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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深圳市青年科技奖申报年龄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287号

标题:关于调整深圳市青年科技奖申报年龄的提案

提出人:万金保、朱惠星、王晓明、张小梨、高金德、王绮红、于伟、王皖松、朱舜华、陈雪芳、杨平、聂竹青

办理类型:承办

主办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会办单位:

内容:

深圳市青年科技奖于2012年设立,至今已经受理了6届(其中前5届已经颁奖,第6届还没有公示)。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2016]87号)规定,深圳市青年科技奖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通过对前几届青年科技奖获奖情况的梳理及对相关单位和青年奖申报人的调研,我们认为奖项对于申报人年龄的规定不近合理。

理由如下:

1、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青年科技奖项年龄设限惯例,使得深圳人才选拔不能和国家对接。由中组部、人事部、中国科协共同设立并组织实施的中国青年科技奖,规定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深圳市青年科技奖是根据中国青年科技奖有关管理办法设置的地方奖项,和国家省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由此造成的结果是我们向省和国家推荐的市青年奖人选的年龄和其他省市相比,年龄小5-10岁,,成果累积不足,竞争力太弱,候选人不能真实代表和反映深圳这座年轻城市科技创新的客观实际。这是我们多年来国家青年奖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候选人年龄也设定为不超过45周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也规定了申报人不超过45周岁。

2、35岁年龄限制不符合科技创新的客观现状和规律。我国的客观实际是,青年科技者在完成多年的系统教育后,还需要较长期的科研与实践积累,一般说来,对于科研人员来说,30岁之前基本是学习和经验积累阶段,相当一部分博士是30岁刚刚走出校门,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30岁之前很难独立承担课题。35岁到45岁之间是科技工作者的黄金带,35岁处于这一黄金带的前端位置,是积累和转折期,45岁左右才是产出科研成果、成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黄金年龄。

对于创业的企业家来说,大部分是学校毕业后需要到社会学习和锻炼5-10年,才能完成知识、技术、经验和资金的积累;成立一家企业没有5年的运作,很难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优秀的产业化成果。过低的年龄设限对科技类的青年企业家存在不公,企业和企业家的发展都需要时间与实践的积累,35周岁前完成科技创业或投资,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条件过于苛刻,不符合客观实际。从历年的申报情况分析,满足参评条件的企业候选人很少,这与深圳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情况不符合。

35周岁的年龄限制将许多研究能力较强、研究成果突出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排除在参评范围之外。

办法:

综上,我们目前的青年科技奖的年龄设置不仅不能真正发现和鼓励深圳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恰恰限制了人才的发现和选拔。我们学社有专家多次参加青年科技奖的评审,对此问题在不同场合进行过多次呼吁,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我们建议对《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修改,将深圳市青年科技奖申报年龄调整为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

附件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条例(试行)

附件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