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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1

提案第 20180548 号

标 题: 关于改善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提案

提 出 人: 李榕、陈国雄、朱彦、侯松容、赵利生、朱舜华、夏俊、余玉陶、王文涛、叶亚丽、胡翔海、高瞻、徐如财、龚镭、耿军、黄田化、刘朝霞、庄义婷、蔡文川、刘芳、常远、叶文学、张少华、方小恒、李文江、李少雄、翁伟民、吴建平、林训州、屠方魁、崔闽融、陈锦通、梅春雷、尹申明

办理类型: 分办

主办单位: 市政府政研室,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办单位:

内 容:

  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对于一座城市来说意义非凡。

  今年8月,深圳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会议提出,坚持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原则,在提高政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服务、加快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构建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打造营商环境方面高度重视,从整体来看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从实施情况来看,在政府监管与营商环境建设之间仍需进一步协调开展。毋庸置疑,有效开展市场、安全、卫生等监管工作是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良好的市场秩序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但过度监管也会带来企业经营成本的上升以及经营秩序的干扰。

  日前,一位在深营商近30年的企业经营者给了我一份《政府监管部门汇总》,里面记录了各级政府部门到企业检查原由和次数,涉及部门13个,2017年全年接受各类检查71次,安全监督管理为由进行检查的近50次,严重的干扰了企业正常生产运营。而由于这家企业一向注重守法经营,从未出现过违规行为,因此,这种高频次的检查行为不但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也浪费了宝贵的行政监管资源。

  另外还有一些制造成品的企业面临的各种监督抽查也是苦不堪言,他们每年面临着区、市、省和国家各级质量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抽查都有七、八次之多。

办 法:

  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起完整的企业分类名录,根据不同市场领域、企业的不同状况确定不同的检查频率,切实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

  二、建立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将信用监管与随机抽查的相互联动,切实做到随机监管但不随意监管,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创业营商。

  三、建立综合监管的相互联动机制,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不同监管执法工作,要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对于没有违法记录的,要降低检查频次,将检查工作要协调统一开展,避免出现不同部门轮番多频次的检查。

  四、下企业检查的工作人员尽量固定,减少企业的不信任程度。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