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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纷纷以提案的形式建言以“特”的措施创造深圳美好未来(08-04-10)
文章作者:自动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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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深圳提出的殷切期望。今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纷纷以提案的形式,为深圳率先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建言献策。

       设立“深圳改革创新论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首先需要深圳继续发扬敢闯敢冒的精神,拿出“特”的意识、“特”的思考。苏振声委员建议,设立长期的“深圳改革创新论坛”,这样有助于人们互相启发,思想更加解放。

       “深圳是靠改革开放而兴的城市。因此应当以一些具体方式,将深圳过去28年来形成的改革创新精神,浓缩、物化、固定下来,以启发更大的思想解放。”他建议,设立公益性的改革创新基金,并在此基础上设立长期的“深圳改革创新论坛”。论坛固定每周举办一次,开放式,真正让市民参与进来;内容主要围绕近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围绕政府重大改革创新举措进行讨论。这个论坛还可以成为政府与市民固定、长期的平台,政府在重大的改革创新举措出台之前,可以在论坛上与市民代表进行讨论。

       率先建立多维价值体系

     “由于高速发展令这个年轻的城市高度关注经济,主流价值观过于单调,现状的主流价值观仅是创新、创业、发展,这是远远不够的。深圳的主流价值观应该有更多的人本精神,使经济以外的荣誉、功勋、社会认同和尊敬、专业爱好、运动、艺术、慈善、友谊和互助等,成为人们追求的价值取向与成就模式。”

        政协委员肖聪在《丰富深圳人的主流价值观,创新多元成就模式》提案中提出,深圳应该率先建立多维价值体系,倡导在宽阔的多维价值空间里成就自己,在艺术、文化、环境、科学、教育、生活方式等多维价值空间中谋求创新,同时将人文关怀的元素更多地融入自己的生活。

       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

       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要富裕,还要民主、文明、和谐。政协委员们纷纷针对我市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建设提出建议。

       民进深圳市委会提交了《关于充分利用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建议》,认为最近几年,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没有充分体现出来,而且有逐渐被淡化,有使用较大的市立法权取而代之的倾向。而深圳与世界一流城市的最主要的差距之一就在于法制,特区立法无疑是继续“特”起来的重要手段。

      他们建议,深化立法认识,创新体制机制,突出立法重点,加强经济领域、行政管理体制、城市管理、文化、社会建设立法,同时丰富立法形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立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