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及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给深圳卫生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卫生事业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利益,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国际化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就目前来看,我市的卫生事业与构建和谐社会和国际化城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诸如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依然困扰着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国际化城市的目标给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好的机遇,也给发展卫生事业增添了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深圳人口激增带来的人口规模与结构的变化,给医疗卫生工作带来巨大压力。2004年底,我市管理人口达到了1071万,而在我们做区域卫生规划的时候,是按预测2005年的人口数为480万的人口规模来规划和发展的。现在实际人口数大大超出了当时的人口预测,造成了我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存在较大缺口。按实际管理人口1071万口径计算,我市每万人口床位数13.3,每万人口医生数9.6,远低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居全国副省级城市最低,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2004年平均每万人31张病床,平均每万人执业医生15人)。目前我市大部分国有医院几乎已将服务能力发挥到了极限,处于超负荷运转的状态,如市属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为100.8%。再加上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劳务工医疗保险覆盖率低,这些原因使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解决卫生工作问题的责任越来越艰巨。
(三)医疗卫生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卫生工作的焦点。看病难和看病贵反映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及公平性出现了问题,群众看病不方便,支付能力差,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群众预期有一定距离等是看病难和贵的具体表现。2005年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138.2元,比上年增长5.3% ;每住院人次费用5221.5元,比上年下降0.3%;2004年全国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为117.7元,每出院者费用为4283.7元。相对居民可支配收入而言,深圳每门诊费用占城镇职工月收入的4.9%,而全国平均为15.0%,深圳每住院费用占职工年收入的16.4%,而全国平均为45.5%,深圳居民相对医疗负担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 。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比较来看,深圳每门诊费用和每住院费用占职工可支配收入比例均列倒数第3位,我市居民的相对医疗负担也较低。“十五”期间,医疗费用总体走势较为平缓,每门诊费用年递增率为4.1%,住院费用年递增率为3.0%。但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加重是不争的事实。
(四)医疗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社会医疗机构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如聘请不符合资质的医生从事医疗工作,开展未经许可的项目,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等。国有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过度医疗现象存在,服务态度和技术水平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政府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格准入和技术项目准入以及医疗费用、医疗质量的监管力量薄弱,医患的互信程度降低,矛盾时有发生。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430家,而专门从事医疗市场监管的卫生监督人员仅 9名,其他的均为兼职人员,而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还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由于人员及机构的不健全,根本无法建立医疗市场日常的监督管理机制。
(五)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医疗保障还没有覆盖全部人群。我市的社会医疗保险虽然起步早,发展快,已经纳入医疗保险的人群达480万,相对于我市的人口,仍然有一半人群还没有医疗保险,低收入人群的看病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劳务工的就医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二、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医疗卫生的基础工程建设。一定要集中力量抓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工程的建设,要加大工作协调、组织、统筹的力度,确保在规划内完成建设任务。滨海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扩建、市康宁医院等要加快建设进度。建议市卫生局对市属卫生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卫生责任单位也必须建立分管领导跟踪负责的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导,推进各个项目的建设进度。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劳务工就医站和社会医疗机构中的门诊部和诊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是我市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方式。要解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发展中的业务用房难落实、经费不足、人员不稳定、素质不高等瓶颈问题,在政策上、法律上促进我市社区健康服务可持续发展。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要坚持政府主导和院办院管的原则。通过劳务工就医站的建设解决劳务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对社会医疗机构要放开数量,严控标准、全面监管。这些措施的完成将建立起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提高对医疗卫生问题的宏观解决能力。看病难看病贵是政府要解决的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百姓关注和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要解决群众看病问题,使卫生事业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适合社会经济水平和群众期望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看病问题在政府管理层面就涉及发改、财政、物价、社会保障、卫生、药品监督等十多个部门,看病问题需要通过综合研究来解决,即使在发达国家医疗卫生问题也解决的不尽完善,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困难。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增加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改善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医院建设和发展要通过医院自给来弥补不足,不利于基本医疗服务的社会公益性质功能的体现
(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维护群众生存环境;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维护群众生命安全的职责。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逐步实行对社会医疗机构“放开数量、严控标准、全面监管”,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积极培育健康的医疗市场。三是按照属地化原则,不分医疗卫生机构隶属关系,统一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建立起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业监管的机制,严格医疗资格准入,规范医疗秩序,强化医疗质量评价。四是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五是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改进公立医院财政供养办法。六是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对医疗机构的人事制度、分配激励机制、机构内部运转模式等进行改革,以降低医疗机构的运转成本,提高医疗机构的绩效。
(五)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根本途径,也关系着卫生事业发展的大局。要积极推进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劳务工医疗保险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认真做好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的总结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为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市的进一步推广打好基础。要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基金的作用,拓宽基金筹措渠道,提高救助能力,完善基金申请程序,争取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政府和社会的医疗救助。要认真探索改革现行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机制,引导市民初诊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就医,减轻大型医院门诊人满为患的压力,切实建立便民利民的双向转诊机制。
(六)增加执法监督人员,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要充实执法监督的人员队伍,特别是专门从事医疗机构执法监督的人员,在我市1430 家医疗机构中,只有9名专职执法监督人员是无论如何都管不好的,建议增加医疗机构执法监督人员编制。增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督执法水平。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服务收费、合理用药、内部收入分配、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力度,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建立适宜技术路径和应用指南,从制度上规范医疗行为。努力探索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执业行为、医院管理、经济运行等综合评价制度。进一步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
医院管理必须常抓不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把提高医疗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提供安全服务、控制医药费用作为重点。要加大医院院长的职责,尤其是公立医院院长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院长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公立医院的院长必须以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第一位责任。
(发言者为市卫生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