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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期在宝安县工作的回忆

来源:李富林发布时间:2013-04-23

    一、大抓宝安的基础建设

    土改时期我在博罗县任县委书记,土改后在东莞县任第一书记,后来任中共惠阳地委常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尔后任佛山地委书记兼宝安县委书记5年。在宝安时适逢经济困难,大家都吃不饱,全县有几万农民偷渡到隔海相望的香港不回来。经过调查,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群众的吃饭问题,工作的关键是纠正极“左”政策,改善边防管理,只有把农民积极性调动起来,把生产搞上去,才能解决问题。1959年,我们在全县推广了公明公社塘尾大队按劳分配、按产量计算工分报酬的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获得了农业大丰收,不仅农民留足口粮,完成了征购任务,还有多余粮食支援灾区。

    “手上有粮,心中不慌”。解决了吃饭问题,我们就集中全力,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从1959年开始,我们先后兴建了深圳、西沥等10个大、中型水库。宝安县背山面海,原来几十万亩农田缺乏水利灌溉设施,“三天下雨受淹,七天无雨受旱”。从1959年冬到1960年春,我们组织36000多人上了工地。从县委领导到基层干部,与广大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男女老幼齐上阵,连妇女给小孩喂奶都在工地上。深圳水库由深圳镇委书记马志民任总指挥,大战一个冬春,完成工程土方219.2万立方米,石方40.26万立方米。1960年3月5日,县委召开深圳水库竣工庆功大会,到会2万多人。省委书记陶铸,副省长魏今非,香港知名人士高卓雄、王宽诚等到会祝贺,香港各界还送来了“百日堤坝”牌匾。1961年,深圳水库开始给香港输水,1964年建了东深输水工程。先建深圳水库,后建东深工程。

    上世纪60年代初,宝安县的经济基础还很薄弱。1960年,全县财政收入只有40多万元,要大搞建设很困难。当时省委领导给我出了一个主意,让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把外贸、边检、海关、中旅社等一些中央部属单位的节余“扣”下来,用于基本建设。这样我们集资了一次,凑了100多万元,兴建了当时全国一流的深圳戏院,以及和平路、人民路等。另外,我们集资修建了新园宾馆(深圳迎宾馆前身),大家推举我为宾馆题写了馆名。宾馆内第一、第二幢都是平房,有的用的是红土做的夯土墙,砖头都不用。第三幢是食堂,第四幢是三层小楼,土法装修也很好。周围种了许多挑、李、梅、竹、木棉,还修了一个人工湖,小桥流水,石径水阁,环境幽雅,这都是机关干部、居民、学生义务劳动,植树造林的成果。陶铸书记看了新园宾馆后十分高兴,让省建委的几位正副主任来深圳考察学习,还说:“为什么李富林100万元能建成这么多东西,广州花钱多反而建不了?”但是,在“四清”运动中,我却因为建新园宾馆而受到批判,说我搞亭台楼阁,搞封、资、修。我内心很不服气,在笔记本里写了一首打油诗,为新园宾馆和自己辩护:“溪弯桥拱湖水清(意指清白无辜),羊肠石径树荫浓。丛中小楼气豪壮,竹院平房也清新。桃李含笑情不尽,风吹玉兰分外香。木棉老来更英壮,红棉烂漫不怕霜。”

    深圳水库建成后,按原来协定:省财政厅应该把深圳水库收入的10%给宝安,但省财政厅只给了我们0.5%还不到。我向陶铸告状,陶铸即指示财政厅纪厅长:拨50万元人民币、10万港元给宝安,不能随意克扣宝安人民用血汗建成的水库得来的钱。后来我们用这笔钱建了华侨旅社。

