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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全市法院公共服务场所、提高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1

提案第 20180535 号

标 题: 关于增加全市法院公共服务场所、提高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的提案

提 出 人: 九三学社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政法委

会办单位: 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

内 容: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方式涌入法院。努力为群众和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必须以庄重威严、标准统一的诉讼服务和审判法庭等场所设施为基础和保障。诉讼服务和审判法庭场所空间不足、设施陈旧、功能不全,既不利于提高诉讼服务质量,也无从彰显法律的严肃、公正和权威,无法及时化解矛盾,难以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等办案场所是法院公开开庭审判、群众参与诉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公共服务场所,也是彰显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讲,法院审判大楼的建设面貌和水平,既体现了一个地方的法治形象、法治环境,也是衡量一个地方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在市委统一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我市法院不断加大法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力度,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了较好保障和支撑。但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院收案量持续大幅攀升,审判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经严重滞后于审判工作发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

  (一)审判法庭短缺,制约了审判工作效率提升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配备审判法庭 264个。近年来,全市法院案件量持续大幅攀升,2016年受理案件34.08万件,同比上升19%,2017年受理案件已达44.88万件,同比上升32%,预计未来我市法院收案数量仍将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随着案件量增长,审判法庭数量短缺的问题日益凸显。实践中,每个审判法庭日均开庭4件案件已是最大承载量,据此标准测算,审判法庭缺口总计达约124个,按一个法庭30平方米计算,大约需要增加审判法庭面积3720平方米(详见表1)。即便审判法庭和法官满负荷运转,亦无法保证当年新收案件按期开庭,如宝安法院、福田法院等2016年7月份的新收案件只能排期12月底开庭审理,个别案件刚开庭审理就已经面临超审限风险,虽然宝安法院等基层法院采取夜间开庭、节假日开庭的措施缓解案件开庭压力,但成效有效,也不可持续,既增大了案件超审限风险,使得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化解,也增加了群众讼累,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表1:全市法院2013-2017年案件受理及法庭数量明细表

  序号 法院 现有法庭数(个) 案件受理数(件) 2013-2017年均案件增长率(%) 应配备法庭数(约 个) 法庭缺口(约个)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 市中院 48 32,682 40,060 46,525 52,483 54212 13.2 58 10

  2 福田法院 29 38,498 46,934 56,166 66,153 111942 38.2 74 45

  3 罗湖法院 27 22,833 22,535 37,185 41,916 50165 23.9 47 20

  4 南山法院 35 13,551 20,117 29,961 34,570 41011 40.5 38 3

  5 盐田法院 12 4,084 4,727 5,099 10,540 13721 47.2 16 4

  6 宝安法院 60 49,323 57,732 65,284 80,388 103812 22.1 89 29

  7 龙岗法院 46 27,044 33,295 45,075 50,753 61993 25.8 56 10

  8 前海法院 7 - - 1,092 3,990 11986 332.5 10 3

  总计 264 188,015 225,400 286,387 340,793 448842 27.7 384 124

  备注:①应配备法庭数=2017年受理数(剔除不需要开庭的执行等案件)÷225天÷4次/庭/天,

  ②前海法院法治大厦竣工使用后预计有40个法庭,其中上诉法庭10个,一审法庭28个,其他法庭2个

  ③截止2017年6月30日,因龙华区法院、坪山区法院“三定方案”未批复,故均未独立新收案件

  (二)审判法庭附属合议室奇缺,影响案件的当庭裁决

  当前,深圳两级法院正在深入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全市法院以16%的法官办结了同期53%的简单案件,简单案件采用速裁模式审理,原则上要求当庭宣判,两级法院去年也举办了“千场庭审当庭宣判”直播活动。但是,由于未给审判法庭配备附属合议室,导致法官要么在过道合议,要么叫当事人暂时离开法庭后合议,要么法官回办公室合议后再到法庭宣判,严重影响了当庭宣判活动的严肃性,增加了泄密的可能性,也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故给审判法庭配备附属合议室非常紧迫。

  全市法院共有入额法官923名,若按每3名法官配备一间合议室,需要约300间,若给每个审判法庭配备一间合议室,需要约384间。按每间10平方米计算,需要增加3000-4000平方米法院公共服务场所面积。

