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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罪青少年帮教服务工作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3

提案第20180326号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罪青少年帮教服务工作的提案

提出人:王绮红、陈昳茹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公安局

会办单位:法院,政法委,市财政委员会

内容:

近年来,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形势依然不乐观。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数据,2017年我市25岁以下青少年涉罪人数为8772人,涉罪比例占全部犯罪嫌疑人总数的22.5%。青少年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逐渐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在青春期虽然容易冲动和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但可塑性强,经过帮助教育后依然可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青少年涉罪后,在被法院判决执行前被羁押于看守所。他们往往是初次涉罪,在看守所中处于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中,他们在羁押阶段获得的感染与体验能够直接决定其今后的人生走向。2017年6月,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和团市委共同发起成立“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注于服务涉罪青少年,通过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建立涉罪未成年人中途观护站,为取保候审和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的涉罪青少年提供就业机会,创造帮教条件;通过现有的劳动技能培训平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劳动技能培训的机会,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提升帮教效果,帮助涉罪青少年人回归社会。

办法:

目前,在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已在市二看守所、福田看守所建立了阳光心理咨询室,由专业社工对羁押青少年嫌疑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帮扶等专业服务,尽最大可能为青少年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他们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为加强对于违法涉罪青少年的帮扶,确保处于羁押特殊阶段时期的青少年能够得到切实的帮助,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涉罪青少年帮教服务。目前,受经费与人员的限制,仅在市二看守所、福田看守所建立了阳光心理咨询室,服务对象较少,难以覆盖数量较多的涉罪青少年群体。建议由公安和检察部门牵头,在全市推行相关经验,在各区建立看守所心理咨询室。建议财政部门将涉罪青少年帮教工作专项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由各区检察院进行招投标选定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专业帮教服务。

(二)加大青少年帮教事务社工保障投入力度。涉罪青少年帮教工作对社工的专业化程度、文化程度、实践经验要求较高。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帮教社工队伍存在专业程度不高、经验不足、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建议民政部门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对社工实行分类、分层管理,继续提高社工待遇并支持专业社工机构和社区帮教中心的发展。

(三)整合优势资源实现联动管理。各部门对于违法涉罪青少年的数据未实现共享和动态更新,建议市综治部门依托全市“织网工程”和社会综治信息工作平台,将违法涉罪青少年信息纳入其中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对涉罪青少年开展劳动技能专项培训,确保其享有平等复学、复工的权利,打通青少年重返社会渠道。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