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须知
  

 

   一、记者凭记者证进行采访。记者证只限本次市政协会议期间使用,不得转让。如有违反,即取消采访资格;证件如有遗失,请立即报告大会秘书处宣传组和总务保卫组。

二、记者入场后请在指定的记者席就座。记者在采访各项会议活动时,请自觉遵守纪律,关闭手机、寻呼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三、采访人大、政协会议的记者证不通用。

四、采访主席团成员,应事先向大会秘书处宣传组提出申请,并提交采访提纲,由大会秘书处宣传组报请本人同意后安排。内地记者采访委员需征得委员本人同意。境外记者对委员进行个别采访需到大会秘书处宣传组办理申请手续,在征得委员本人同意后予以安排。

五、会议发给记者的文件、材料,在大会秘书处宣传组领取。对不宜公开发表的文件、材料,请注意保管和保密。

六、有关政协会议的稿件,除出席开幕式、闭幕式及各次会议的领导人员名单和选举结果须由大会秘书处宣传组提供外,其他稿件均由各新闻单位自行把关。稿件见报后,请给大会秘书处宣传组送1份报纸,以便留作资料。

七、各新闻单位每天报道全会的情况请于次日上午10时前传真给大会秘书处宣传组,以便统计。传真号码为:82098339。

八、记者采访政协全会期间,不得从事有偿新闻和向委员拉赞助的活动。

九、进行小组讨论、联组讨论和专题议政会议时,记者不得向委员提问;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个别采访委员,以免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