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深圳文史 > 第六辑 > 

早期的深圳证券市场

来源:郑良玉发布时间:2013-04-24

    在今天的中国,人们对股份制、股票已经不再陌生。股票经济已成为人们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企业发展的重要筹资渠道,以及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有效途径。上海、深圳已成为亚洲重要的证券交易市场,而证券交易二级市场则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只是短短的十几年,我们走过了资本主义国家多少年的路程。现在回忆起来似乎很简单,其实参与这场改革的人都知道,当时确实经历过风风雨雨和艰难的探索。

    股市快速成长的三年

    从1990年至1992年是深圳股市快速成长的三年,也是股市从冷到热、从乱到治的三年。

    深圳从1986年开始搞股份制试验并没有引起全国的注意。当时全国改革的焦点是以价格改革为突破口,改变价格双轨制,创造公平竞争条件,这是经济体制改革必须首先要闯过的关口,股份制改革还不可能提到应有地位。深圳率先搞股份制和股票上市,也没有引起“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应,而是处在一种冷却状态。到1990年初共有股份制试点企业100多家,其中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发展、金田、万科、安达、原野5家。

    批准股票上市,当时也没有什么条条框框,没有严格的标准。除了深圳发展银行有了一定规模,其它也都是不起眼的小公司。主要是这些企业的领导人敢闯敢干、敢于争先,就批了。股票发行到现在有了完善的一级市场的概念,当时没有,都是上市公司自己去推销。由于人们对股票缺少基本的了解,有些人认为股票就是投机、是赌博、是害人的,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首先就是表现为股市的大波动,多少人跳河、跳楼,因而望而生畏。再则,上市公司都是建立不久的新公司,其本身缺乏业绩和信誉的支撑,没有吸引力。原始股推销起来很困难,按1比1(即股票票面值1元发行价1元)。也难推销掉,股票发行几乎无人问津。面对这种情况,市里要求干部买股票,支持改革。在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带动下,5家公司的股票推销出去了。按理,发行后就要有上市交易,但当时深圳还没有交易所,只是在商业银行下设3个附属的证券部,都是一间很小的房子。二级市场交易清淡,几乎没有什么交易。直到1989年末,二级市场的交易开始有了些变化。

    由于经过两年的实践,证明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升值并有股利发放,人们开始认识到股票可以赚钱,许多人希望拥有股票,于是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二级市场交易开始活跃起来,证券营业部人头攒动。这就是1990年初我到深圳时的情况。

    从基本上没有交易,到开始有了些交易活动,到过度投机,这个过程发展得非常快,简直出乎人们的意料。炒股被认为是贸易风潮、房地产风潮后的第3次发财机会,股市迅速升温。我1990年初到深圳担任市长,就面临着这样一种形势,只有一家特区证券公司和三个营业部已无法容纳大量的交易活动,于是出现了大量的场外交易。不仅这5家上市公司股票买卖活动大量在场外进行,其它非上市公司也印一些单子说某某企业多少股每股多少钱,也拿去交易,黑市猖獗。股票交易火爆和交易极不规范的混乱状况,隐含着巨大的风险,经济纠纷随时可能大量爆发。面对问题,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股市。时任市委书记的李灏同志曾对我说:“规范和发展股票市场的工作你要亲自抓。”我也深深感到,对这样一项既涉及产权制度又涉及金融体制的重大改革,作为市长责任重大,义不容辞,不敢懈怠。有了书记的交代更可以放开去抓了。我到任后下决心抓的第一件事,就是整顿股票市场,取缔场外交易,规范交易行为。1990年5月28日我签发了“关于加强证券市场管理、取缔场外交易”的政府通告,一切股票交易活动都必须根据认定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资格,到证券公司交易。市人行、市工商、市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了一场扫荡场外非法交易的综合治理行动,黑市交易得到了扼制。

    一个通告,一次行动,只能治“表”,不能解决证券市场的基本问题。6月李灏同志从日本访问回来后的一次书记办公会上说:整顿市场抓得好,为规范化、法制化开了个好头。现在要趁热打铁,抓紧成立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立法工作。

