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建市26年来,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过去26年来“速度深圳”的发展模式在给深圳带来辉煌发展成就的同时,也使深圳市未来的发展明显受到水资源、土地资源、人口压力和环境容量的制约。市委、市政府清醒地意识到深圳未来发展必须改变原有发展理念、转变原有发展模式,在资源环境紧约束下求发展。为此,市委三届六次(扩大)会议提出了建设高品位的文化生态城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将“生态立市”上升到我市的城市发展战略高度,同时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我市“十一五”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最近,我市又明确提出以“六个创新”发展深圳循环经济,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生态城市的涵义及国内生态城市建设的情况
生态城市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即高效、和谐、持续发展的人类生活、居住、工作环境。生态城市中“生态”的含义已不再是单纯生物学的含义,蕴涵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内容,成为自然、经济、文化的载体,涉及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生态城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志:生态环境良好并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环境污染基本消除,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化有长足发展;城市、乡村环境整洁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生态城市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潮流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发达国家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处理生态环境问题的经验教训为深圳在资源环境紧约束下求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与帮助。纵观这些经验与启示,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用系统的、整体的观点考虑人类社会、经济与环境间的相互关系,必须采用综合的、系统的方式才能在资源环境紧约束下求发展。体现了这一系统理念的“生态城市”概念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城市立刻以生态城市的理念指导各自城市的发展。2004年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对我省生态城市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所有城市达到生态市要求,建成生态城市群。
事实上,生态城市、资源节约型社会及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循环经济都是从不同侧面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与阐释。生态城市是目标,是城市建设目标,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也是生态保护目标;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内涵,体现了生态城市内在的、本质的要求,即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和生态良性循环;循环经济则是建设生态城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手段,三者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中,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树立生态立市战略,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为手段建设生态城市是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战略举措和根本保障。
二、深圳市建设生态城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深圳二十六年的发展历史,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史上的奇迹与辉煌。这种奇迹与辉煌是建立在“速度深圳”的发展模式之上的。尽管深圳的发展模式在国内相对较为先进合理,但是带有明显的粗放型发展特征: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以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增长方式,资源消耗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增加;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我市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资源的约束。土地开发速度快,按目前的开发速度,“十一五”期末,我市的可建设用地将近枯竭。土地利用效率低,1986-2000年深圳GDP每增长1亿元,建设用地要相应增长24公顷,而香港GDP每增长1亿港元,建设用地仅增长0.2公顷。二是水资源的约束。按常住人口计算,深圳人均水资源仅为全国的1/4,全省的1/5,远低于国际公认的用水紧张线、贫水警戒线和严重缺水线。三是能源的约束。深圳本身能源匮乏,全部一次能源和主要二次能源依赖外部输入。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人口快速增加,能源消耗量越来越大,由此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四是环境容量的约束。深圳水环境容量在全省地级市中最少,约为经济规模、人口规模相当的广州的1.8%。河流水环境容量相当有限,西部海域无容量可言,东部海域容量因功能及定位难以大幅度利用。为满足水环境容量限制,到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削减率需达到83.8%,氨氮削减率需达到90.9%。然而2004年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两种污染物的平均削减率仅为81.5%和64.1%,加上未建处理厂、未治理的分散污水和面源,全市水污染控制还差距甚远。空气中氮氧化物允许排放总量为11.89吨/年,2003年排放量为12.127万吨左右,已没有剩余的环境容量。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10年需削减氮氧化物6.634万吨,才能满足环境容量限制,而机动车尾气排放仍随机动车数量而高速增长。
建设生态城市是深圳搭建“效益深圳、和谐深圳”的平台与载体。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实现由“速度深圳”向“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历史性飞跃。生态城市追求“和谐”、“高效”、“可持续”的理念,体现了“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本质要求,建设生态城市无疑是深圳实现由“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发展战略转变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深圳未来发展面临的危机与挑战的必由之路。
建设生态城市是深圳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中心内容和具体体现。生态立市战略要求将“生态”作为立市之策,兴市之源。通过生态城市建设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方式的转变,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建设生态城市是新形势下深圳继续发挥特区窗口与实验田作用的需要。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深圳一直发挥着改革的“窗口”、对外开放的“试验场”和现代化建设的“示范区”作用。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也要以敢想敢干、敢为天下先的气魄,继续担当好“排头兵”的角色,为国内其他城市积累经验、探索道路。
建设生态城市是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必然要求。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需要经济的国际化、社会的国际化和生态环境的国际化。不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要向发达国家看齐,生态环境质量也要向发达国家看齐。以循环经济为手段建设生态城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才能在保证深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向发达国际化城市看齐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也向发达国际化城市看齐。
