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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打造食品卫生安全城市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311号

标题: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打造食品卫生安全城市的提案

提出人:苏振声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办单位:城管局

内容:

食品安全是当前公众最为关心的热点话题之一,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几年食品的安全与质量问题频频发生曝光,有毒食品的生产和危害不断的突破了人们和社会的底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系数,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用得放心,这些工作刻不容缓。各级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重视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监督和完善法律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市有关资料显示,我市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以来,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向好,全市粮食、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主要食品检验合格率稳步提升,由2015年的97.8%,提升到,2017年上半年的99.4%;食品安全监管人财物投入得到了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专项预算由2013年的2.4亿元增到2016年的3.23亿元,增幅达到了27%;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和公众认知度稳步提升,2017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社会投诉件同比下降了51.21%。我市也预计到2020年,财政将投入20多亿元,围绕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力提升深圳市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虽然有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我市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人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忧虑并没有完全消除,食品产业从农田到餐桌漫长的供应链条,现阶段对食物产品的溯源体系建设仍不完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馆和农贸市场难以计数,监管成本极为昂贵,难免有疏漏。致使毒大米、毒豆芽、豆腐、水产品、地沟油,有毒蔬菜、水果等不合格食品时有流入市场,有些企业及商贩又为蝇头小利,不惜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贩卖假冒伪劣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等。为此,政府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环境。针对社会热议的食品安全问题。

办法:

一、城郊、城中村等监管薄弱地区聚集用餐安全问题亟待加强管理。这些地方由于外住人员较多用餐人员数量相应也多,而基层食品监管体系相对不健全,监管人力物力财力受限,监管难以到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否建立预先报告机制,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流动食品摊贩摊点、无证食品生产小作坊必须严格整治。食品摊贩摊点、小作坊流动性强、无证经营、缺乏监管,普遍卫生环境较为恶劣,若不加强整治,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食品安全隐患,而且给持证经营者制造了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否探索在市、区、街道三级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可在市电视台、报社等平面媒体资源的版面、时段推出专题专栏,宣传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鉴别能力,或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等互联网新媒体,向市民群众发送食品安全知识。

四、加强部门联动监管,提高执法技术水平。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存在多部门监管的状况,有时由于部门之间协调或沟通不到位,容易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空白地带,建议建立多部门监管共享信息平台。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食品源头监管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部分食品企业和监管部门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为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