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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注校园欺凌,加强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的提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307号

标题:关于关注校园欺凌,加强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的提案

提出人:孙亚华、曹艳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教育局

会办单位: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司法局

内容: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师生间发生的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欺凌,少数人实施的欺凌和多人实施的欺凌。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

在应试教育模式下,许多学校重视知识教育,轻视法制与规则教育,忽视生命、尊重以及心理教育等非硬性教育,由于很多国家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在欺凌过程中,欺凌者会对受害者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调查显示;在我国,校园欺凌事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深圳也发生多次社会影响极其恶略的校园欺凌事件。

李克强总理曾就校园暴力问题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2017年年末,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校园欺凌的界定,以及对实施欺凌学生如何惩戒的措施,同时强调要建立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办法:

为此,建议全社会都应关注校园欺凌现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一是落实11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制定我市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的方案;二是加强教育,将校园欺凌的界定、预防、处置等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提高师生对校园欺凌的危害认识;三是动员社会、家庭关注校园欺凌,通过专业机构、专业教材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提高对校园欺凌的关注与监督;四是建立校园欺凌预警机制,学校、社会、家庭应有针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防范和介入预案;五是引导舆论、特别是新媒体、自媒体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学校应建立发言人制度;六是引入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机构、通过课程宣讲、绘本教材、个案介入等专业服务手段,丰富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的内容和方法。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