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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北京打造“种业之都”贡献力量——北京市政协立法协商“种子条例”

来源:发布时间:2021-08-30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日前,北京市政协举行《北京市种子条例(草案)》立法协商动员部署暨情况通报会,正式启动种子条例立法协商工作,为推动北京市种业发展、打造“种业之都”贡献政协力量。

种业是农业的“芯片”。据市农业农村局介绍,北京市发挥科研力量雄厚优势,初步搭建起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基本完整的研发平台,北京市共拥有国家级科研教学机构24家,种业研发机构80多家,涉农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60余个,持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265家,汇聚种业领域过半数的两院院士等高端人才40多人,从事种业基础研究和育种的科技人员5000多人。北京市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果四大种业研发和产业体系完整,储备了丰厚的前沿技术和种质资源,全市保存农业种质资源6万份,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总量占全国16%,居全国首位。北京市还不断加强创新成果转化,优良品种在生产领域大规模应用,“京科968”杂交玉米品种累计推广面积超过1亿亩,是全国杂交玉米第三大品种,北京选育的京科、农华、中单系列玉米新品种推广面积占全国玉米种植面积14%,“京研”系列大白菜累计推广面积1700万亩,占全国首位。北京市还聚集市场要素,打造了一批实力雄厚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全国农作物种业前十强企业中,北京有三家,全球农作物种业前十强企业均在北京设立了研发中心或区域总部。

北京现代种业不仅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并且成为都市现代农业最重要的实现形式和新的增长点。为进一步促进北京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园林绿化局在市人大农村办、市人大法制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完成了调研论证、立项论证、草案起草、市政府审核、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第二次审议等立法程序,下一步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和2022年北京市人代会审议表决。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种子条例》的起草将为建设“种业之都”提供法律保障,目前《北京市种子条例》二审稿共9章58条,分为总则、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扶持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北京市种子条例》二审稿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推动现代种业发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构建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完善育种创新机制,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重申《种子法》品种审定制度,拓宽品种管理方式,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细化网络销售规范,强化种子监督管理,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作为首都,是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在国家种业发展创新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发展种业是全面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履行首都职能的必然要求,是立足资源禀赋、发挥自身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市政协农业农村委主任高华介绍说,市政协将紧扣“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市情农情,立足首都科技优势和北京种业发展特点与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动员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围绕制定好、实施好《北京市种子条例》深入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为推动北京市种业发展、打造“种业之都”贡献政协力量。

委员们建议,应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种质资源保护,要进一步明确各方参与种质资源保护的鼓励政策,并在扶持政策方面强化引导“乡土树种”的培育和使用,还应在立法中重点关注“育种创新”问题,助力首都立足科技资源丰富的优势,强化育种创新的制度引领和保障,有效推进种业之都及国家级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更好地在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打好种业“翻身仗”中做出贡献。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