    为了强化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市委决定把1988年11月成立的资本市场领导小组改为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因为资本市场包括证券市场(长期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短期资本市场),这样一改有利于集中力量加强证券市场建设。组长仍由主管金融的副市长张鸿义担任,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在市长直接管理下开展工作。在整顿场外交易的同时,我们加快了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建设,主要做三件事:一是证券立法,二是成立证券交易所,三是发展证券公司。

    证券立法工作,1989年专家班子搜集、翻译了大量国外证券市场的资料,重点研究和借鉴香港地区证券市场的经验,酝酿相关法律文件。1990年的主要工作是结合深圳的实际起草、审议和公布实施。立法工作经过专家班子(包括征求深港两地专家的意见)、证券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三个层次形成法律文件,最后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当时深圳还没有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没有立法权。证券交易暂行办法,在1990年9月出稿后,我和李灏同志一道去找人民银行总行领导汇报,请求批准。当时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也可能总行领导认为还不是很迫切,毕竟当时的公司上市还没有成为一种全国性行为,只是上海、深圳两个地方有。我们对此表示理解,但决定作为试行方案,先操作,深圳是试验区嘛!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1991年出台了公司制条例,对上市公司有了较规范的标准和操作程序。深圳是较早在全国按公司制国际惯例规范公司运行的地方。

    组建证券交易所。1989年11月15日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同意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复》,并成立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备小组,王健任筹备小组组长,禹国刚任专家小组组长。1990年从年初到年末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但当时大家对证券交易所能发挥多大作用认识不清,第一个方案报到我这里时,设计的营业大厅面积才100多平方米。我一看这怎么行呢,今后所有的交易活动都要汇集到交易所,而且上市公司及股票规模必将迅速扩展。第二个方案报来400多平方米,我还是嫌小。我认为尽管当时出市交易代表人数不多,但一定要有发展的眼光。最后在深圳国投大厦搞了整个一层楼面。各家银行和投资信托公司都很支持,积极参加,做证券交易所的股东,从各银行懂证券的人士中招聘抽调出一批专业人才,吸引了一批从日本、美国等学习证券回来的人士,还从香港中国银行吸收了一些,在深圳形成了一批从事股份制改造、证券管理的专家队伍。在班子和队伍解决之后,交易所的软、硬件建设很快就搞起来了,起草了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硬件设施非常先进,交易能自动撮合、自动过户,堵住了舞弊的机会。

    证券交易所组建起来后,只等择时开业。1990年11月22日,李灏、我和张鸿义同志一起到国投大厦检查证券交易所筹备工作。我们在听取汇报和观看交易演示之后,李灏同志开宗明义地说:“何时开业?我们今天就是拍板来的。”王健和禹国刚信心十足地回答:“你们今天拍板,我们明天就开业。”但涉及到具体开业的日子,问题就来了,我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开业报告还没有批下来,怎么办?我想现在已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为了兴利除弊,为了证券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早一天开业比晚一天开业好。我建议:“不等总行批准,作为试开业抓紧开张。特区试验权是中央给我们的尚方宝剑,该用时就得用。”李灏和张鸿义同志都表示赞同,就这样拍板了。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业了,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91年4月批准深交所的日子提前了5个多月。这样在中国证券交易发展史上就产生了一个悬案,上海证券交易所总行批准在前(1990年12月8日批准,1991年3月开业),而深圳证券交易所试开业在先,新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是哪一家?1994年全国证券界在庐山开研讨会,业界人士在涉及到这个问题的发言时,都会加上这么一句:如果算试开业,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新中国第一家证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把交易活动纳入到可以监控的轨道,积极培育健康、有序的股票交易市场,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为了适应二级市场交易迅猛发展的需要,证券公司也加快发展起来,各家银行参股,有效地利用银行的一些网点,搞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到1991年末,营业点已经发展到306个。深圳证券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到1992年末上市公司由过去的5家发展到24家,二级市场日交易额由过去的几千万上升到几亿、十几亿。1991年末国务院召开证券工作会议,时任副总理的朱基同志还表彰了深圳证券市场规范工作做得比较好。深圳证券市场进入了逐步提高的新阶段。


