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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所城收归市管的建议
 

 

案类案号:提案第20030120号
案由:关于大鹏所城收归市管的建议
提出人:杨宏海,王玉洁(共2名)
办理类型:分办
承办单位:发展计划局,文化局,旅游局

内容:

大鹏所城是我市唯一的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亦是我市实施“文化立市”的一个亮点。目前大鹏所城博物馆归大鹏镇政府管理。由于管理体制和经费上的原因,大鹏所城在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如文化建筑产权以及消防安全问题、外来人口管理问题,以及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城内传统民居建筑乱拆乱改、古城风貌不断受损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形象,制约了文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大鹏所城的历史风貌不无毁弃之虞。为此,我们建议将大鹏所城收归市管。

办法:

一、加强管理。
目前大鹏所城由大鹏古城博物馆管理,由于该馆只是一个镇管单位,仅有3名编制。收归市管后,可以增加编制,引进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员,一方面能加深对大鹏古城历史的深层次研究,更重要的是可以加强管理力度,利用深圳市有立法权这一有利条件,制定专门的地方性管理法规,依法对古城的文物和环境风貌进行全面保护和有效管理。返样,有利于提升大鹏所城乃至深圳的历史文化品位和档次。


二、解决保护经费和产权问题。
由于是镇管单位,不可能有较大的投入,更不可能解决古城内现有传统建筑的产权问题,而产权问题恰恰是制约古城历史风貌保护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产权问题解决了,其他诸如外来人口问题、违章建筑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收归市管后,适当加大财政投入,统一由市文物部门予以保护和管理,使之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路子,逐渐形成“保护、管理、利用”的良性循环。


三、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
由于是镇级管理,其建设和规划受到一定的局限,而有些问题市里也是鞭长莫及,收归市管后可以将大鹏所城保护纳入全市建设规划之中,视政府财力逐年分期实施,有利于文物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四、发挥“品牌效应”,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作为我市目前仅有的一处“国保”单位,大鹏所城是我市“文化立市”的窗口之一,理应受到特殊的对待与扶持。我市现已有124处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收归市管后,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改善管理,进一步恢复古城的历史原貌,不仅可以大大增强其“品牌效应”,为我市旅游景点增添亮色,同时也为其他文保单位树立起一个样板,从而更有力地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