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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抢救深圳"短命"建筑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315号

标题:关于紧急抢救深圳"短命"建筑的提案

提出人:黄伟文、王雪、李毅、梁宇、黄玲、沙里晶、李惠林、姜华、陈红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会办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内容:

一、纷纷“非正常死亡”的深圳80后到00后建筑

随着深圳全面进入城市更新的建设阶段,才步入中年的深圳,正用第三、第四个十年的时间,不断擦除深圳的第一、第二个十年的建设痕迹。且不说因为迎大运等原因被大规模穿衣戴帽改头换面的建筑(如上海宾馆、大剧院、四川大厦、统建楼等等80年代深圳地标建筑已经不是原样),这20年光消失的早期有名建筑,南山区有老文体中心、南油总部大厦、深圳湾酒店、康佳厂房,福田有老区委大楼、华强北则有嘉华市场、兰光大厦、迪富宾馆等,罗湖有南国影城、友谊城、三九大酒店……这些仅仅是我作为老深圳自己知道的,不知道的就更多了。而正在准备城市更新计划拆除的,就有晶都酒店(100米1988年开业)、深圳大剧院(1984年建)、湖润大厦(80米2002竣工)、湖臻大厦(80米2003年竣工)、奥康德大厦(高层)、锦湖大厦(高层)、罗湖老区委大楼……这些楼龄从14-34年不等,完全没有到50-100年以上的设计年限。

二、这些建筑“英年早逝”有什么坏处?

这些年轻大楼的纷纷“英年早逝”,带来历史文化、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层面的诸多不良影响。

历史文化的负面影响,就是让深圳历史上最重要的起步阶段的建筑文化都无处可寻,从而丧失历史层级的厚度和建筑文化的多元性,让深圳始终处于无法积累文化与历史的状态。

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就是成为深圳余泥渣土的两大来源之一,也是两年前光明大滑坡的主要原因之一,制造极大环境压力。拆除后建设密度更高,也增加了城市交通压力。

社会负面影响是大拆大建风气风行,未顾及社会公众感受、邻里社区和基地原有居民的相邻权益和居住权益。甚至从经济上也是一种高碳的社会资源浪费行为。

按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向住建部递交的《建筑拆除管理政策研究》报告,中国每年由于建筑过早拆除带来的建筑垃圾增量约4亿吨,约占我国垃圾总量的40%。过早拆除的建筑碳排放量约为中国碳排放总量的5%,如果考虑建筑再建过程中所需的建筑材料以及拆除时的碳排放量,建筑过早拆除将致中国每年新增碳排放量10%。

更可怕的是资源浪费。研究人员发现,按照“十一五”期间我国建筑的拆建比折算,“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拆除的建筑面积约为4.6亿平方米,若这些被拆除的房屋使用寿命由设计的50年降低为实际使用的25年,按平均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浪费4600亿元。

办法:

三、建议完善建筑拆除评估审查程序减少“短命”建筑

1、政协、人大组织深圳建筑拆除状况调研,全面评估这些“早夭”建筑对深圳历史、生态、社会与经济的影响,并对正要拆除的重要标志性建筑或年代20年以内的高层建筑举行专家论证和听证;

2、由规土委修改完善城市更新条例,规定未达设计年限80%也没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的建筑,除公共利益需要,一律不得进行拆除。因发展需要可以采用改建、扩建方式增加建筑功能及面积。

3、建筑结构安全评估需进行第三方审核。

4、确定拆除老建筑前,应该举行专家论证和市民听证会,让各方全面了解拆除老建筑可能带来的历史、生态、社会与经济等方面的影响。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