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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政协机关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深圳市政协机关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12-2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527日至7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党委进行了巡察。8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端正态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推进整改工作,要求机关党委以接受巡察为契机,全力配合、查找问题、坚决整改,在巡察组的帮助指导下,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进一步提升机关领导班子的整体履职能力,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全面提高政协机关工作水平。机关党委认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切实将巡察工作特别是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落实,深刻剖析反思,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了全面有效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

在听取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机关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细致学习反馈意见内容,并研究整改责任清单初步方案。各位党委委员结合工作交流体会和心得,纷纷表示要将市委巡察作为一次“政治体检”和“政治洗礼”,正确对待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勇于直面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凡是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虚心照单全收,认真对照研究梳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思想上、行动上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为推动反馈意见得到迅速落实整改,机关党委于8月20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会议从工作制度建设、标准制定、流程设计等方面,逐条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并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形成《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相关文件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印发机关各处室落实。同时,为扎实推进整改,成立以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为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对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各司其职。根据工作需要,还专门抽调机关骨干力量充实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确保不折不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三)加强过程监督,全程跟进督促整改

自巡察整改以来,市政协党组通过党组会议、碰头会等形式,多次听取机关党委有关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对突出问题的整改举措、整改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全力督促巡察整改高效推进。市政协机关党委时刻紧绷问题整改这个弦,切实把握问题主次、轻重,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按照整改序时进度,全过程加以督促推进。先后召开3次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难点,分别于9月6日、9月16日前往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对接沟通,听取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提高整改工作成效。为确保整改工作完成质量,于11月5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责任部门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收集情况,做到整改未到位不放过、佐证材料不充分不放过。11月6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中共深圳市政协机关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各方意见并进一步补充完善。整改报告呈报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报送市委巡察部门。

另外,在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机关党委将主题教育与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有效结合,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进一步增强了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主题教育与巡察整改两促进、两提升。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机关党委于10月28日召开市委巡察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的总结回顾,围绕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为下一步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夯实了基础。

(四)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整改务求实效

在整改工作中,机关党委紧紧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不做表面文章、不走形式过场,务求取得实效。整改至今,5大类1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落实,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了《深圳市政协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深圳市政协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制度27项,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随着巡察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政协机关“知敬畏、明事理、守纪律、懂规矩”的风气得到进一步巩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更实了,迎难而上的工作劲头更足了,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更浓了。同时,机关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监督得到加强,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问题物业得到有力整治,整个机关呈现出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

二、聚焦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市政协机关党委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目标,围绕反馈问题真抓实改、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实效。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对政协委员的培训引导有不足”方面的整改

1.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日常实际工作,组织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理顺厅委、处室职责分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明确和规范;对大型会议、重大活动坚持事前沟通协调、事中互联互通、事后总结经验;每季度对市委部署的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度缓慢、质量不佳的部门进行约谈,确保工作不打“折扣”;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延误的部门及个人,不得“评先”。二是认真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学习;经党组会议研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政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三是加强机关党委班子理论学习,机关党委委员多次列席市政协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向深入。同时,根据学习工作部署,制定机关党委每月学习计划,细化学习方案,明确支部学习任务,持续抓好督促落实。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主题教育期间,邀请市委宣传部领导作意识形态工作辅导授课;10月份结合“书香政协”活动,安排市政协副秘书长作“走好互联网时代的群众路线”专题讲座,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二是推进制度建设。结合市政协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制定《市政协新闻宣传工作暂行规定》《市政协办公厅网络信息发布暂行规定》等制度,加强舆论阵地管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提高新闻舆论工作影响力,以正面舆论引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政协论坛》《政协热线》等栏目,结合中央大政方针、主题教育内容和全市中心工作,制作播出多期专题节目,推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强化“委员议事厅”“委员讲堂”组织管理,从严审核发言大纲、PPT、文稿等内容,确保意识形态不出现偏差。巡察整改以来,共举办9期“委员议事厅”和“委员讲堂”活动,始终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主旋律。四是加强宣传文化和网信干部队伍建设,安排骨干力量充实宣传信息工作队伍。

3.针对“对政协委员的培训引导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协商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委员学习机制,通过“委员学习论坛”“委员议事厅”“委员讲堂”等平台,邀请专家学者及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辅导,通过实地调研、专题授课、小组讨论等形式,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高民主监督能力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巡察整改以来,举办1期委员学习论坛,邀请市委政研室领导给政协委员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辅导讲座;赴香港、青岛、古田等地举办4期委员履职培训班,夯实委员履职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委员履职管理,起草《委员履职信息录入管理规定》,并对《委员履职考评指标》进行修订,切实发挥制度的规范、保障和引导作用,引导委员提升履职质量。制订《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的意见》,完善提案审核办理机制,对涉嫌夹带个人、企业或利益关系人诉求等类型提案,予以撤案处理;鼓励办理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对提案提出修改意见,与提案人协商完善提案,增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鼓励专委会、界别积极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巡察以来,已组织委员调研42次,召开专题研讨会31场;提交社情民意8份,其中获市领导批示3次。

