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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优秀提案(九) | 建立“民间河长”长效机制,为深圳河流治理作贡献

来源:深圳新闻网、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2-11

2022年初,深圳市政协七届五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会议表扬了35件2021年度优秀提案。为此,我们将带你走近这些优秀提案,一探市政协委员们2021年履职尽责、凝心聚力的优秀成果。

提案主题:《关于建立“民间河长”长效机制的建议》

提出人:深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张华、市政协副主席田夫一行来到大沙河河口视察我市水污染治理成效和碧道建设情况。

提案背景

提案认为,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黑臭水体治理和环境保护上走在全国前列,民间河长模式的建立发展得益于其开放包容氛围和进取精神。民间河长从关注个案走向政策倡导,从注重本地走向联动珠江,已经成为官方河长与公众沟通的桥梁,初步形成推动水环境社会共治的“深圳模式”。经历5年黑臭水体治理、雨污分流工程、正本清源工程等措施,2020年1月7日,市政府宣布全市159个黑臭水体、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已经全面消除黑臭。然而,目前民间河长模式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跨地域民间环保组织联动难度大、信息反馈渠道不通畅、社会监督在现有条件难以持续,这些问题限制了其继续发挥作用。

提案概况

针对以上短板,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给出了五点建议。首先,要规范民间河长管理机制,统一采用“民间河长”名称,建立组织准入、评价、退出机制,指导民间河长组织运作和开展公益活动。其次,政府应为民间环保组织跨地域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推动河流治理从本地污染治理向流域保护、海岸带综合治理及生态保护升级,为其他地区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方面提供培训、指导。要强化和规范环境信息公开,提升公众知晓度,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和相关制度,定期公开河流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市、区主要河流的水体情况。同时,需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优化投诉、受理、反馈机制,对民间河长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处理进度与处理结果。除此之外,政府还需要提供良好发展条件,为河长展开培训、提供经费、提供检测支持等。

深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与市水务局、团市委等单位代表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

提案反馈

提案交由市水务局主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共青团深圳市委会办。市财政局认为,该提案针对深圳市“民间河长”长效机制提出五条建议,对于我市在黑臭水体治理和环境保护上先行先试、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因此对该提案予以积极支持。去年,该局已将“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护河治河”列入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将根据其职责提供资金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已按照标准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等信息。同时,该局邀请了民间环保公益机构及个人参与公益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此外,该局目前正在实施“河流水质科技管控”,在主要河流形成了“132套高清摄像头+122个监测微站”的实时可视化的监控体系,组建了“300多人+60台手持式检测设备”的万科物业专业化巡查队伍,对河流、黑臭水体、排水口实施全天候巡查管控。如有异常,巡查人员将第一时间配备手持式水质检测设备到达现场进行监测。共青团深圳市委表示,对于护河治水、生态环保等领域志愿服务组织,已经建立健全志愿者登记注册、服务记录、褒奖激励等机制。同时,已联合市水务局推动建立专业化的碧道志愿者队伍、规范化的碧道志愿者标识体系及碧道志愿服务站。之后,团市委将继续联合市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圆桌对话、主题论坛等活动,同时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搭建更好平台展现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的优秀案例。市水务局认为,民间河长在我市消除黑臭水体和河湖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政府河长的重要补充,是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建议,建立民间河长长效机制,该局已会同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和团市委,启动了《深圳市民间河长管理办法》编制工作。为确保《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市水务局反复与绿源环保民间河长组织、志愿者河长联合会等组织沟通讨论,对《管理办法》进行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单位和各区(新区)意见。后续将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

未来,民间河长模式将被继续完善,市政单位将根据其职责提供相应的支持,如资金保障、规范培训、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等。《深圳市民间河长管理办法》在修改完善后也将印发实施。民间河长模式也定会继续发挥作用,为深圳乃至全国的河流治理做出贡献。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