    正确对待不同的声音

    证券市场在中国兴起的意义,不仅仅是解决了融资渠道的问题,它作为中国股份制改革的伴生儿,实际上揭开了中国产权制度改革的一幕。它是对传统的公有制理论和企业管理制度的重大挑战。这项改革的深刻性、彻底性,就导致一种必然:它的产生、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有不同的声音,一定会遇到阻力和非难。

    记得在股市疯涨的情况下,大约在1990年第三季度,当时中央有关领导批转了一封群众来信,在高层传阅。这封信认为,股票市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关得越早越好,早关早主动。还认为现在深圳是资本主义泛滥,党政干部通统烂掉了,再发展下去要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不知道要有多少人跳楼了。有的人对这种观点大加赞同,有的人则平缓一些,认为要加强调查研究。我们看到转来的这封信后,非常震惊,感到要扭转某些高层领导的认识问题,不是我们这个层次所能做到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市场规,加强监督管理。

    同时从廉政建设角度考虑,市委、市政府在1990年10月做出决定,党政干部不得买卖股票。过去买了的怎么办?有人主张要退出来,我认为不能这样做。因为当时党政干部买股票是为了支持改革,是组织上号召的,历史唯物主义者不能用今天的政策来判断过去的行为。而且也无法具体操作,买的股票,有的转让了,有的部分转让,你怎么搞得清?这个通知送到我签发时,我把要退的规定划掉了。我敢于这样坚持,因为我到深圳工作时,5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已发行结束,自己没有买股票,我有秉公说话的客观条件。

    这封来信李灏和我阅后,就到此为止。当时我们最大的担心,就是不要因为这封信对股票市场产生无法挽回的影响。我和李灏同志都有这样一个想法,就是不管怎么样,股票市场不能关,还要探索,还要在探索中发展。但是在种种压力下,我们也惶恐不安,迫切需要中央的支持。

    恰逢1990年11月26日举行深圳特区成立十周年庆典(特区成立是1980年6月,因考虑到中央领导的时间,庆典活动推后了一些时间)。江泽民总书记来到深圳,兄弟省市的领导也来祝贺。庆典后,江泽民总书记召集各省市领导开工作座谈会。李灏同志要我代表深圳作汇报。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别的工作我没有汇报,专门汇报了股票市场的有关情况。主要汇报了5个问题:第一,当前股票市场过度投机和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一边发展,一边完善,逐步规范的有关情况。第二,要加强证券立法,把交易活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我们起草了一个暂行办法,作为国家法律颁布恐怕还不成熟,建议作为政府规章试行。第三,成立证券交易所,把交易活动纳入到政府可监控的轨道。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筹备工作已经就绪,望人民银行总行尽快批准。第四,要求增加上市公司,这样一方面可以缓解市场供求矛盾,一方面又可以帮助国有企业筹集发展资金,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第五,搞好廉政建设,市委、市政府已做出决定,党政干部不能买卖股票,同时要抓好证券队伍和证券监管部门的建设。我们总的意见是股票市场还要发展,不能退。我说,现在股市起来了,就像下象棋一样,小卒子过了河,只能进不能退。

    江泽民总书记没有马上表态,因为接下来还有许多省市要汇报。当天晚上吃过饭后,传来了江泽民总书记的明确指示:“股票市场问题,应该让深圳继续试验。”江泽民总书记的战略眼光,能够在出现不同意见的时候做出具有战略意义的决策,使我们在场的同志十分钦佩。同时,江泽民总书记又把参加庆典的原电子工业部部长、中顾委委员周建南同志留下来调查研究,由他和我们一起研究股票市场下一步怎么搞,探讨发展中要解决一些什么问题。周建南同志回去后向江泽民总书记写了报告。现在建南同志已经去世,我们非常怀念他。

    当然,关于股份制、股票市场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一直十分激烈,深圳的试验始终是在这种争论中进行的。对于这一试验,邓小平同志1992年的南巡谈话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他说:“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深圳、上海的股票市场所以有今天,中国证券市场没有夭折,小平同志和江泽民同志的支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大起大落

