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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铺开垃圾精细分类容器的建议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312号

标题:关于全面铺开垃圾精细分类容器的建议的提案

提出人:曾玉芳、王多加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城管局

会办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教育局

内容:

内容:

近年来,我市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10年至2015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8%,民众的消费水平“水涨船高”,居民每年消费性支出同期增长了42%。在享受高消费的同时,大量的生活垃圾由此产生,我市生活垃圾也从479万吨增加到575万吨,增加了20%[以上数据均来自《深圳统计年鉴(2016)》]。也就是说,我市每天处理的生活垃圾达1.6万吨,还不包括其他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垃圾。

为了解决“垃圾围城”危急,实现生态化、可持续化发展,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垃圾治理问题,取得了不俗成绩。2015年颁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2016年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达到了400个。但是,推行垃圾分类最大的阻力是对抗“只图方便”的惰性,从小事做起,要形成“全民意识”,切实落实垃圾资源化,目前还有很多不足。

一、我市垃圾分类回收现状及问题

(1)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知识不够

我市公共场所垃圾桶一般分为两个: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民众只是在两个桶中任选一个随手丢垃圾,两个垃圾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形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并未理解环保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二是相关知识不足,不能准确判断哪些垃圾是可回收的,哪些是不可回收的。虽然垃圾桶上标示了可回收垃圾的分类,但置放时间久后,桶身脏污,标示变得模糊不清,民众缺乏耐心认真阅读,极大降低了垃圾分类的推进效率,妨碍了我市达到“绿色家园”的建设目标。

(2)生活垃圾过于零散,没有标准化分类回收

我市大量小区中,居民把生活垃圾放在居住楼层的垃圾桶,由保洁人员统一收集到小区垃圾站。在这种模式下,居民的垃圾丢弃点非常分散,无法做到在每层楼放置细化的垃圾分类容器,垃圾分类也就无法真正走进家家户户。虽然目前推行的“资源回收日”活动很好地在居民中进行了环保宣传,但号召居民偶尔清理出可回收垃圾拿去参加活动仍然“治标不治本”,做到“清净在源头”才是垃圾分类工作的核心目标。

办法:

二、措施建议

(1)公共场所容器按形状分类,直观又形象

公共场所垃圾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即食食品和饮料包装占比大;二是零散和随机程度高;三是丢垃圾动作的时间短。基于这三个特点,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收集容器需要具备直观性和便利性,又“快”又“准”。根据香港和台湾部分地区的经验,公共场所垃圾桶分为“塑料瓶、铝罐、废纸、其他垃圾”四个容器,入口处分别设置为与塑料瓶尺寸相符的圆形、与A4纸尺寸相符的长条形等相应形状。建议我市积极借鉴这类先进经验,通过醒目的彩色标识和入口处差异化形状提醒民众正确投放垃圾,在点滴中逐步树立环保意识。

(2)生活区容器按材质分类,要求居民共同参与

在日本、韩国、英国、瑞典等国,生活区的垃圾回收站都设置得很精细,主要分可燃、不可燃、资源垃圾三大类,其中资源垃圾又分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基本上都细分到10种以上。例如在日本,居民必须把旧纸板箱和报纸要捆好,塑料瓶身标签撕下归入塑料杂项袋,然后将瓶盖和瓶身分别扔入不同的收集箱等。

借鉴境外的优秀经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一是在每个小区设置详细的垃圾回收站,按照材质用多个容器将厨余、纸张、塑料、玻璃、金属、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区分开来,撤销住宅各楼层的垃圾桶;二是通过物业参与管理,要求居民形成在家精细整理各类垃圾,再到回收站集中投放的生活习惯;三是设立“官民共治”的监督与执行模式,建立举报机制,推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的严格落实。

(3)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广工作,达成全民思想共识

一是将“环保进校园”活动走向日常化,通过“小手拉大手”改变居民思想意识。在各学校设立资源回收站,将环保的理念根植下一代心中;二是以简练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向公众传播垃圾分类知识,例如台湾推行的“十指分类法”口诀是“瓶(塑料瓶)瓶(玻璃瓶)罐(铝罐)罐(铁罐)纸(废纸)电(电池)一(衣服)三(3C电子产品)五(五金)七(其他)”,朗朗上口,易于记诵。三是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和手机媒体等新媒体平台,以竞猜、游戏等互动方式生动地实现环保宣传。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