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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选登丨人民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功能和优势研究——以深圳市政协履职实践为例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课题组发布时间:2023-07-2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政协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如何发挥自身独特功能和优势,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再立新功,本报告拟就这个问题,谈谈几点认识。

一、人民政协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人民政协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更好实现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

二、政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近年来深圳市政协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我有你没有,我行你不行”的独特优势,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多的“深圳经验”。

(一)立足多层次,让民主协商管用

“一起来商量”——畅通市领导与委员面对面协商渠道;“身边事好商量”——打通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深聊会”——以界别委员为主体开展协商议政;“委员议事厅”——以政协委员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二)着力广泛性,让民主协商真实

深圳市政协从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着手发展全过程民主,通过不断扩大市民政治参与的范围和程度,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真实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三)加强制度化,让民主协商落地

2021年12月,《深圳市政协委员会关于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工作体系化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将近年来探索形成的协商民主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也成为深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多层、广泛、制度化发展又一创新之举;设计规范标准,率先出台立法协商工作地方标准,首创提案工作清单机制,实现履职平台载体标准化。

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功能和优势,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与其它协商渠道相衔接,使政协协商更深入更全面地嵌入协商民主体系的各个部分之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发展。

(二)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功能建设,构建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加强深圳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工作体系化建设。

(三)深化协商平台建设,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委员工作站”基础上叠加建设“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厅。不断探索协商议事向界别、行业、基层拓展延伸。

(四)深着力提高协商能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人民政协需要不断提升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提高同党外代表人士协商的能力;提高同部门协商能力;提高同界别群众协商的能力,善于当好反映诉求、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桥梁纽带。

(五)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和政协智库优势,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故事,构建当代中国民主的话语权。


编辑:林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