    深圳戏院于1961年建成,是全国第一家有空调、音响等先进设备的戏院。全国著名的京剧、越剧、豫剧团都来深圳戏院演出。越剧《红楼梦》演出时,许多港澳同胞前来观看。1962年,省委领导来深圳住了十来天,研究人口外流等事情。叶剑英元帅喜欢跳舞,香港人搞联欢也到深圳戏院跳舞、演出。周总理对宝安、深圳非常重视,曾经说:“深圳是国家的窗口”,使我们受到很大鼓舞。

    二、切实做好纷繁复杂的边界工作

    边界工作很难做,当时边防部队有3个团驻扎在宝安,但还是禁止不了偷渡外逃。全国4000多个县,来深圳偷渡的各地都有,其实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好百姓。从1962年4月底至7月初,有10多万人涌入深圳,刮起一股外逃风。我们总共收容了来自12个省、62个县(市)的外逃未遂人员51395人。宝安县外逃到香港12411人。陶铸曾问我:“来宝安之后有什么困难?”我回答说:“最怕晚上接电话,因为都是关于偷渡的事情,一弄就是一个通宵。”偷渡外逃的原因十分复杂,有些就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造成的。当时陆嘴有个生产队,原来队里允许个人抓鲍鱼,社员一天能收入几十块钱。后来“吃大锅饭”,大家拉平分配,农民集中在生产队劳动,一天的工分只有8分钱,这样搞一个晚上全队的人都跑光了。南澳对面是香港平洲岛,有一位平洲岛的姑娘嫁到南澳,杀了一条猪,带来做嫁妆,被公安支队没收,引起了全村骚动,结果新郎全家都跑到平洲岛去了。皇岗口岸附近有个赤尾村,离香港很近,退潮时卷起裤脚就可以走到香港落马洲。赤尾村的群众没有肉吃,有个农民从香港弄来十几斤猪肉,村民们高高兴兴地在堤坝上架起一口锅煮肉吃,被治保主任张华仔发现,大骂村民走私,吃“资本主义”的肉,连锅带肉端了,引起极大民愤。我们决心改变这种极“左”的做法。

    宝安农民与香港农民之间,历来有许多联系和交往。本地农民挑上三担稻草,拿到香港就可以换回100斤尿素化肥。社员到梧桐山上摘几束吊钟花,到香港可卖几十元。一斤刚收获的湿花生,价钱比干花生高十几倍,因为香港人爱吃新鲜花生。在海边河涌捞到的杂鱼、虾蟹,也可以卖很高的价钱。针对这些情况,县委经过反复研究,制定了一个适当放宽边防管理的“三个五政策”,即:农民一个月可以去香港5次;每次可以带回5块钱的东西;可以带5斤重的物品。群众对“三个五政策”,非常拥护,许多农民说,既然每月可以去5次香港,何必冒险偷渡呢?!当时内地布匹很紧缺,实行“三个五政策”后,解决了不少问题。农村干部、社员、集体都可以实行“三个五”。没有钱就开展小额贸易,出售花、鸟、虫、鱼等。县委还批准用稻草换化肥,对香港出口稻草,使稻草增值几十倍,又换回了化肥,促进了农业生产。这些措施报到省委,陶铸书记不便于公开表示支持,但也没有反对。我就说:“那就一边报批,一边贯彻执行,有事我们承担好了!”其实,陶铸对我们的做法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这在当时的政治条件下,是可以理解的。1961年,陶铸到宝安检查工作,我向他汇报时进一步阐述了“利用香港,建设宝安”的设想,我说:“现在香港虽然是属英帝国主义管辖,但它和宝安也属于城乡关系。如果能够很好地利用香港这个国际市场,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我还举了很多事例,当时陶铸仍然采取默许的态度。

