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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1号提案为法治城市建设开出7个“药方”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3-04-17

1月12日下午政协委员报到处

深圳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将于1月13日开幕,“1号提案”已经产生。深圳新闻网记者1月12日获悉,由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把深圳建设成一流法治城市的建议》成为本次政协会议的“1号提案”。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深圳市政协社法民宗委将推进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作为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委员到深圳市公、检、法、司、市依法治市办和市律师协会等相关法制部门广泛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形成报告,“1号提案”由此产生。

提案认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主要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基本要求。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依靠法治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立法、司法和依法行政方面都取得许多经验。2012年市政府获“中国法治政府奖”,市检察院的“案件管理系统”建设,市法院的“查控网系统”建设分别在全国司法机关获得肯定和推广,深圳经济特区的立法也为国家立法提供过许多可借鉴的经验。


政协委员签名 

提案同时也提到,深圳的法治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个别领导对法治的认识不到位,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立法的质量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依然存在,司法应有的权威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信访不信法”现象,社会欠缺法治的信仰和法治的文化,这些问题使深圳的法治与国外先进城市的法治有较大差距,也离王荣书记提出要把深圳建设成“一流法治城市”这个标准相距较远。

提案据此给出了7个“药方”,包括重视特区立法权,提高立法质量;大力削减政府职能,培育社会组织,率先建成法治政府;司法机关内部要“去行政化”,在前海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利用前海开发的时机,鼓励香港和国外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到深圳(前海)开设办事处或分所;加大购买法律服务的力度,培育一批富有国际视野、专业能力突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等。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