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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深港在医疗领域更紧密合作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270号

标题: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深港在医疗领域更紧密合作的提案

提出人:李沛良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会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内容:

作为深港医疗合作的典范,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自创立以来在“办医、管医、行医、就医”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获得深港两地居民的高度认可。深港两地医疗合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深圳和香港医疗水平的共同提升。

深圳和香港的医疗模式颇为不同、各有利弊,创立两地互利互惠的医疗新型合作模式势在必行。深化和拓展深港医疗合作,可逐步探索和考虑深港医院“一体化”、深港医疗教育合作、家庭医生服务、医疗产品研发、医疗保险等较深层次合作。

近日,一篇报道家庭医生覆盖率和签约人数的文章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报道称“全国95%以上的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超过五亿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一石激起千层浪!所谓家庭医生也可称之为全科大夫,其以个性化的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健康教育服务和指导,保障家庭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健康问题和保健需求、得到家庭治疗和家庭康复护理等服务。实际上,截至2016年,全国注册全科医生仅占执业医师总数3%左右,远远无法满足全国家庭医生需求。

内地家庭医生发展缓慢涉及因素较多,诸如医疗服务中心建立与发展、医疗保险报销、医生激励等,这些涉及国家医疗体制机制的较深层次因素,不仅制约了内地家庭医生的发展,且涉及人群较广,社会利益牵涉较大。香港在全科医生培养、家庭医生的发展和普及等方面相对比较成熟,深圳可考虑借助毗邻香港的优势,以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先行先试,在医疗教育培训、全科医生的培养、家庭医生普及等方面深化两地合作,提升深圳医疗服务水平。

办法:

具体建议如下:

一、深化和拓展深港医疗教育合作

依照现在内地全科医生的培养规模和培养速度,将无法按照国家规划的时间实现全民享受家庭医生服务的目标。目前,香港的全科医生通过认证可以在内地注册并在内地执业,而且香港的医生教育体系已经很成熟,建议可以考虑利用香港成熟的医生教育体系,为内地培养急需的全科医生人才。

深港医疗教育合作可以考虑的方式有1)委托教育,由深圳委托香港医疗机构代为教育培养指定人员,直至该等人员取得全科医生资格。2)委托培训,香港的医疗教育机构定期培训内地的全科医生,培训的内容和资格可以自动获得内地认可。3)合作办学,由深港两地共同认可的医疗教育机构在深圳设立教学地点,采用香港成熟的教育体制。合作办学的医生通过认证后,可获得内地注册资格。4)跨境实习,作为香港回归20年深港医疗合作的重大成果之一,香港中文大学中医学院等高校的学生可以到内地医院实习[缺少连词,两句话相互独立]。同理,香港的医院是否可以开放给予内地的全科医生申请实习。实践经验对于全科医生的成长和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内地的全科医生能够获得香港医院的实习机会,必将亲身体验香港成熟医疗体制所带来的便利、专业。

香港大学和深圳医院联合开设的全科医学/家庭医学门诊的成功,用事实证明了通过医疗教育合作,香港可以为深圳和全国的医疗教育提供更多经验和参考。

二、加强全科医生认证监管,健全全科医生继续教育

香港以及欧美国家全科医生体制成熟,除了社会理念和成熟的机制外,还源于社会大众对于全科医生教育和素质的信赖。而这种信赖一是因为医生认证监管力度很大,考试通过率低,保障了医生质量。二是医生执业后,还必须终生接受家庭医学的继续教育,并将继续教育与家庭医生的专业资格挂钩,采用比较完善的继续医学教育课程和活动评审机制。

反观内地,全科医学教育发展滞后,全科医学理念不太清晰,内地亟需加强全科医生培养过程的监管,改变既往“重形式,轻质量”的局面,优化培养模式,确保全科医生的质量。同时,参考香港继续教育的模式,以保障全科医生诊疗水平的不断更新。

国家医疗改革30年,难言成功。家庭医生制度是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多年的宣传和教育,社会大众已然对家庭医生有了全新认知并逐步接受。深化深港两地医疗合作,可加强内地全科医生的教育培训水平,提高全科医生医疗水平,不仅有利于树立社会大众增强全科医生的信心,还有利于国家医疗改革大业。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