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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我市公安民警待遇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1

提案第 20180561 号

标 题: 关于提高我市公安民警待遇的提案

提 出 人: 黄基昌

办理类型: 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 公安局

会办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委员会

内 容:

  近年来,我市公安人员工作压力日益增大,人员流失率不断增加。他们主要面临以下几个困扰: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津贴“标准化”问题。警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指标受限,职称等待遇或补贴未落实或标准过低。包括:1、职称尚未与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挂钩,获得相关职称资格的人员因为“指标”受限问题,而无法受聘为相关的技术职称,严重影响队伍的稳定性。2、目前技术人员津贴发放仍沿用深人薪【2003】1号文件的标准,其中非法医专业人员保健津贴为100元/人/月,平均3.3元/人/日;法医专业技术人员150元/人/月,平均5元/人/日;尸检补助450元/人/月,平均15元/人/日。这钟标准过低,已经不合时宜。

  二、非警务警情的“标准化”流转问题。一方面是警力紧缺、民警本职工作十分繁重,一方面一些非警务活动纷至沓来,当前,110非警务警情占了63%,严重牵制警力,影响民警的自身定位。一是地方指派的地铁拆迁、劳资纠纷、打围处突等活动,使公安机关处于社会矛盾的焦点;二是大量为群众破门开锁、解决邻里争吵、噪音扰民等纠纷,这些服务行为并非警察的核心职能;三是一些联合执法活动,帮助行政执法部门施行强制措施权、处罚权,有可能其他部门的行政争议转化为警民矛盾;四是一些大型活动安保、商业性演出的秩序维护工作。

办 法:

  1、实施“标准化”建设,评聘不分家。摒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中使用“指标”的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但凡达到相关职称标准,只要获得相关职称资格,即聘为相关职称,在工资待遇方面给予落实。

  2、进一步做好从优待警工作。目前警察和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沿用的文件是十年前制定的,现在深圳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与时俱进,提高公务员薪酬,尤其要从优待警。

  3、政府更多地购买社会服务,解放警力,提升战斗力。深圳曾创全国先河,政府率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把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委托社会专业机构来做,如今,酒驾的酒精测试鉴定也已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专业机构来承接。建议以福田区公安分局为试点,加大力度,更多地把一些社会专业机构能够承接的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开展,把警力从这些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在减负的同时更好地专注本职工作,整体提升警队战斗力,试点成功后推广到全市。

  4、实施“标准化”建设,划清相关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协同执行,最大限度为一线民警减负。市公安局已起草警情分流处置工作有关规定,但亟需得到其他职能部门的协同执行。建议以福田区为试点,把公安机关的警情分流处理工作规定作为突破口,划清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关于些方面的工作边界,在处置相关工作中各司其责,形成强大合力。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