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专委会动态 >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召开《<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立法协商座谈会

来源: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09-21

9月15日下午,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在深圳市政协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立法协商座谈会。会议由市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廖远飞主持。

37d5622ab058603d01238a0e7459a0aa.jpg

会上,政协委员、立法协商咨询专家围绕《实施办法》分别作了发言,并进行了热烈的交流探讨。大家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性质和发展现状、完善相关立法的意义和重要考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厘清政府、运营企业和使用者三者责任、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等各个角度,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对《实施办法》中关于经营企业条件设定、运营服务考核、续约期限及方式、投诉处理、影响市容行为责任追究等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最后,廖远飞作总结发言。他表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自2016年蓬勃发展以来,对群众交通出行和社会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完善相关立法对推动行业良性发展、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利、维护城市良好公共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位委员和专家的发言非常精彩,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办法》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建议,体现出很高的专业水平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立法的关注和期待,市政协将认真梳理汇总并向立法部门反馈,切实发挥好人民政协在推动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专职副主任江水,副主任王雪,市政协委员陈君尧、张斌、吴滨,立法协商咨询专家李明超、张卓颖、钟胜荣、贺树奎、董志越、雷新平、薛波等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陈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