  (三)办案用房面积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由于法院承担的司法审判职能的特殊性,法院审判业务大楼建设也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一方面,作为群众参与诉讼而利用的公共服务场所,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场所等办案业务用房在法院整体用房中占有较大比例;另一方面,法官日常办案中,除了必要的办公空间外,还需要配备案件合议、执行听证和案卷暂存场所。近年来,受到法院案件受理量和法院工作人员数量的双重增长影响,全市法院普遍面临法官办案场所面积严重不足的困难。

  以市中院为例,市中院现有的审判大楼建成于1999年,目前全院办案办公用房总面积为72,745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场所等公共服务场所用房面积为45,847方平方米,审判业务用房和公众服务场所约占法院总建筑面积的 63%。随着群众诉讼需求增多,案件量大幅增长,审判业务用房和公众服务场所空间狭小、面积不足矛盾凸显,已难以满足群众诉讼需求;与此同时,法院工作人员的数量也在增加,在总体用房面积未增加的前提下,出于首先满足审判业务用房需要的考虑,市中院将部分办公用房改造为审判法庭等业务用房,加剧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办案用房面积紧张的矛盾。目前,由于办公办案用房紧张,法官及各类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狭窄、局促,多人共用一间办公室,或挤在会议室办公。而且由于没有足够空间配建案件合议、执行听证等场所,法官只能在办公室内合议案件,既不符合秘密合议的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效。此外,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1的比例进行配置,据测算,市中院还需增配约272名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按司改文件测算,需增配法官95人,法官助理75人,书记员102人,共增约272人)。各类人员配置到位后,市中院工作人员总数将达到1000人以上,办公面积不足的问题将更加严峻。

  为缓解办案办公面积不足的矛盾,市中院不得不考虑从院本部分流工作人员,如临时占用市中院档案大厦(该场所主要用于保存诉讼档案)设立“刑事案件审判区”,分流了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同时,正在考虑依托前海合作区法院,分流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人员,依托盐田法院的“行政案件审判区”,分流行政审判工作人员。这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办公面积不足的矛盾,但法院多地办案办公也带来一些衍生问题,既增加了办公办案成本,不利于人员统一管理,也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讼累,给群众参与诉讼带来诸多不便。

  除此之外,一些基层法院也面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案办公场所面积不足的问题,如:目前新设的龙华、坪山法院审判大楼尚未选址建设;福田法院也存在审判大楼老旧,设备故障不断,审判法庭、办公面积严重不足的问题;部分基层人民法庭(如:宝安法院福永人民法院、光明人民法庭)尚未建设办公场所,只能临时租借其它场所开展审判工作,既不严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判质量,存在审判安全的事故隐患,迫切需要统筹协调解决。

  (四)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不适应审执工作的新要求

  全市法院数字化法庭建设虽起步较早,但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受当时技术条件所限,部分数字法庭建设的软、硬件设备陈旧,不适应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

  一是数字法庭设备较陈旧,亟需更新换代。全市基层法院现用的数字法庭系统主要在2008年左右建设,目前已连续使用超过8年。由于建成时间较早,目前普遍存在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视频清晰度不够、故障率高、维护保养成本逐年增加的问题,亟需进行全系统升级改造(详见表2)。

  表2:全市法院数字法庭明细表

  序号 法院 法庭总数

  (个) 数字法庭(个) 非数字法庭(个)

  高清法庭 标清法庭

  1 市中级法院 48 12 36 -

  2 福田区法院 29 28 1 -

  3 罗湖区法院 27 10 17 -

  4 南山区法院 35 35 - -

  5 盐田区法院 12 9 3 -

  6 宝安区法院 60 55 - 5

  7 龙岗区法院 46 10 20 16

  8 前海区法院 7 7 - -

  总计 264 166 77 21

  注:高清法庭为视频录制设备画面分辨率为1080p,标清法庭为720p,非数字法庭无视音频录制设备

  根据最高法院2016年发布的《科技法庭应用技术要求》(FYB/T52003-2016),“庭审视频合成画面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080p”。经调研,目前两级法院仍有77个使用年限较长的标清数字法庭,21个非数字法庭,占全市审判法庭总数的37%,亟待加快更新和改造升级。