    1991年4月深沪股市的第一次从大涨到大跌的波动,给中国股民上了深刻的一课。中国证券市场要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阶段,必将经历一个艰难而痛苦的发展阶段。

    深圳的证券市场,是改革开放的新生事物,没有先例可循。借鉴国外经验也有一个结合实际消化吸收的过程。

    尽管证券管理有了一个办法,交易所也开张了,但也只是把交易活动纳入到这样一个框架中来,还远远没有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成熟证券市场的运行机制。最大的特点是很快出现了过度投机,甚至在公众中形成一种这样的观念,以为只要买到了股票就可以赚钱,于是股票市场一天比一天火爆。开始一天交易不过是几千万,后来一天就是几个亿、十几亿的交易量。股票的价格远远地背离了股票的价值,如断线的风筝,扶摇直上,完全失去了控制。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搞了一个涨跌停板制度,开始是涨跌百分之十就停板,但一天百分之十,十天就翻一番。把停板放在百分之五,也无法抑制股价上涨的势头。因为即使每天上涨百分之一,一年也可以递增38倍。当时人们的观念中似乎股票只涨不跌,全国炒股大军纷纷南下,一发而不可收。面对膨胀起来的股票需求,供给严重不足,僧多粥少。深圳当时就5家上市公司,要面对全国众多的股民,显然是供不应求了。市场经济规模大小是由供求规律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仅仅靠涨跌停板制度是解决不了股市波动的。

    当时许多香港朋友跟我讲,你们现在股市如此火爆,那就多发股票呀,溢价又高,发出去钱就来了,可以很快解决企业筹集资金的问题。我们也知道这个道理,积极与人民银行总行联系(当时还没有证券委员会,总行是主管机构)。不仅是主管副市长张鸿义同志去跑,我也多次去找总行的领导,请求批准一批新的上市公司。当时总行很重视,派了一些同志来深圳调查股市情况,人民银行总行的副行长刘鸿儒同志也来了,他当时是主管证券工作。他听取了我们的汇报,和我们多次讨论股市问题。大家都认为,解决股市过度投机的问题,必须重视研究供求关系,在继续规范市场、加强监管的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增加股票发行。但当时金融界总的看法是不赞成多发股票。一些同志认为,你搞股票干什么,那不就是把银行存款搬家嘛。老百姓的钱存入银行,成为国家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银行有一系列的制度,合理安排资金的投向,为什么要搞股票?当时一些年长的同志对旧社会股票所产生的消极作用印象很深,而对股票对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想得比较少。认为股票就是投机,就是一些人发财,一些人跳楼。当时还有一种议论,认为证券市场出现过度投机,主要是管理问题,不是要不要扩大发行的问题。

    不管你认识如何,客观上中国老百姓买股票的积极性起来了。中国人多,一人凑点钱就形成巨大的购买力。相对于寥寥无几的上市公司,供求规律这一只看不见的手必然会起作用。研究和调节供求关系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重点。增发股票势在必行。增发股票不仅是数量问题还有上市公司的质量问题,因为股票的需求是靠对股票的一种信心、一种收益预期支撑的,增发股票也要有步骤地进行。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深圳1991年增发5家上市公司,1.5亿上市额度,采取了温和扩张的策略。1990年从法制规范和扩大股票发行两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以后深圳股市走向成熟打下了基础。

    过度投机引起的股价严重背离价值的现象,总是会有极限。我们当时预见到大涨之后必有大跌,因为股价涨到一定限度,就缺乏公司业绩和市场信心的支撑,股民必然大量抛出股票。果然不出所料,这个现象在1991年7至9月就出现了,深圳股市连续大幅下跌。“深发展”从150元跌到100元,跌到50元,再跌到30元,最后跌到13.4元。事情很快走到了反面,即跌过了头。“深发展”当时每股年分红1~2元,跌破15元显然过了头。我们认为大涨后大跌尽管是合乎市场经济规律的现象,但过低的股价对股份制的进一步发展明显是不利的。老百姓对股市的信心,很大程度上反映对股份制改革的信心、对政府的信心。

