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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网租单车实施有效管理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1

提案第 20180544 号

标 题: 关于对全市网租单车实施有效管理的提案

提 出 人: 钟丽梅、徐炜、黄基昌、蔡文川、聂竹青、陈国雄、赵心竹、曹国文、孙楠、黄维芬、赖明文、侯海、居学成、陈雪芳、张洪、洪育才、高金德、张学虎、李振、王多加、杨军、吴兰平、刘波、李月、陈镇文、高瞻、李惠林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会办单位: 城管局

内 容:

  目前全市共有8家网租单车企业,正常运营企业6家,车辆规模约89万辆,注册用户量达2200万人(含重复注册用户),日均使用量达到数百万人次。网租单车解决了市民绿色出行,特别是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因其低碳环保,便利,经济,深受广大市民的喜欢。网约车为解决交通拥堵,分流交通和人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为城市环保,空气质量的提高作出重要贡献。但是,经过近两年的观察,网租单车存在野蛮无序发展,乱停乱放、恶意丢弃等现象,因非机动车道不完善也造成网租单车经常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甚至随意逆行,串道,经常造成交通秩序混乱,致使近两年自行车交通事故率上升等诸多弊端,给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管理带来诸多难题。据统计:今年以来,因用户违法骑行导致交通事故,深圳交警共查的违法行为高达14.37万宗,涉及网租单车事故18622宗,其中死亡事故12起(死亡12人),伤人事故153宗。市民没有公德意识,恶意损坏、丢弃、私自侵占网租单车现象严重,借网租单车实施欺诈等不法行为也时有发生。2017年涉及网租单车的治安报警就有6100多件。另外,已破产或濒临破产的网租单车企业没有很好履行企业责任,所投放的单车随地堆放,长期处于失管状态,既造成严重浪费,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识到:政府在推动“共享经济”发展、优化网租单车行业发展环境的同时,更要对网租单车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管,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履行职任,市民使用规范合法,有公德心;建立并完善自行车道,把它纳入我市慢行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其路权,真正使网约车有道可走,有序运行,与机动车各行其道,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推动我市更好更快地实现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办 法:

  1.完善自行车道,与时俱进,恢复自行车路权,把自行车道的建设纳入我市慢性交通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中尽快建设,打通断头路,形成完善的自行车通行网络,使自行车与机动车各行其道,有序运行。

  2.与其规划自行车停车区域,不如规划明确的自行车不能进入和停放的重要区域。比如机动车道、立交桥、公园或容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场所,规定网租单车不能进入或停放,违规就要付出代价,进行严处。

  3.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条件成熟启动立法程序,对这类新领域新业态,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或空白,已有法律法规缺乏操作性的进行立法,并解决与上位法衔接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建议把当前立法有关课题,委托给社会智库进行论证,提出立法的建议和方案。使网租单车的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4.完善监管体系,突出三个重点:第一要加强监管部门的职能整合和协调,形成监管合力,要列出职能清单和权力清单,建立责任制;要创新监管模式,把重点放在过程监管,使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对引发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乱停乱放、不履行企业责任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提高违法成本;第二,要善于利用现代化技术如信息化、网络化、可视化等技术,建立网租单车的监管系统平台,利用互联网和标签技术,对网络单车进行身份认证和有效管理,并建立诚信系统,让不良运营企业或违法违规的市民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开通市民举报通道,设立奖励金制度,聘请志愿者、义工等以及一些社会组织,团体,发挥全社会力量共同进行网租单车的违规、乱停乱放的举报和监管,使网租单车的管理落到实处。第三,要求网租单车经营企业在现有公司收费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开发网租单车电子标签(车牌)和监控功能,使网租单车运营使用全过程和状态都处于动态监控中,要求企业将监管数据接入政府部门的监管平台,方便职能部门快速掌握全市网租单车的运行状况,运行总量,以及供给和需求匹配情况,进行有效、实时、动态的监管和投放总量的调控,使运营企业合法运营,单车合法使用和规范停放,保证网租单车市场和运行秩序井然和良好。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