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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调解决刑事诉讼中律师与公检法机关沟通不畅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323号

标题:关于协调解决刑事诉讼中律师与公检法机关沟通不畅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提出人:许宜群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政法委

会办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内容:

【情况】

现根据深圳市各大律所同行的普遍办案经历,发现在刑事诉讼中大量出现律师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不顺畅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之间移送案件资料时既不通知律师也不通知辩护律师,有的甚至不移送律师提交的授权材料,致使案件辩护律师无法及时了解案件进度。现实办案中已经出现了多起法院未通知辩护律师而直接开庭的情况,这实际上是剥夺了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辩护权。

【分析】

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同律师沟通不畅

尽管律师已经事先提交授权材料,但公检法机关在移送刑事诉讼案件材料时选择性予以忽视,各行其是,不但不随卷移送律师授权材料,而且既不通知当事人家属也不通知律师,律师打电话询问也不予告知,以致于出现了“避过”律师直接开庭的极端情况,如此情形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办法:

【建议】

1,公检法机关应当各自指定相应规范

公检法机关应当针对各自系统出台关于刑事案件移送的相应规范,强制要求移送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必须主动通知当事人家属或案件的委托律师,案件移送时间以家属或律师收到通知之日为准。

2,公检法三大系统应当共建刑事案件进度查询网络平台

公检法系统应当共同建立并维护“刑事案件进度查询网络平台”,当事人家属及委托律师可通过密码进行查询。这样既能为各方带来便利,又能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顺利进行。

131、提案第20180324号

标题:关于规划城市立体交通网络,尽快修建地下交通快速通道的提案

提出人:高锦民、朱文豪、胡翔海、高瞻、杜勤、徐如财、张少华、李惠林、叶亚丽、王文涛、王挥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轨道办

会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内容:

随着深圳市的高速发展,吸引人才不断流入,深圳市交通拥堵情况日益加重,严重的制约了市民的交通便利出行,降低了市民的办事效率和幸福指数。

深圳的发展仅三十多年,北京、上海、广州等历史悠久的一线城市出台各种车辆限牌、规划立交桥等措施已经证实无法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目前深中海底隧道已经在建设中,该隧道修通后,南沙到深圳机场也只有十多分钟,这大大提升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效率和经济发展动力,可见深圳建设立体交通网络,修建地下快速通道是可实现的。因此,深圳市的交通规划必须具有前瞻性,应吸取经验教训,不断优化交通规划的策略,从根本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情况,从而有效减轻城市道路拥堵的压力,对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

办法:

借鉴国外经验,美国正在实行道路交通的地下化,波士顿的中央大道就经历了由高架道路转入地下道的过程,验证了城市道路地下化的发展趋势。地下街建设对城市的发展可起到以下作用:①改善了步行环境,使行走其间的人不受环境影响;②改善了城市交通,尤其是对城市的“蜂腰”、“瓶颈”及交通负荷大的地段能够做到人车分流;③在城市中扮演“桥”的角色,把本来被浪费和功能不全的城市空间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④可作为城市商业设施的补充;⑤增加了城市防灾空间;⑥地下街在城市开发中,能够刺激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整个地区的商业活动,使之成为富有生机和地方意识的城市活动节点;⑦节省能源。

鉴于深圳很多道路拥堵问题已无法通过平面交通来解决,建议修建地下快速路通道,即向下挖掘十米高的空间,建设立体交通网络,整体规划共三层,第一层给有排风系统的给普通车辆使用,第二、三层给电力车等新能源车使用,采取复合式交通的方式能很大程度的缓解城市交通的压力,可从根本解决道路拥堵问题,有效缓解地面交通压力。

规划地下快速路交通需具有前瞻性,且宜早不宜迟。目前深圳已经在修建多条地铁轨道,若地下空间已全部修建成型,该方案将很难得到实施。因此,政府应尽早进行城市地下快速路交通的规划,避免深圳重走北京、上海、广州交通拥堵的老路,实现有效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一、地下快速路造价低。实际上,地下快速路由于没有站台的建设,没有地铁那样的信号控制系统,所以比地铁便宜,现在每公里费用大概3个亿,是地铁的一半。而在地下快速路系统中,由于其狭小、密闭的特点,尾气不易扩散,从而可以实现收集和处理。如果把环境货币化,把污染造成的损失计算进去,包括污染治理的费用,造价实际上并不高。地下快速路的建设应当是一个长期战,只有长期建设才能达到相当规模,显现巨大的治理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的效果。

二、除了地下快速路系统,继续加快转变城市交通运输方式,如建设地下物流系统,将城市货运逐步转移到地下,将对治堵作出重要贡献。根据世界经合组织2003年统计,发达国家主要城市的货运占城市交通总量的10%至15%。而在“世界工厂”的中国,其占城市交通总量达到20%至30%。城市地下物流系统的概念,是城外的货物通过各种运输方式到达市郊的物流园区,经处理后,再输送到各个配送中心或直送终端,反向物流也同样如此。

三、地下快速路系统工程与轨道交通及市政工程建设相结合,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施工,以节省投资和缩短施工周期。轨道交通的施工过程涉及到深度开挖、土方运输及土方回填。其中,挖(机械开挖)+运输+回填(夯填)费用惊人!如轨道交通与地下快速路系统工程同步施工,开挖同时同一空间修建快速道路系统,这部分的成本就节省了。目前,南海大道有多处正在施工或规划中的轨道交通工程,如果能和地下快速路系统工程一起进行,不仅可降低施工难度和风险,而且了重复开挖和建设带来的工程投资加大,同时减少了对居民出行和车辆行驶的影响。节约了大量工程成本。又能彻底缓解南海大道乃至整个南山区的交通拥堵情况。

五、在立法、规划、设计等各方面相互协作、统筹兼顾。

由于地下空间的开发具有不可逆性,一旦实施后就无法恢复原状,这就要求在建设地下空间的时候尽量做到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先行建设的地下空间应该为后期建设的地下空间预留好接口。

六、持之以恒地建设地下交通系统,将地上的快速交通系统逐步转移到城市地下去,消除交通拥堵与PM2.5的困扰,指日可待。如果地下一层空间不够,我们还可以学习地铁那样,建设两层、三层甚至更多层的地下立交交通与运输系统,不但是旅客交通与货物运输,还包括垃圾、污水的传输都转入地下,使地上保留微循环及慢速疏导交通功能,保证行人安全和空气质量优良,消除交通拥堵与PM2.5的困扰,释放出地上空间用作自然植被和安全的步行区域。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