(二)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组织引领作用不够”方面的整改

4.针对“机关党委对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深圳市党建质量指标体系(机关)》要求,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计划,提高党建工作前瞻性、计划性和针对性。落实机关党委主体责任,每半年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党建工作,并定期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汇报。建立每季度工作例会和不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党支部工作的机制;加强督促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年终述职考评工作机制,完善支部书记履职集中培训,引导其发挥好“头雁”作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9-10月份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共11名同志参加集中轮训和履职考试,进一步传导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机关党委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学习,由党委委员轮流领学领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机关党委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作为机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在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固化了每周半天的集中学习制度,重点学习新思想、新理论和新政策。三是将发展党员列为机关党委的年度工作重点,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及有关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入党程序,严格入党手续,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目前,已发展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对其学习教育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

5.针对“党支部设置不合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以6月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集中换届为契机,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将原有的7个党支部调整为11个,各专委会均单独设立党支部,各支部开展活动的协调性和灵活度明显提高。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定出台了《市政协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活动记录;机关党委书记带头对机关党员作专题党课,其他党委委员轮流在机关党委大会和所在党支部会上讲党课。三是丰富组织生活形式。结合主题教育,通过“书香政协”“委员议事厅”和“党员讲堂”等载体,组织党员同志参加了大鹏户外拓展、陆丰扶贫走访等党建活动共4次。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制度,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会中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6.针对“支部管理党员力度不够,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着重强化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履职能力建设,引导其更好地发挥带头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把支部管理、党员管理的责任扛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协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各党支部的组织力建设,提高支部的内部管理协调能力和执行力,更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目前,除办公厅两个支部外,机关各党支部都是以专委会部门为单位单独成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统筹相关工作和活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负责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支部书记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党员结合身边不良现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各党支部自6月份开始严格按要求逐月及时收缴党费。

(三)关于“机关纪委力量薄弱,干部管理工作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7.针对“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理顺机关纪委工作关系。明确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和责任,定期召开机关纪委工作会议,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机关纪委委员身份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安排机关纪检委员轮流参加单位招标评选、纪检审查等活动,严格执纪监督。安排专人专职配合纪委书记开展执纪监督工作,充实纪检工作力量。二是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完善机关纪检工作准则,安排专人负责来信来访登记,实现“专人专岗,专人专责”。建立健全纪检工作台账制度,对监督执纪的线索收集、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事事有登记,件件有记录”。制定《市政协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和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上级纪委交办线索初核、谈话笔录和案卷归档等工作。三是全面落实干部谈话提醒工作制度。重点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着重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形成单位一把手每季度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每季度谈话提醒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完善相应记录台账。

8.针对“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市政协实际,研究出台《深圳市政协机关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市政协机关干部离深请假报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机关出国(境)管理和离深请假管理工作。同时,按照证件有关保管标准,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购置专业防消磁保险柜统一存放证件。二是为进一步提升证件管理工作质量,机关党委(人事处)明确1名证照管理专办员,建立完善台账并每周清查,做好应缴证件催缴工作。目前机关在编人员证照已全部收缴完毕。三是摸清市管离退休老干部底数,分批发函市公安局核查出入境备案情况,做到证照管理无遗漏。

9.针对“考勤和休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市政协机关加班管理,依据《公务员法》和市财政部门《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修订出台《市政协机关加班补休及误餐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加班误餐、补休的申请、审批、公示流程,确保程序严格规范,记录真实准确。二是对考勤记录不准确的,认真组织核查,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其所在部门领导,督促加强考勤管理。

