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专版专栏 > 委员风采 > 

两会“深”音|全国政协委员林洁:尽快启动全国性数据专项立法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2024-03-05

如何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主席林洁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建设的提案》。

林洁在提案中提出,当前,我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建立,但仍面临诸多法律和制度机制障碍,亟待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建设。

大数据的权属亟须立法界定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只有明确数据权属关系,才能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明确数据的所有、使用、管理、分配等权利,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当前,尽管有数据政策确认了数据权益,但是在全国性立法层面并没有对数据确权作出规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利保障和责任承担均缺少法律依据。

林洁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启动数据专项立法,通过法律确立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明确数据产权的属性、归属以及权利和义务,确保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时,制定国家数据要素登记制度,为各地开展数据要素登记工作提供指导。林洁认为,可依托深圳等国家数据要素流通枢纽节点,设立全国性数据登记机构,建设统一的数据要素登记平台,打造全国一体化的数据要素登记体系。

建立一体协同的交易市场体系

虽然当前全国各地已经建设众多的数据交易场所,但未形成一体协同、多级联动的市场流通交易体系,特别是国家级数据交易所缺失,不利于大规模数据跨域流通,影响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针对这个问题,林洁建议,统筹推进全国数据交易场所布局建设,面向北京、上海、深圳等已成立的数据交易场所,遴选试点承担国家级数据交易所职能。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场所建设相关制度,推动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的交易市场体系。

林洁还建议,探索开展央地数据融合应用创新,在国家数据局统筹下,推动有关部委与数字经济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信息基础设施完备的城市联合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同时,加强对政府共享数据的规范管理,构建国家、地方、部门、企业等不同层面的数据协同共享机制。

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

畅通数据跨境流动是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跨境数据流通规则机制仍不完善,缺乏成熟的数据跨境安全评估和重要数据认定机制。

林洁建议,加快建立发展与安全相协调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通交易机制。同时,应充分发挥深圳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加快试点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此外,可发展数字贸易和国际数据产业,探索建设离岸数据中心和离岸数据交易平台。

编辑: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