    现在老百姓已逐步接受了股票风险的概念,但在当时,也就是自新中国发行股票以来第一次经历股票大跌,一般群众显然不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力,以至成为某种不稳定因素。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实施一些调控措施,以维护初级股市的健康发展,也是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1991年8月下旬市证券领导小组连续4次开会研究股市和动员机构入市的问题。会议统一了两方面的认识并做出相应的决策。第一,要不要动员机构入市,即所谓“救市”的问题。大家认为,市场经济主要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经济,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必要时也应该出手。这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凯恩斯经济学盛行后,至今大家公认的原则。第二,上市公司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违不违法。我们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法无规定禁止的行为,就不违法,即使像香港过去规定禁止的,到1991年4月香港的法律也作了改变,允许上市公司在必要时有权回购自己发行股票的百分之十。既然是一不违反规律、二不违反法律,我们应该大胆去干。9月2日市政府召开金融、投资、实业界企业领导人座谈会,由我亲自动员,请大家出力救市,维护市场稳定。一些公司有顾虑,怀疑政府有没有这个能力救市,说不要让我们跟进去了再套住。针对一些人的顾虑,我说:“机构应该入市。现在对于有眼光的企业家是一个名利双收的好时机。为什么名利双收呢?利,就是现在股价已在价值之下,股票有含金量支撑,市场经济有‘四两拨千斤’的规律,只要机构入市,股市必然回升,你们现在的投资必然增值。名呢?你稳定了股市,维护了老百姓的利益,这是最好的名声。”我还向他们讲了李嘉诚先生的例子,就是大家都不看好香港市场,纷纷撤离的时候,他有战略眼光,认为香港背靠广阔的祖国腹地,一定会更快繁荣起来。事实证明,他是一位了不起的成功的企业家。一部分企业老总,特别是金融、投资机构的老总表示支持,有些企业的老总还是有顾虑。我们也不强迫,尊重企业的选择。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总经理说,市政府有这么大的气魄,我们跟着干。散会后,他找到我问,郑市长,你给我一个底,究竟希望我们投多少?我说:“我们找你们通报信息,分析形势,共同探讨如何面对现状,投多少?应由企业自主决策。”国投等机构买进股票后,许多中小股东跟进,这样股市马上回升。当然也没有疯涨。这次救市是非常成功的一次操作。后来到1995年初又出现一次大的股市滑坡,有人也主张救市。我说此一时彼一时了,现在盘子很大,这个市谁也托不起来。再者,股份制发展到这个局面,垮也不容易了,要让价值规律发挥调节股票价格的作用。现在看来,1991年那次成功的救市没有普遍意义,因为那时市场容量很小,调控比较容易。但在当时,即股市发展的初期,对于坚定股份制改革的信心还是有重要意义的。同时也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通过给企业发布信息,劝告企业家来共同达到一种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这样一种调控方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8·10”事件

    股市发展过程中一个敏感问题就是原始股发行方式的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初,是股票发行方式由探索到逐步走向成熟的几年。以前的发行方式是上市公司自己推销,没有什么代理商、承销商。由于不公开发行,一般老百姓在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基本上是买不到原始股的。1990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禁止党政干部买卖股票,就是为了防止干部利用权力买进原始股赚钱,导致社会不公。因此新股发行方式必须改革,不改不利于廉政建设,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1991年对5家新的上市公司1.5亿元原始股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按国际惯例,公开发行的股票要委托证券商包销,改变上市公司自己推销的弊病。当时股市看好,具有承销发行资格的证券商纷纷要来承销,承销问题好解决。而承销商的推销方式必须公开发行,采取由认购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如果申请的数量等于发行的数量,则按申请数量执行;如果申请数量超过发行数量,则用抽签方式决定认购数量。由于认购申请限时限量,当然就会发生排队现象。为了维护认购秩序,就请公安,公安人员不够,再请武警一起帮助。

    这一年发行时,主要是广东或就近省的认购者较多,公开发行进行得比较顺利。发行的前一天下午排队,发行当日下午各点就发行结束。500万份申请表发出300多万份,就没人要了。老百姓排了一天一夜的队,很辛苦,但都有收获,很满意。因为买到原始股,价格又低,溢价只在2~3元,最高不超过5元,是稳赚的呀。当时收到很多电话、信件,感谢市政府考虑到老百姓的利益。发行工作组织得也好,是一次成功的公开发行。

