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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故事 | 罗湖区政协:“三级办理”责任清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发布时间:2021-10-27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系统总结深圳市、区两级政协提案工作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政协现开设《提案故事》专栏,以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忠实记载市、区政协82项提案工作创新做法,真实再现“一年一小步,年年有进步”的提案工作探索轨迹。

“三级办理”责任清   提案三级办理

罗湖区规定,提案办理由区政府分三级进行:涉及全区工作的提案,由区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涉及多个单位的提案,由分管区领导协调解决;涉及某个单位或虽然涉及几个单位但由一个单位为主可协调解决的,由单位负责人协调解决。

提案“三级办理”,是罗湖区第一届政协就建立的制度。

区政协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征集提案68件,立案58件,少数办理答复存在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情况,甚至个别单位根本没有抓好提案所提建议的落实。

针对这一问题,区政协于1998年会同区政府对提案交办工作作出改革:立案提案先由区政府进行分类,分为区长办公会议解决、分管领导牵头解决、职能部门解决三种类型,再由区政府召开交办大会,形成了提案“三级办理”制度的雏形。当年的45件提案,有9件列入区长办公会研究解决,15件由分管区领导协调解决。

1999年8月,区委出台《罗湖区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意见》。明确规定区政府对政协提案的办理分三级进行:涉及全区工作的提案,由区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涉及多个单位的提案,由分管区领导协调解决;涉及某个单位或虽然涉及几个单位但由一个单位为主可以协调解决的,由单位负责人协调解决。具体的分级工作,由提案办理单位提出意见,送区委(政府)办,经请示分管区长同意后,送各分管区领导协调解决。需区长办公会研究解决的,经请示区长同意,由区委(政府)办列入区长办公会议程。

1999年的82件政协提案,有4件列入区长办公会研究解决,27件由分管区领导协调解决。其中,《对无证经营户应坚决取缔》的提案,是一个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商分局认真调查研究,提出了详细调查报告和解决措施。区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制订了具体解决办法。在“三级办理”制度推动下,提案建议得到有效落实,1999年1月到6月,罗湖无证个体经营户减少1272户。

提案“三级办理”制度,除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督办有力外,还针对提案的内容和要求,把它放到相应级别领导手里来解决。这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加强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心,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成效,大大调动了广大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今年办不好明年接着办   提案结转办理

将上一年度难以解决或需要集中解决的问题,自动结转到下一年度,列入工作计划,由办理单位继续推进,这是罗湖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一个创新。提案结转办理,是提案的延伸办理,是维护委员民主权利,提高提案办理实效的有效制度。

在2010年罗湖区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上,黄觉委员提出了《关于解决东乐路长期堵塞的建议》。提案说,东乐路东乐花园路段长期被东乐花园占用,设停车场收费,使市政路变成了小区道路,给周边居民带来严重困扰,下班高峰期交通拥堵严重,希望予以解决。

提案立案交办后,办理效果不理想,办理单位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并没彻底根治该地段交通拥堵问题。得到委员反馈建议,经区政协提案委研究,决定将该提案自动结转至下一年继续办理。从此案开始,区政协开始试行提案办理结转制度。

看似简单的一项制度安排,意义不可小觑。提案办理结转是提案的延伸办理,提案委督促办理单位及时与提案人沟通,是维护委员民主权利、提高办理实效的有效制度。提案委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理协商座谈会,与委员的视察调研结合起来,促进提案办理质量提升。

提案办理结转制度试行以来,先后有《加快、优先推进罗湖区“四旧”之旧工业区改造步伐的建议》《关于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推动我区旧城(村)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的提案》和《关于解决东乐路长期堵塞的建议》等三件提案被列为自动结转提案,由相关单位继续办理。经过区政协加大督办力度,三件提案均得到了办理单位高度重视和持续跟踪办理,提案建议完全落实,委员对办理结果也很满意。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