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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故事 | 罗湖区政协:办得好不好,“考官”来打分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发布时间:2022-02-14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系统总结深圳市、区两级政协提案工作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政协现开设《提案故事》专栏,以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忠实记载市、区政协82项提案工作创新做法,真实再现“一年一小步,年年有进步”的提案工作探索轨迹。

办得好不好“考官”来打分   提案办理结果评议

《深圳市罗湖区政协重点提案办理结果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对重点提案办理结果进行现场评议,并以无记名形式进行打分。评议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全区和政协委员通报,并针对通报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督办。评议打分结果不仅纳入办理单位绩效考核,而且作为评选先进提案办理单位的重要依据。

2018年10月11日,罗湖区政协举办了一场重点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考官”是政协委员,“考生”是承担重点提案办理的区委书记和区长以及办理单位。两位区主官汇报办理工作,考官们对他们的工作“横挑鼻子竖挑眼”,最后还要打分,是优秀还是及格或不及格,一切都公开透明,“敞开天窗说亮话”。

从这一天开始,区政协提案委会举办了八场通报会,会同区委(政府)督查室,组织政协委员、提案人和办理单位,陆续对区委书记、区长领办的重点提案,以及区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调研,并邀请政协委员对办理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打分。

八场通报会得到了区政协委员的积极响应和办理单位的积极配合。八场重点提案办理结果评议打分中,最高平均分90.44分,为“满意”;最低平均分78.98分,为“基本满意”。区政协提案委会同区委(政府)督查室根据评议结果,对重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督办。

一直以来,提案办理质量评价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评价力度不足,评价方式缺乏刚性指标;二是评价意见片面,一件提案从提出到立案,再到移交办理,整个流程没有明确责任和具体要求,无法客观反映各个环节工作质量;三是评价标准笼统。

针对上述情况,2018年罗湖区政协出台《重点提案办理结果评议办法》,试行对重点提案办理结果进行现场评议打分。为强化评议打分的操作性,根据提案办理情况,将之归纳为五个维度,分别是重视程度(20分)、办理态度(10分)、推进力度(15分)、答复精度(15分)、落实深度(40分),每个维度都依据重要程度设置了对应的分值。委员以无记名形式打分,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得分档次,满意得分段为80~100分,基本满意得分段为60~79分,不满意得分段为60分以下。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并以文件形式向全区和全体政协委员通报。评议打分结果不仅纳入办理单位绩效考核,而且作为评选先进提案办理单位的重要依据。

提案办理情况不止于通报,区政协还会跟踪督办。对“基本满意”提案罗列未尽事项,要求继续办理;对“不满意”提案,要求办理单位继续与提案人沟通协商,根据督查评议小组提出的意见和提案人的要求重新办理。

评议打分办法试行以来,产生了较好效果,初步形成了由政协组织、区委(政府)办督查科、政协委员、办理单位、群众代表“五位一体”的提案办理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增强了提案办理实效性,切实发挥了提案在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