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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确定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后备级人才之间的补贴标准的提案提 出 人: 曹叠云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1

提案第 20180536 号

标 题: 关于科学确定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后备级人才之间的补贴标准的提案

提 出 人: 曹叠云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组织部

会办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 容:

  关于科学确定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后备级人才之间的补贴标准

  2016年,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9号文),9号文对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后备级人才规定了不同的货币补贴标准,且差距极大,不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详述如下:

  (一)关于学士、硕士、博士的货币补贴标准

  按照9号文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二)关于博士后的货币补贴标准

  按照9号文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在我市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总额不超过24万元。对出站留深和来深博士后,给予每人3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博士后在被评为后备级人才之前,总共可获取最高54万的货币补贴,此外还可享受其他政策优惠。

  (三)关于后备级人才的货币补贴标准

  按照9号文第二条之规定,经认定的后备级人才给予160万元奖励补贴;根据《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后备级人才的认定标准为: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深博士后或博士后出站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博士、博士后、后备级人才悬殊的待遇标准不合理之处体现在:一是博士与博士后同为取得博士学历的人才,两者的待遇标准相差悬殊。博士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本专业的最高学识水准的学术称号。在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学位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博士后是指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职务,一般是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人员。从两者的一般定义可以得知,博士后仅是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科研工作的一段经历,本质上其与博士毕业生并无学历上的区别,也不能反映出博士后的能力超过博士,但是9号文却规定了二者截然不同的待遇标准,甚为不科学、不合理。二是博士后出站留深工作满3年及可评为后备级人才,并获160万元奖励补贴,龙华区甚至按照市给予的奖励补贴标准,予以等额配套奖励补贴。即后备级人才在龙华工作可获的至少320万的货币补贴。

  学士、硕士、博士之间的区别:一是培养期限差别为4、3、3,为何对应的补贴标准为1.5、2.5、3(万元),硕士比学士多三年,多1万元,博士比硕士多三年,为什么只多5千元;二是三者的难度、门槛高低太不一样,这种反差无法体现党和政府对精英人才的正确评价与高度肯认。相反,体现了政策制定者的随意性与不理性。

  由此观之,新引进的博士学历的人才补贴待遇仅为3万元,而硕士为2.5万元且博士后约54万,后备级人才的货币补贴最高可达320万元,甚为悬殊。

办 法:

  建议:

  由组织、人社部门牵头,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货币补贴标准。让深圳的政策制度设计更具逻辑性与合理性,更受人尊重。吸引更多高学历人才来深、留深工作。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