    1992年又申请到5亿元的指标(其中包括发行中追加的指标),发行14家股票。如何发行?我们考虑到1991年发行时60多万人排队,一个身份证买一张,尽管没有出问题,但成功中包含着极大的风险。于是我们建议采取预付存款凭存款号码抽签的方式进行,时间可以拉长一点,这样可以避免排队。我们把这个建议拿到证券领导小组讨论时,深圳人民银行主管证券的负责同志觉得在做帐方面有困难。后来,大家建议设立专门购买股票的

    存款帐户,5000元一户,和原存款分开来,再根据存款帐号抽签。会议决定用这个办法来组织1992年的新股发行。  

    决定后,我即出差一个多月。深圳是一个新发展起来的城市,科技、教育相对落后,只有一个深圳大学,没有国家级的科研机构。但深圳的产业发展又迫切需要走高新科技的道路,提高产业的科技水平,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加快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要加强与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发展科技横向联合。1992年4月,由我带队,组成由分管工业的副市长、经发局和一批大企业的领导同志参加的考察团,到西安、成都、北京、南京,与那里的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洽谈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合作事项。历时一个多月。回来后不久又去了澳大利亚,回访友好城市布里斯班,并在那里举办深圳出口商品展销会。 

    出差回来已是7月初。回来后,我从4个渠道即市长信箱、市长专线电话、信访办和市长接待日收到信息,群众强烈反对变更发行方式。他们认为:用存款方式发行,5000元一个户头,谁钱多就存得多,股票就买得多,这是维护有钱人的利益而不顾一般群众的利益。他们认为去年的办法好,买股票的机会均等。还强调,改革需要老百姓支持,就要使老百姓受益。有的甚至十分尖锐地说,你深圳市政府还是不是人民的政府。我在听了各方面情况后找张鸿义同志问:证券领导小组针对这个情况,对发行方式改不改,讨论过没有?他说讨论了,意见不一致。我说,是多数人赞成变还是多数人赞成不变?他说多数人不赞成改变。考虑到群众呼声强烈,万一出问题怎么办?正因为大家有这个担心,绝大多数人赞成不变。当然也有少数人主张改。当时离预定的发行时间很近了。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不变,用原来的办法再维持一年,明年一定要改。同时组成指挥部,组织力量,加大管理力度,以维持发行秩序。

    发售公告于8月6日晚7时由深圳电视台播出。公告说明,发售新股认购抽签表500万张,中签率约百分之十,每张中签表可以认购股票1000股。规定在8月9~10日两天内把500万张新股认购抽签表售完为止。为减少排队,每一排队者最多可持10张身份证买抽签表。我7日上班,见满街都是排队的人,而且在不断增加,营业点到处是黑压压一片,那个场景真吓人,简直是疯狂了。我想还有2天,就这样排队下去,问题十分严重。面对这种情况,我感到维持原来的发行办法是一大失误,但已覆水难收,只能通过全力以赴地工作去弥补。我决定不离开公安指挥部,坐镇指挥,与大家一起努力,共渡难关。

    我对全国各地股票炒家汇集身份证来买股票的形势没有充分估计。后来才听说一些股票炒家到惠阳、梅县等地租身份证,每个30~50元,有的地方甚至整村、整乡的人将身份证租出去,一些人甚至带了上千个身份证到深圳。有人估计全国各地汇集到深圳的购股大军约有130多万人,306个发售点每个点都有几千人。有的从内蒙古包了飞机到广州,再租车到深圳。8月8日广州到深圳的火车票被炒卖到500元一张,原价是50元。

