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提案公开 > 

关于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3

提案第20180332号

标题:关于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提出人:刘晓鹏、刘国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民政局

会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

随着我市老年人口增长进入快车道,养老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一系列养老服务问题将交织叠加、集中凸显,与之对应的是我市养老服务仍然薄弱,形势不容乐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改变老年人原有社会关系的同时,保障其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得到专业护理,弥补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对于解决我市养老服务问题,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作为当下合乎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形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在政策支持方面,相关法规不健全。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我市尚未制定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办法,缺乏有力监督机制,出台的部分政策方案不够全面、系统,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相关的行业规范、管理标准、专业服务人员资格认证等缺乏具体标准的规定和可操作性指导,难以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运行。

(二)在服务供给方面,内容单一,难满足多样化需求。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处在起步阶段,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设施设备不全,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突出,缺乏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服务项目,对老年人精神生活和个性化需求关注较少,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

(三)在运行机制方面,各方职责不清,协调联动不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涉及的职能部门、社区机构、老年人家庭和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职责不清,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保障、激励、协调、指导监督等机制缺失或不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不够,缺乏有效的配合和协调沟通,联动工作机制不健全。

(四)在工作队伍方面,专业人才匮乏,护理服务质量低。受社会地位和工资报酬等因素影响,养老服务行业从业者较少,且多为下岗职工和文化程度较低的“4050”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标准化的技能培训,专业化护理水平低,严重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缺乏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未形成对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发展。

办法:

二、相关建议

建议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提升民生幸福感的基础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老年人。

(一)完善政策法规,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运行。加快制定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分工和推进举措,强化评估监督,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行业规范、管理标准、专业服务人员资格认证等明确具体规定和可操作性指导,加强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加大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坚持存量提质和增量优化相结合,加快改造提升原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功能,优化布局和配套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整合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资源,创新养老服务信息管理模式,打造智慧型养老服务云平台。鼓励引导社会化力量参与,以品牌化、连锁化为发展模式,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三)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共治理。加快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设施运营和服务模式改革,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监管能力。加快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激励、协调等机制,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公共治理水平。

(四)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护理服务水平。重点围绕薪酬待遇、岗位设置、职级体系等,制定出台养老护理人员从业激励政策,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校企合作”“校院合作”等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养老志愿服务制度化、长效化,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