    三、“包产到户”的萌生与发展

    1959年经济困难时,许多老百姓吃木薯渣,不少地方出现水肿病,甚至饿死人。那时我们在公明公社塘尾大队蹲点,采取“联产承包”的办法,农民承包土地后,按产量计算工分报酬,谁承包的土地产量高,工分报酬就多;反之,产量低,工分报酬就少。这样既回避了“包产到户”,又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随后我们在全县大力推广了塘尾大队的做法,效果很显著。我称它为“锦上添花”。这一年全县获得了粮食大丰收,不仅农民口粮充足,完成了省里分配的60万担粮食征购任务,县里还存了12万担粮食。当年惠阳地区不少县都受了灾。我们分别送给博罗、惠阳、龙门等县各一万担粮食,受到陶铸的称赞。海丰县这一年出现了饿死人的情况,县委书记姜瑞芝到广州请求陶铸支援一些粮食。陶铸说:“我这里没有粮食,你去宝安找找李富林,请他支援一下好了。”后来我们又送给海丰县5000担粮食。这年冬季,宝安又大种一次番薯,除了生产队尽量多种以外,多余的土地放手给农民,谁种谁收,结果又获得番薯大丰收。当时全国很多地方番薯卖到几十块钱一斤,宝安这里5分钱一斤都卖不出去,因为太多了。中南局、广东省委等不少单位都派车、船来宝安拉粮食、番薯。惠阳县新圩公社与宝安县坪山公社相邻,新圩公社的老百姓没有粮食,出动两三千人,到坪山公社来挖番薯。坪山公社书记急忙请示我怎么办?我说,你不要制止他们,还要告诉他们,只要是生产队集体种的番薯,新圩农民能够挑多重就挑多少回去吃吧!叫他们明年多种些番薯,就不用过来挑了。结果新圩农民满载而归,皆大欢喜。

    1975年我在惠阳地委工作。惠阳县永湖公社有个生产队,种了40亩甘蕉,每亩产量不到1吨,后来搞了包产到户,每亩产量达到7吨半。包产到户之前,农民自留地作物长得比集体的好,包产到户之后,集体的作物就长得与自留地的一样好了。宝安县布吉大丰生产大队实行养猪包产到户试点,把饲料地包给农民,种什么都可以,只要完成养猪任务就行了。结果不仅完成了养猪任务,而且饲料地都种上了值钱的作物,比如种绿皮蕉,经济效益很好。农民把这种做法叫做“种人民币”,就是什么值钱种什么。

    1979年,东江地区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博罗、惠阳、惠东、东莞等县不到一昼夜下了800毫米大雨。惠州水东街、淡水码头这些地方成了一片泽国。我和42军军长魏化杰乘坐一艘快艇,从淡水转到惠东,再往惠州,晚上只见一片汪洋,连惠州也找不到了。惠州、惠东一场大水把20年的家底都冲走了,博罗、河源、东莞等县,洪水夹着淤泥、沙石,把农田都冲坏了。当时农民生产、生活十分艰难,劳动一天的工分不到8分钱,群众无心生产,大量外流。在这种情况下,地委常委讨论,要实行包产到户。接着召开县委书记会议,到会同志一致同意搞包产到户。但是,来参加我们会议的一位副省长则坚决反对!他责成我们收回搞包产到户的决定,不准贯彻执行。当时我没有听他的,我在会议总结中说:“我代表惠阳地委提出搞包产到户,你代表省委可以否定我的说法,这是党的组织原则。但是,在省委没有做出正式决定之前,我们要贯彻执行地委的决定”。就这样搞了包产到户。省里一位副书记天天打电话来批评我们。后来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把我找去,我给他讲了这个情况:全省的粮食征购任务是10亿斤,其中惠阳要完成7亿斤,肇庆3亿斤,其他地区交不出粮食。如果省委不准我搞包产到户,那么有两条我不负责,一条是饿死人我不负责,一条是完不成征购粮食我不负责。习仲勋要我具体讲讲包产到户的道理。我说,水灾后,晚上我到田头观察,凡是包产到户的,那些两公婆,连小孩都打着小煤油灯到地里抢救水稻,把洪水冲积的沙石一袋一袋地挖出来,再施上一些家庭肥,这样保住秧苗。两三天后转晴了,晚稻还照样有收成。习仲勋问:那要是不包下去呢?我说,那不仅今年晚稻没有了,而且土地两三年都开垦不出来,因为农民没有积极性呀,每个劳动日不到8分钱!习仲勋听后激动地说:“富林同志,这样可不行,在没有找到比这个更好的办法之前,可不能把包产到户收回来了!不然完不成7个亿的粮食任务。”这就是支持我了嘛。于是我们就大胆在全区推行包产到户。1979年,晚稻刚种下去就来了大雨,要是不搞包产到户肯定完了。