  二是各基层法院连接派出法庭的网络带宽不足。目前,由于基层法院各派出法庭位置较为偏远、分散,基层法院与人民法庭均已实现专网连接。但当前的网络连接主要依靠租用电信公司提供的带宽,网络带宽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数字法庭以及网络监控的升级改造以及日常应用的管理等工作,亟需升级各区法院连接派出人民法庭的网络带宽。

  (五)诉讼服务中心的空间、功能等未达到上级法院要求,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

  空间充足、功能完备的诉讼服务场所是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的基础保障。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技术标准》(法发〔2017〕154号)中对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配建规模、建设面积、功能区划和整体设计装修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技术要求。对照上级法院的技术标准要求,全市部分法院诉讼服务场所的功能不全、面积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

  各区法院虽然大都建有诉讼服务中心,但有的法院诉讼中心建筑面积不足,影响功能发挥。如因办案用房紧张,福田法院不得不利用临时建筑作为诉讼服务大厅,该场所建筑面积仅200多平方米,除提供立案服务以外,诉讼服务中心还需提供缴费、导诉、诉讼指引、查询咨询、案件保全、诉调对接等功能,每年接待办事人员达30万人次以上,日均接待千余人次,整个诉讼服务大厅狭窄、拥挤,既不利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也在客观上影响了司法服务质量,降低了群众的司法体验。

  因此,为积极贯彻市委安排部署,加快审判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更好地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我建议:

办 法:

  (一)集约利用司法资源,统筹推进两级法院审判法庭(含附属合议室)、办案场所及设施的规划、立项和建设

  一是另择新址规划、建设市中院审判大楼。目前,市中院多点办公,虽然部分缓解了办案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但也产生了新的问题,难以在根本上解决审判法庭等办案场所短缺的问题,与“法治中国”示范城市要求不相匹配。因此,建议从长远考虑重新选址新建市中院审判大楼。同时,考虑到福田法院案件量突破10万件,审判业务体量非常大,可统筹、腾挪现有市中院审判大楼空间,作为福田法院审判大楼,从根本上解决福田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场地不足的问题。

  二是加大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办公场所建设力度。对已经设立的龙华法院、坪山法院,建议合理选址,加快办理用地、规划、环评、建设等审批手续,按照适度超前、庄重实用、功能齐备的要求,高标准建设龙华法院、坪山法院审判大楼;对福田区法院可采用置换方式换取国安深圳局旧办公楼,既不违反中央有关规定,又可短期内有效解决办公办案用房的问题;同时,支持推动宝安法院福永人民法庭、光明人民法庭的选址、规划和建设,更好地满足基层司法需求。

  三是选取适宜场地,尽快补齐审判法庭(及附属合议室)缺口。目前全市法院审判法庭缺口达124个,附属合议室缺口达300间,随着案件量的增加,审判法庭及附属合议室短缺的问题将更为严峻。为确保各类案件能及时开庭审理,建议选择福田区(大中华广场)附近、宝安区和南山区交界位置、龙岗区和盐田区交界位置等适宜场地,综合考虑案件增长、法庭建设标准、智慧法院建设需求等因素,建设全市法院共享法庭,尽快补齐审判法庭和合议室缺口,最大程度满足案件审理需求。同时,作为过渡性措施,建议加强领导协调,支持两级法院通过临时租赁、借用适当场所等方式,最大限度缓解审判法庭短缺的矛盾。

  (二)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提升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

  针对全市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建议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推动全市法院77个标清审判法庭进行信息化升级,加快21个非数字法庭改造;同时,推动各基层人民法院与人民法庭之间的网络改造升级,提高网络带宽,适应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和执法办案需要。

  (三)加强调研论证,推动制定法院基础设施和硬件保障的标准体系

  建议结合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参酌经济发展水平、案件数量、法官队伍规模、审级等因素,明确两级法院基础实施建设和硬件配置标准,完善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配置标准体系,推进基础设施和硬件保障系统化、透明化、标准化;与此同时,建立标准体系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案件增长态势、司法办案需求,科学、动态保障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办案硬件配置,为法院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能奠定良好物质基础。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