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提案注意事项
撰写提案注意事项
一、提案者范围
根据《政协深圳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提交提案必须是政协深圳市第四届委员会的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二、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选题应当围绕国家大政方针、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地方重要事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提案内容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做到一事一案;
(三)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者;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可以集体名义提出提案。
三、不予立案的提案
(一)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
(二)国家明令禁止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或者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四)指名检举揭发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六)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七)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八)内容超出本市职权范围的。
属于上述情况之一的提案不予立案,将以委员来信或其他形式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提案提交时间和方式
本次大会实行网上提交提案,会议期间提案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2日下午4时。大会期间,提案组将在政协大楼前楼大厅设置提案查询台,提供查询和协助网上提交提案的服务。大会闭会后,提案者仍可以提出提案。
大会提案组:市政协大楼前楼南三楼301室
联 系 人:张 武、翟日良、张易华
电 话:82104591 82104534 82101376(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