    四、平反冤案落实政策

    我被打成“死不悔改的走资派”,还戴上“陶、赵死党”、“刘少奇忠实走狗”等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蹲监狱、住牛棚、捆牛皮绳,五花大绑挨批斗。但我还喜欢被批斗,因为白天被批斗,晚上老百姓给我送些好吃的东西,心里很温暖。当时的公、检、法部门都被破坏了,当兵的都是一些小孩子,不懂得执行正常的司法程序,我在监狱里,病了不给治疗。我从160斤进监狱到97斤放出来,两条腿都肿了。虽然皮肉受了苦,身体十分虚弱,但我的精神意志并没有消沉。批斗时别人喊口号:“打倒李富林!”我也跟着说:“打不倒的!”我始终坚信:只要共产党不变质,我这个忠于党和人民的党员总有平反之日。万一连党都变了,那就只有听天由命了!

    林彪垮台后,“四人帮”还在兴风作浪。我被“解放”后,下放到博罗,任县委书记,兼地区革委会副主任。我到博罗不久,就把辞退和插队落户的500多名干部职工全部召回,分配了工作,落实了政策。此举虽然受到个别领导的指责,但得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1974年,我回到惠阳地委任第一书记,更是敢于大抓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习仲勋来惠阳,支持我们落实政策。地委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办公室,组织工作组,派到各县落实政策,完不成任务不准回来。过去我们“左”的政策搞了几十年,干部政策有些偏差。有些工程师、技术人员、专家的家庭成分高一点是很自然的,因为家里没有钱就读不了大学。一些人往往因为是地主、资本家成分,组织部门就在其个人档案里写着“限制使用”,本人工作再好也不得重用,怎么能发挥积极性呢?我回到惠阳地委后,把地区部级、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材料从组织部门调过来全部看过,该平反的平反,该取消的取消,全部批了。习仲勋也批示表示支持。

    1979年冬天,我去中央党校学习。习仲勋和中央组织部找我谈了两次话,要我去河南任省委副书记,主管农业。我婉言谢绝。理由有两条:一是能力有限,难当重任;二是政策不允许搞更多的东西,很难办事。1980年,我回广州后调到了农委。那时是大农委,省委书记习仲勋自兼农委主任,还有王德、杨应彬、薛光军、孟宪德等4个省委常委兼副主任,我和杜瑞芝等是副主任。我分管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农村经营管理,二是管干部。农委下属有13个厅局,包括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科院等。经过调查,我发现有五六百个高级工程师受到限制使用。我又采取惠阳地区的办法,迅速给他们落实了政策。曾有人劝我,到省委机关不像在地委、县委,办事要慎重一些。我想,我一不为钱,二不为官,再批斗我也无所畏惧,我就是一门心思,为了落实党的政策,团结更多的干部群众把工作做得更好!

    【作者简介】

    李富林:1923年生。1939年在山西黎城县西井区任青年抗日先锋队队长、区委宣传委员。1945年春,南下豫北新乡县、辉县、获嘉县,任区委书记,兼武工队政委。1950~1952年,任辉县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52年秋南下,先后任博罗县委书记,东莞县委书记。1959年任佛山地委书记,兼宝安县委书记。1964年任惠阳地委副书记。1972年任博罗县委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任惠阳地委副书记,1975年任惠阳地委书记。1980年任省农委副主任,后任两届省顾问委员会委员。1994年离休。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