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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深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来源: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办公厅发布时间:2021-11-22

各位委员,市政协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

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开展深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确定提案选题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市委“1+10+10”工作安排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结合点,精准选题。

提案委整理汇编了58条提案线索,供撰写提案时参考,也可另行选题撰写。

二、提高提案质量

撰写提案要把提高提案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

(一)要深入调研。坚持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实地参观、听取部门情况介绍等多种形式,深入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研究,形成提案,务求所提提案言之有据。可在提案管理系统点击相似度比较,查询往年提案及其答复,避免重复提交提案。(二)要内容真实。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忌人云亦云、道听途说,少讲空话套话,避免长话,使所提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真正撰写出提得准、办得好的高质量提案。(三)要建议具体。建议简洁明了、具体可行,出实招、献实策,使提案办理单位明确具体办理事项,便于采纳落实。(四)要格式规范。按照清单式提案模板,通过提案管理系统提交(如有参考资料、表格和图片,一律作为附件上传),做到一事一案、案由明确、表述清楚、文字精炼。个人提案不超过1500字,集体提案原则上不超过2500字。

三、打造精品提案

(一)高度重视集体提案。集体提案在政协提案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界别和各专门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要结合实际,突出业务专长和界别特点,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研究提案选题,深入调查研究,并通过集体讨论达成共识,努力打造精品集体提案。要注意把握角度,尽量不提涉及本部门职能的提案,避免提案“回娘家”。鼓励将大会发言、调研视察报告,以及各类协商会议材料等参政议政成果转化为提案。

(二)提倡“微提案”。鼓励提切口小、影响大、办理单位少的提案。既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兼顾实施的条件和时机;办理单位相对集中,办理易于推进落实。

四、把握提案不予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案,不予立案:(一)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禁止的。(三)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四)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六)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七)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八)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九)超出人民政协履职范围,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追责的。(十)涉及举报单位和个人的。(十一)超越本市事权范围的。(十二)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十三)单纯要求机构编制,或为具体项目争取资金、土地等特殊利益的。(十四)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十五)为本人或亲友解决个人问题,或代转他人来信的。(十六)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十七)属于纯学术讨论的。(十八)其他不宜以提案形式提出的。

五、提交提案

(一)提交提案时间

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中午12时。此后提交的提案,作平时提案处理。(二)提交提案方式请使用深圳市政协办公厅提供的单位或个人用户名、密码,登陆市政协官网“提案管理系统”(www.szzx.gov.cn)或通过手机“智慧政协”提交提案。(三)其他注意事项1、为适应提案公开新形势,请全面检查提案内容,确保无错误表述、无错字漏字。认真核对提案是否重复提交。一个人重复提交相同提案,只保留最后一件;不同提案人提交相似度85%以上的提案,保留最先提交的提案,之后提交的退回。2、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联名人要了解提案内容,郑重联名。集体提案不接受委员联名,执笔人和参与者在提案后面注明。3、坚持重质量不求数量,每位委员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件提案,每件提案的建议不超过3条。  (联系人:张易华,88134591,13530336686)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办公厅2021年11月20日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