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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314号

标题: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的提案

提出人:廖欣、张敏、徐龙、尹立东、李月、张洪、翟明玉、曾少强、张小梨、朱惠星、杨灵祥、赵利生、李振、赵晓山、杜勤、李惠林、何志强、胡赤怡、朱为刚、周晓梅、李金圆、成洪波、钟山、黄先青、林汉城、肖敏静、王坚、杨建安、朱昱霏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会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

内容:

内容:

深圳市自1996年开展社区健康服务以来,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在政府领导重视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通过广大社区卫生工作者的拼搏奉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院办院管”模式,对社康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并逐渐走向成熟,实现与国家卫生事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的自我发展的新阶段,“院办院管”管理模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的一些自身机制难以克服的弊端也日益显现。为此,深圳市2011年4月在宝安区社康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全市推广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简称“半步走”模式改革)。

“半步走”模式改革实施6年多来,在社康管理体系架构、财务管理运作,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社康中心公益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协调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处于院办院管模式下的“相对独立”的社康管理模式依旧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制约着社区健康服务纵深发展。主要体现在:(1)社康举办医院对“半步走”模式改革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或流于形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也未进行有效督导,导致各区改革推进力度不一、成效差距较大。(2)“半步走”模式下医院社管中心“话语权”仍较有限,医院社管中心仍明显处于劣势地位,无法充分调动和整合资源,保障社康健康服务向好发展。(3)医院与社康的“上下级”关系不利于双向转诊的真正实现,“上转易、下转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导致病人和医保负担越来越重。(4)北京、天津、上海、杭州等国内多地区社区管理模式改革经验表明,社康独立发展是社康机构成长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政策所要求的。(5)近几年来,由于深圳社康“院办院管”模式,社康中心无独立法人,在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均被一票否决,导致深圳社区健康服务在全国的地位越来越边缘化。

办法:

建议

1.全面实施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独立改革。依据2006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强调的社区卫生服务政府主导原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第十七条中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国内发达城市地区社区管理模式改革经验,建议全面实施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独立改革,成立区域性(街道或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区域性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负责区域内社康中心全面独立管理。

2.理顺区域性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并建立联动机制。一是明确城市分级诊疗的架构和职责,分级诊疗,其中一个层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居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管理等服务;另外一个层次是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专科医疗、重大公共卫生、科研、教学、培训等工作。二是建立两级间的联动机制,在保证两级机构独立法人的基础上,以医联体方式,建立“亲戚”关系,同时政府利用财政、医保、绩效杠杆,促进两级间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角色回归。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