    一百几十万人云集小小的深圳,教师忘了讲课,医生忘了出诊,工人忘了做工,律师忘了办案。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把人民币变成股票。从7日开始排队,男女老少都一个紧挨一个排着队,吃喝拉撒就在队伍里进行,因为一离开那里就可能白排了。吃饭就靠面包、矿泉水,矿泉水卖到15元一瓶,面包5元一个。昏天黑地几天下来,万幸没有出人命。只是一位女士因高血压倒在地上,经抢救也好过来了。有位熟悉我的同志向我开了个善意的玩笑说,你指挥百万大军,没有伤亡,是个奇迹。我听了啼笑皆非,这是我一生中所经历的最壮观也是最糟糕的一幕。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的公安和武警是支持改革、顾全大局的,他们为维护发行秩序作了艰苦的努力,没有发生伤亡是他们的功劳。

    9日上午11点,有一些营业点反馈回来信息,说认购证已卖完。听到这个消息先是高兴,事情总算快要过去了。但一想不对劲,怎么会这么快就卖完了呢,去年发行到下午五点才卖到300多万张。后来收到一系列的举报,说哪里哪里的发行点开了“后门”,一有举报就请监察、公安去查。下午一点多,各发售点均公布售完。调查虽还没有结果,但我预感到群众反映的舞弊行为是有的,这给我们这次发行工作安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10日那天晚上,果然“定时炸弹”爆炸了。发售人员腐败导致群众激愤,股民集会上街游行了,喊出反腐败的口号。李灏和我立即召开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会议,紧急磋商,会议形成两点共识:一是要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尽量避免激化情绪,造成更大的对立,被坏人利用。明确地表明我们对股市舞弊人员要坚决惩处,由市纪委、监察局立即立案调查。二是要准备扩大发行。因为原来的500万认购券,老百姓没有买到,如果不增加发行,不管你怎样做工作,这口气出不来。我认为这两方面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为群众不是冲政府来的,更不是冲改革来的,他们的愿望就是要买股票。只有增加发行,各点一开卖,群众就散了,极少数想借机闹事的人也就无计可施了。当时李灏同志也同意,但感到股票发行都要中央批准的,事情不是这么简单。于是他亲自给时任总理的李鹏同志打电话,李鹏同志说,一下子扩大发行一倍恐怕不行,要经过一定的申请程序。李灏同志详细汇报了当时深圳的情况,反复说明这是解决当前事态的唯一办法,否则局面很难控制。李鹏同意了。李鹏同志在紧要关头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对解决后面的问题起了关键作用。10日晚上10点后事态平息了,11日下午按时发行了增发的认购券。留下来的问题:一是组织力量,加快查处舞弊人员;二是深刻反省,总结教训,面向今后证券市场的发展,改善我们的工作。

    正好当时邹家华副总理在珠海开会,中央委托他来深圳了解情况。我们向他汇报了事情的经过,并提出了我们从中要汲取的教训:一是对全国炒股大军南下深圳的形势缺乏正确的估计,想不到如此火爆。二是对腐败现象产生的可能性虽有估计,但没有想到事情严重到无法遏止的程度。三是发行方法最大的弊病是限时限量又规定了中签率,激发了购买欲望,造成了紧张争购的局面。这是我一生中经历最震撼的一次事件,也是教训最深刻的一次。不久,中纪委派出了调查组,我在向调查组汇报情况后明确表示:“我作为1992年新股发行的主要决策者,对这次事件负主要责任。”1992年9月,我去北京出席深圳从美国引进电脑硬驱动器技术的签字仪式,当时任副总理的朱rong基同志出席了这次仪式,并会见外宾。在会前我又向他作了简要汇报。朱副总理对我说:你们这次失误是改革探索中发生的问题,主要是吸取教训。后来,中央就“8·10股市”这件事发了全国通报。

    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失误的教训使我们变得更聪明起来。以“8·10”为分水岭,股票发行方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93年采取无限量发售认购表和与储蓄挂钩的发行方式,实现了深、沪两地50亿新股的顺利发行。此后又采取专项存单的方式发行股票,并开始探讨公开竞价发行。也正是这个“810事件”促进了国家证券市场管理体制的初步形成。1992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体系作了明确分工,实行银行与证券分开,宣告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不久,国务院又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后,证监会又发布了一系列规定,使中国证券市场逐渐转入了规范化的轨道。(作者系深圳市原市长、江西省原副省长)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