三、深圳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建设生态城市,我局通过招投标委托国内高水平的科研单位承担《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历经近两年的调查研究,不断对生态市建设规划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完成了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描绘了深圳生态城市建设的蓝图。
以发展模式为主线,实施“三步走”的战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用十五年左右的时间,构建生态城市建设的五大体系,使深圳生态环境质量向新加坡看齐,将深圳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发展活力的生态城市典范。
深圳生态市建设分初步转型期、调整完善期和优化提升期三个发展阶段,分步实施。2006年~2010年为初步转型期,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工作,将深圳建成发展循环经济的全国样板城市,初步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要求,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首批国家生态市建设试点城市,实现由“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的初步转型。2011年~2015年为调整完善期,继续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力争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约束相适应的经济增长方式。2016年~2020年为优化提升期,巩固并深化生态市建设工作,全面实现深圳生态市建设的战略目标,使深圳生态环境质量向新加坡看齐,将深圳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发展活力的生态城市典范。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生态体系。建设区域生态安全格局,通过清退1583公顷建设用地,构建“四横”、“六纵”自然生态网络体系,控制城市无序蔓延,维护深圳市自然生态系统的连续性;提升生态功能,优化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生态用地结构,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实现生态用地保护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设人居生态环境,通过增建26个5000m2以上的大型公共绿地,优先完善大型公共绿地服务盲区的绿化建设,从而均衡布局公共绿地,建设适宜人居的生态家园。
打造与生态承载力相适应的循环经济体系。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培育支柱产业,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和全面升级;建立环境准入机制,重视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产业的新型污染物防治与控制,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倡导循环经济理念,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型区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构建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体系。实施“控”、“提”、“并”、“管”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控制新增土地开发规模,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施土地置换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提效节水”为根本,以“境内开源”为保障,以“科学配置”主线,从水效、水源和水权三方面入手,进行用水、配水和管水模式的整合,逐步扭转水资源制约的被动局面;保障能源可持续利用,实施能源安全化、环保化、清洁化与节约化战略,调整能源结构,建立生态型能源结构。
建设环境支撑体系。分期分区实施“控、还、建”基本战略,从保障水资源安全入手,不断改善深圳市水生态系统质量,构建山青水秀的水生态体系;通过优化城市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广清洁能源、整治重点大气污染源、强化大气环境监控能力和管理手段等措施,提高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让市民呼吸清新空气,享受蓝天白云;坚持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原则,集中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提高固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率。
培育生态型社会。建立有利于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节约以及环境友好的政策法规体系,大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引导,培育生态行为规范。
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将生态市建设规划纳入人大立法程序。我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即将报请市政府审议。作为指导生态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了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同时满足国家生态市的创建要求,建议市人大把生态市建设规划列入审议进程,由市人大审议颁布后,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同时,将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目标与措施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中,作为重要内容和必要的组成部分予以落实。
加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建设。制定循环经济配套法规,完善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反映资源环境成本代价的绿色GDP核算体系,作为主要宏观调控指标和干部考核指标。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循环经济推进任务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循环经济推进工作目标负责的责任制,将推进循环经济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级、提拔的依据。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建成一批生态工业园区,推进龙岗区和盐田区生态区的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以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为依据,制定相应的产业准入管理办法和全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建立产业准入门槛和排污企业退出机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坚决依法关停或淘汰污染重、效益差的企业和污染工艺,力争尽快实现重污染行业企业在我市的退出。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计,督促企业实现污染源全过程控制,引导企业改进技术和工艺,降低能耗、物耗和污染物产生量。
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完善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再生产业基地建设。建设可再生废旧物资回收系统,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建立以旧家电、旧家具等为主的旧货交易市场,促进资源的再次利用。建立物资和废物交换中心,促进企业物资的交换和副产品与废物的处置。完善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基地,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规模,提高社会综合效益。
政府机关率先示范,倡导生态文明。生态城市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单位,也涉及到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全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大家共同努力,需要从小事做起。政府机关应率先示范,建设环境友好型机关,鼓励引导广大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贯彻环保观念,倡导绿色消费,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生态城市建设和循环经济推进工作之中。我局于今年年初开展创建环境友好型机关,积极探索和总结环境友好型机关的内涵及创建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我市的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倾注了政协各位领导和委员的大量心血和辛勤努力。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推动我市生态城市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