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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出 人:裘一民
内 容: 据我市房地产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研究报告显示,2005年我市商品住宅均价达每平方米7040元,比上年上涨17.38%。个别地区如南山区及特区外的上涨幅度更为惊人,平均达到了20%-30%的上涨幅度。有关专家指出,深圳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投资比例在全国仅次于上海,达到17%,距离国际警戒线20%已经不远。用银行的钱炒楼,抬高房价,一方面使许多人买不起房子,损害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也容易制造出房产泡沫,影响社会稳定,直至为深圳的经济正常运行埋下巨大的隐患。 为此,要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深圳”,政府必须加大力度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控制房价过度上涨。 办 法: 一、建立联合所有银行信贷信息的个人征信系统,从而让银行能准确识别申办房贷者究竟买的是第一套房、第二套房,亦或是第三套、第N套房,并实行房贷利率及首付成数差级制;税收部门针对购买第二套房及以上者相应提高房产税率。 二、延长新购商品房上市交易的时间,建议将商品房上市交易的时间延长至商品房正式入伙后的一年半之后,从而加大炒房投机行为的风险。 三、采取类似香港的“公屋“计划,结合“城中村”改造,加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解决外来暂住人口的租住问题。 四、通过“落实”购房实名制等制度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实名制指预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以及最后的产权证必须是同一个姓名。而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遏制房屋预售阶段的内部认购、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炒房行为,以及防止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将买房作为洗钱的手段。 五、规范经济适用房销售范围和户型标准,经济适用房的销售范围应该针对真正的低收入阶层,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而不仅仅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高收入职工,户型标准也应该以小户型为主,容积率和绿化率可以考虑适当低于一般的商品房,建议户均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 六、适时地实施资本收益税、开征物业税和取消房屋预售制,利用利率、税收等经济杠杆调节作用打击炒房,抑制房价过度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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