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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再优化?政协委员提这些建议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2023-11-14

如何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深圳的“必答题”。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添底气、增韧性。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今年,市政协紧扣中心,将“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保障高质量发展”列入年度协商计划,自4月份以来,由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牵头,成立了法制保障、政务服务、执法监管、公正司法、创新创业支持等5个调研组,结合主题教育“大走访、大座谈、大起底”调研工作安排,通过实地走访、座谈、函调、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产业、企业等开展调研30余次,民主监督4场、“深聊会”1场,期间调研组还到杭州、诸暨开展了考察,形成了内容丰富详实的调研报告。170多名市、区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提交协商建议46篇,共计11万余字。

11月10日下午,深圳市政协召开“一起来商量”市领导与委员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廖远飞、吴定海、张斌、王丽娜、曾科、周璇、李明超、朱少龙、蒙娴、李恩汉、钟胜荣、黄善端等12名政协委员、专家作主旨发言和重点发言,34位委员提交书面发言。委员、专家们围绕“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保障高质量发展”与市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开展深入协商,积极为深圳答高质量发展 “必答题”支招。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但仍需再优化

近年来,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稳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和支撑。

市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廖远飞代表调研组作主旨发言时表示,虽然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对标先行示范的要求、对标高质量发展需要,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需要再优化再提升。他从司法保障、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溯源治理、法治环境提升5个方面提出多条建议。

在司法保障方面,廖远飞建议,要完善立案保障机制,提高司法效率。同时,要规范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细化“情况紧急”的审查标准、操作流程和举证要求,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畅通渠道,高效处理保全异议,健全诉前调解财产保全机制。此外,要降低财产保全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对继续使用不产生重大贬损的设备、厂房等,采取“活封活扣”的方式,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在保障申请执行人能够实现权利的前提下,审慎冻结基本账户。

对于执行难问题,廖远飞建议,要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执行人力不足、执行措施不到位不及时、终本率过高等突出问题。同时,他还提出,可以建立社会参与执行机制,发挥律师作用,探索律师参与执行路径。

在政务服务方面,廖远飞提出,要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借助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经验做法,相关部门牵头全面整合公益律师、法律服务机构等资源,建立涉企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并常态化更新,要突出“普惠式”、创新“个性化”,为网格内企业提供及时、全面、权威的法律服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要全力支持企业海外发展。“建议全面梳理汇总目前我市海外涉诉的企业名单和相应诉求,成立海外应诉专家团队,为企业应诉提供法律支持。为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应诉提供资金支持,全力护航深圳企业海外创业。”

在执法监管方面,廖远飞认为,应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他建议,推进“信用+执法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企业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检查比例和频次,降低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应有效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廖远飞表示,涉及企业、行业发展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听证程序。同时大力推进数字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提出初步处理建议,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

廖远飞还强调,要建立民营企业行政执法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民营企业权利保障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平衡好民营企业权利保障与相关利益者权益保护,在行政执法中探索合规减罚和免罚举措,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外,廖远飞认为,应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整合、上传执法数据,让涉企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在溯源治理方面,廖远飞提出,应加强对虚假清算恶意注销查管力度。法院加大对被告主体状态审查,严防无主体资格企业进入诉讼程序。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市场主体申请注销公示力度,及时阻断恶意注销。将存在恶意注销企业行为的股东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以案普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在法治环境提升方面,廖远飞提出,要提升商事仲裁法律服务水平。吸引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在深圳执业,推动本地仲裁机构进一步接轨国际仲裁通行规则,扩大国际业务。依托深圳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支持完善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外工作平台建设,通过合作方式在海外建立国际仲裁庭审中心,逐步完善在欧、亚、非的全球庭审中心网络,提高深圳涉外仲裁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同时,积极争取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试点。参照香港新修订《仲裁条例》规定,知识产权争议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取河套合作区知识产权仲裁试点落地,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完善作出探索。


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全域法律服务生态

“深圳应兼顾制度创新与市场需求,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全域法律服务生态。”市政协常委、市社会科学院(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党组书记、院长吴定海表示,当前,深圳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面临统筹协调不够、资源联动不足;过于强调物理空间集聚、虚拟集聚建设不足等问题。为此,他建议,深圳全域法律生态应以福田律师服务集聚为行业基础,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为核心动力,其他园区法律服务为特色平台和服务渠道,多区域联动,错位、融合发展,合作共赢。

“加强科技赋能,突出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在链接服务要素资源和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的应用,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深圳在法律服务高地建设竞争中的优势所在。”吴定海建议深圳通过上线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专区,运用数字技术实现法律服务“云集聚”,实现用户进一个口获得深圳全市法律服务资源。他认为,可在现有i深圳APP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增加相关服务功能区设置,设置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微信小程序,将律师、公证、仲裁、调解、鉴定、域外法查明、中立评估、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司法审判等核心服务功能纳入其中。

“产业链+法律服务”让产业和法律服务双向奔赴

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斌认为,法治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律师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高质量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为此,他建议深圳全面搭建“产业链+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畅通“20+8”产业协会与律师协会之间、需求企业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建立长效交流合作机制,既让产业找得到服务,又让律师找得到企业。

同时,张斌认为,深圳可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业法律服务网络。线上推动律师协会与各产业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端口直达互通,让服务触手可达;线下依托各产业园区与律师事务所建设产业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工作站,打造产业法律智库、产业法律服务团,构建全方位的产业法律服务网络。发挥律师在产业政策重大决策中的法律咨询作用。

小微企业是深圳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张斌表示,应加强对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供给。加大对新兴科技企业法律帮扶力度,为小微企业提供团购式、普惠式优质法律服务,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政策咨询支持,降低小微企业运营法律成本,防范化解小微企业风险。


涉外法律人才紧缺急需引进培养

面对日益增长的深圳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深圳做好准备了吗?

市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璇给出了一组数据:截至2023年9月,深圳有23515名律师,律所1250家,但全市涉外律师人才数量仅大约1000名。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中,深圳仅有27名。反观涉外法律服务市场需求,2022年,深圳市外贸进出口3.67万亿元人民币,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法律服务需求日益旺盛,仅外贸领域,就需要大量国际贸易“337调查”“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专业律师;深圳科技企业出海还涉及跨境合规、跨境知识产权交易、跨境融资等大量法律服务需求。

“涉外律师培养又有其规律性,难度大,周期长,要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及专业化建设。”周璇建议,要快速推广新型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为吸引涉外律师人才提供土壤和便利;探索申请进一步开放法律服务市场,放宽对外籍律师在深圳执业的限制;将符合条件的涉外律师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给予鼓励,吸引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到深圳执业等。

周璇还提出,鼓励和支持涉外律师研发涉外法律新产品,建立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产品库,丰富细分领域的法律服务产品供给。

“深企‘走出去’面临巨大风险挑战,亟须专业服务支撑。”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专家,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通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恩汉建议,要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对产业合规支持力度。他提出,可以出台《深圳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行动方案》,对在深执业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给予适当补贴。同时由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市贸促委、深圳海关、市律师协会等建立涉外重大商业纠纷快速响应机制,为涉外纠纷企业提供支持。探索成立企业海外维权互助基金。此外, 他建议,为数字企业提供东道国在数据安全、信息保护、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合规咨询服务,及数据安全出境“体检”。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