(四)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六项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10.针对“深入基层开展高质量的调研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和党组工作要点,扩大调研课题的征集范围,广泛征求意见,使调研内容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跟党政工作大局,提高调研建议的采纳率。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将相关工作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加以推进落实,确保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优化调研方式,提高调研质量。三是推动整合各方资源,加强与部门合作,深化多方联动,形成调研合力。近期,围绕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开展“深调研”,制定了《市政协落实先行示范区要求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方案》,并形成《关于创新与先行示范区相匹配的协商民主制度的调研报告》,其中提出的“八个创新突破”的意见建议,经省政协党组报请省委研究。同时,联合粤港澳大湾区9个城市政协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政协交流合作备忘录》,加强跨区域协商机制建设。四是依托市政协研究咨询委,发动专家学者参与课题调研及论证,为提高市政协建言质量提供智力支持。制定《关于专委会依托市政协咨询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研究会、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组建专家委员会的方案》,进一步统筹专家力量,提高建言资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为充分利用省政协高端资政的平台作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政策支持和省级智库支撑作用,高质量推动先行示范区建设,经省政协同意,拟召开“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讨会”,目前正在开展深入调研和有关筹备工作。

11.针对“办公经费使用存在违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核查,办公经费中列支的文体活动经费,属于政协委员履职方面的经费,因有关人员记账失误导致列入文体活动经费,属列支科目错误。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并及时调整补充专业财务人员,增强队伍力量。二是对新到岗的财务人员加强培训管理,要求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把关办公经费使用,确保每一项经费使用都列支清晰,科目规范,符合规定。

12.针对“‘两个研究会’及‘书画院’办公室长期空置,存在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梳理和统计长期空置办公室情况,结合日常办公实际,统筹办公场所配备使用,盘活“两会”闲置办公用房,其中,部分办公用房用于市政协光辉历程展展厅,其余改作为新成立的市政协文史馆的用房,切实提高办公用房使用率和规范化水平。

13.针对“会议费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市财政部门有关经费管理规定要求等,在原有文件基础上,出台《深圳市政协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对单位预算、财务收支管理等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严格落实会议费标准和要求综合定额标准,坚决杜绝超支现象。其中,涉及个别会议费列支不规范的,认真组织核查,按要求责令相关当事人退回超支费用,并加强批评教育,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对照梳理公务接待函情况,对涉及缺漏的,及时对接相应的来访部门,补充完善接待函等手续。同时,加强行政接待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做到一函一接待,无函不接待。加强公务接待审核,对资料不齐全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二是经核查,存在的超标费用是由于错将工作人员当作陪同人员用餐,导致费用增加并超标。下一步将加强对公务接待等相关文件学习,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开支公务接待,对不符合接待标准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关于“物资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方面的整改

15.针对“物资采购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下发《市政协机关采购管理办法》,成立采购小组确定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自行采购行为,公开自行采购决策过程及结果。二是出台《市政协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合同条款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明确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以及合同签订日期等。三是对《深圳市政协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建立固定资产采购和出入库台账。四是加强合同完整性审核,对合同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1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对2016-2018年未在系统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缺漏的资产按照要求进行补登记。二是对《深圳市政协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建立固定资产采购和出入库台账,坚持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确保数量正确、信息不遗漏。

17.针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市政协机关经费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财务审核报销程序和手续,要求用款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时,必须按规定填制统一报销单,报销凭证、单据应真实有效,每张报销原始凭证、单据需由经办人在背面签字;封面要注明用途或者原因,由经办人签名和本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送行政接待处财务室审核,并送分管领导审批。二是出台《深圳市政协机关加班补休及误餐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加班审批流程,加强相关费用的审批控制,无加班审批或无具体加班事由的一律不予报销。对个别办公经费报销环节不完善的,及时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程序完整合规。

三、深化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政协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攻坚和认真整改,市政协机关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整改成果只是初步的,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不断深化。下一步,市政协机关党委将继续对标最高最好最优,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真”的态度,推动市政协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进一步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牢牢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重点,深入学习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广泛凝聚共识,推动政协各项工作的开展,以理论学习、思想武装促进政协工作质量的提升。

(二)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开展机关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创建“坚持标准打造特色”示范党支部,通过争先创优活动倒逼各支部提升建设水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规定。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改进机关文风会风,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协机关。

(三)总结经验强化建章立制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查摆梳理机关制度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深挖问题和漏洞存在的根源。紧紧围绕建章立制,在规范工作标准、修订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不断健全机关财务管理、会议会务、考察学习、行政保障等制度,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促进机关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达到以制度建设巩固问题整改的效果。

(四)立足本职提升工作质量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政协党组工作重点,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办文办会、组织人事、理论研究、综合文稿、后勤接待、信息宣传、机关党建等机关各项工作,切实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贯穿机关提质增效工作的全过程。机关党委班子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抓重点谋思路、破难题补短板、抓统筹重协调,积极为市政协助力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服务保障,努力把市政协机关打造为“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88134680;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4号政协大楼前楼501室;电子邮箱:rsc@zx.sz.gov.cn。

 

                      中共深圳市政协机关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编辑:鹿筱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