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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改革开放之初的两件事

来源:李定 口述 郭祥焰 整理发布时间:2013-04-23

    我是1976年5月从省军区转业到宝安县的,当时任宝安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8月成立深圳经济特区后,我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财贸办主任,后任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协副主席。我经历过的财贸战线上的事情是很多的,其中有两件事令我至今记忆犹新,因为它引发了两项根本制度的改革,我想,其意义是深远的。

    第一件事发生在1980年,当时,香港有家企业叫妙丽集团,这家集团的老板叫刘天就。刘先生得知深圳将出台用土地、厂房与外商合作的政策,元旦当天,刘先生就迫不及待地从罗湖桥过了深圳。过桥后,一片田园风光,没有大巴,更没有的士,找来一辆自行车,一路颠簸来到市政府临时办事处。他就是香港妙丽集团董事长、《天天日报》社长刘天就。刘先生有意来深圳办宾馆,洽谈合作事项,我当时负责这项工作,经过简单的洽谈后,当天下午市政府就批准了这个合作项目,这就是后来的竹园宾馆,这家宾馆是深圳建市和成立经济特区后与港方合资举办的第一家宾馆。那个时候,深圳办事没有什么条条框框,效率非常高,中午与港方洽谈后,下午市政府的批文就下来了。竹园宾馆成立后问题却出现了:港方老板刘天就先生要求,服务员每天都要清理一遍客房,保证房间没有臭味,由于中方服务员长期工作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营服务单位,都认为没有必要每天清理卫生,十天半个月清理一次就足够了。

    另外,港方要求女服务员每天都要抹口红,而中方管理层认为,那是资产阶级小姐作风。还有就是服务员上班懒散,作风慢慢腾腾,总认为国营企业就是这样。可港方却不干了,他们认为,宾馆就是靠服务、靠微笑来换取经济效益的。由于初始的合作不愉快、不合拍,后来港方的刘天就先生准备撤资,不办宾馆了。当时市主要领导叫我带工作组到竹园宾馆调查此事,争取留住刘先生。进驻宾馆后,港方还是坚持要按照香港的管理办法来管理竹园宾馆:每天必须清理一次客房,换洗一次床单;服务员必须脸带微笑做好工作,为顾客提供服务;经理考核服务员没有尽职尽责就要“炒鱿鱼”,也就是解雇工人。当时,我方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充分就业,解雇工人岂不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关系,但港方执意要这么做,我方也没有办法,只好答应,而且还为此重新选派了中方总经理温富(临时工作组副组长)。中方有个服务员是当时惠阳地委一位副书记的儿媳,这位领导听说宾馆要搞“改革”,知道儿媳表现不好,可能会被解雇,他先后两次打电话给我说情,我没有办法,只好搪塞过去。一套香港用工管理办法实行了,由此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人们议论纷纷。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港方的管理模式带来了宾馆效益的提高,员工的收入也提高了,这就是深圳第一家与港资合作的宾馆--竹园宾馆的用工制度改革,它打破了铁饭碗,更重要的是,工资由过去按资格发放改为按职务高低发放,奖金由过去平均发放改为按表现发放,而且,工资和奖金各占二分之一。一改过去工资发放的老办法,打破了干部、职工的界限,职工干好了可提拔为管理干部,也就是现在的管理人员,而干部干不好就要降为一般员工。效益好了,工资高了,竹园宾馆的这场“改革”取得了成功。为整个深圳乃至全国饮食服务行业的改革起到了探路的作用。中央组织部为此派人来总结竹园宾馆的经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门发了文件,鉴于竹园宾馆的历史作用和在深圳人心中的特殊地位,明确:无论今后如何改制,竹园宾馆的名字不能改,因为她开我国饮食服务业用工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的先河,载入深圳改革开放史册。

    第二件事发生在1982年,沙头角中英街两边的商店是面对面对开的。香港那边的商品琳琅满目,十分丰富,而且经营时间很长,从早到晚,服务态度好,天天听到那边的叫卖声,深圳这边的商店都是国营的,沙头角综合商店更是问题严重:早上9点上班,10点打扫卫生,中午吃饭,下午2点才开门营业,无论是商品花式品种还是经营特色、经济效益,根本无法与新界那边商店的相比。我算了一笔帐,如果我们学习新界那边商店的经营方式,沙头角综合商店每年利润可增长10倍左右,可达800万,要达到这一利润额,就要换公司总经理,因涉及到人事问题,我就请示时任市委组织部部长的欧阳杏同志。征得组织的同意,综合商店开始迈出关键的一步:公布实现年利润由88万提高到600万,总经理月工资由50元提高到350元(含工资和奖金),服务员工资从35元提高到200元250元。公告贴出去一个星期了,无一人报名,最后有一名叫何能胜的副经理,找到我,小声地说:“我先试一试,看行不行。”他接着谈了六条“举措”:采购商品按香港方式进行,上班时间从早到晚,奖金从200元至250元,等等。有人站出来“竞聘”总经理,原来的总经理怎么办,我就想出办法,让他担任支部书记,就是动员党员,支持新任总经理工作,这样一改,改出了模样,第一个月,沙头角综合商场上交了70万元,一个月就超过了过去一年赚的钱。大家心里都非常激动。这个商场年底实现利润680万,商场建起了沙头角最高最大的楼房。当年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有点担心,当时的市委书记梁湘同志知道后说,综合商场职工的工资达350元,比中央领导都高,他笑着说,我这个市委书记工资才100多元,小平同志才300元,听了我的细说后,梁湘同志也就默许支持了。后来,省里召开经验交流会,要我们介绍经营的经验,这在当时是不好介绍,有很多顾虑,最好是只干不说,只能粗线条地汇报。

    说到这件事,应该提一下当时的九龙海关关长苗晴同志。按当时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规定,我方的综合商店是不能使用港币的,这怎么行,我就请示苗关长,他说,先试验,名其曰:用港币到香港采购自用商品,否则,深圳这边的企业是无法经营下去的。

    现在,我们都明白了什么叫承包经营,什么叫市场经济,而当时,我们很多东西都不懂,但有一条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的标准,我是认准的,就是做什么事都要从实际出发,都要进行探索和改革;而改革是有风险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当时就曾被上级纪检部门查了一阵子,如果按传统“左”的政策,我会被定为严重“错误”,撤职、开除都有可能,好在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改革的大背景好,风险虽有,但安然无恙。(作者系原深圳市政协副主席)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