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专委会动态 > 

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深圳人才“软环境”的建设力度

来源:发布时间:2013-04-24

    市政协常委 高旭敏

    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多年来深圳一直在努力探索具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尽管相关政策已经出台了许多,也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始终没能根本扭转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人才短缺的局面。深圳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创新领域的同时,一直面临着“人才瓶颈”的困扰。因此,为了实现预期的人才目标,深圳需要研究制定出更有效力、更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近期,市委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中又把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制订新的人才政策作为“九个重点突破”之一提了出来,寄希望于能够群策群力,进一步探索解决深圳人才问题的对策。

    从根本上来说,未来的区域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竞争,人才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环境的竞争。能否创造适宜的环境,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人才有所作为的根本措施。深圳在过去28年中之所以能有所发展,就是因为注重了人才环境建设,增强了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在深圳能够聚集起一批人才真正干事创业。今后,深圳要想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更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从各类人才,特别是科研创新人才的真正需要出发,更加关注人才环境建设,尤其要在加大与创新人才事业发展和个人成长的高端需要相关的“软环境”建设力度上狠下功夫。

    这里所谓的人才“软环境”就是指满足人才非物质的,特别是精神上需求的各种环境条件。一个人生活在客观世界中,无时无刻不与周围环境发生密切联系,由此形成了人才与环境之间既互相依赖、又互相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形成了人才的综合环境系统。人才环境的内涵是多序列多层次的。按环境的范围大小,可分为社会大环境和局部小环境;按环境的属性,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按环境与物质条件的密切程度,可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其中硬环境关联着人才的基础性需求,而软环境则关联着人才的高端需求,因而在人才大环境中处于更重要的地位。对深圳而言,今后制定人才政策时应该从关注物质生活条件的硬环境逐步向关注非物质方面需要的软环境转变,注意研究出台在这一方面更有竞争力的政策措施以吸引人才。

    一、当前深圳人才政策存在的不足

    (一)过于倚重人才硬环境建设政策

    现有的深圳人才政策比较倚重人才硬环境建设的各项政策。这些政策包括诸如允许落户深圳、给予科研补贴乃至成果奖励的政策,以及以解决人才引进培养中遇到的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创新创业扶持、出入境便利等实际问题为目标的所谓“绿色通道”政策等等,严格说来这对于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会产生一定的吸引力,但不能仅仅只停留在这些方面。强调解决人才户口迁入、出入境便利、子女入学等问题,对于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来说意味着生活中可以减少一些麻烦,或者说政府会提供一些便利,在今天其对人才的吸引效应是很有限的;况且住房、配偶安置乃至给予科研补贴等等,在真正的高端人才看来只能算是“小恩小惠”或者说“一点小钱”,与他们所追求的事业成功以及自我价值的体现相比真算不了什么,因而吸引作用十分有限。更何况中国知识分子历来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传统品格,这些需要经过辛苦申请并要经政府部门层层审批后才能到手的10万、20万科研补贴或其它类似好处显然不是吸引高端人才的有效措施。可是,多年来深圳有关方面却一直十分倚重这一类政策,层出不穷的所谓人才新政策无非是在这些方面搞一些花样更新而已,要么增加一点类似项目,要么提高一点资金额度。2007年,深圳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43057人,在职人才12936人,留学归国人员1130人,这一成果相对于深圳人才“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以及现实发展的需要来说,并不能令人乐观!这也正说明了它的局限性。

    (二)支持人才软环境建设的财政投入明显不足

    多年来,深圳在人才工作上的投入虽然不断增加,但总体上还是明显不足,尤其在人才软环境建设的许多方面政府财政缺位比较明显。深圳市人才“十一五”规划中所确定的投入目标是,每年财政拿出2000万元,用以保证人才引进、人才开发、人才激励的投入,以及改善人才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事业发展环境的投入。深圳制订的面向海归人才前期科研补贴政策的财政资金每年不过1000万元左右,与人才关联的科技成果奖励基金每年是2000万。从总量看这数千万元的财政投入相对于实际需求而言是明显不足。2007年末,深圳有专业技术人员87.66万人,加上党政、企业管理等方面人才,总数应该在100万以上。以此为基数测算,财政用于人才支持和激励方面的投入平均每年每人只有数十元。这一数额,无论相对于深圳2007年约600多亿的财政收入,还是相对于高层次人才每年的个人收入而言,都只是个不起眼的“小数目”。从横向对比看,2008年深圳用于农民工的培训补贴就有近2000万元,而面向低收入户籍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年也将近5000元,显然,深圳财政每年用于人才吸引和支持、激励上的投入实在太少。

    也许正是由于财政投入不足,深圳有关方面想以奖励的方式达到“以小博大”的效果。目前深圳制定了发放科研补贴、成果奖励的政策,但这一政策仅仅只有少数人才受益,而且实际上所收到的示范、推动作用也很有限。人才不同于普通群众,工作也具有特殊性,榜样、示范的作用对于他们有时不大明显。实际上这种“以小博大”的策略也不十分有效。

    更令人关注的是,财政投入在最急需的人才公共服务方面也存在不少缺位。在高层次专业人才市场培育、人才信息平台建设、有关人才问题的专题研究等方面政府投入明显不足,尤其在人才软环境建设方面更为突出。现实中社会对政府人才公共服务职能和需求在日益扩张,但政府提供的服务领域、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却远远不能适应人才环境建设的需要。

    二、加强人才软环境建设的基本思路

    1.以人为本,依据人才的需要和成长规律创新人才政策

    创新人才政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转变“见物不见人”的观念。要深入研究人才实际需要和成长规律,真正做好人才行为特征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特别是着力于人才“软环境”建设。必须研究人才活动与发展规律,找到影响其行为决策的关键因素,真正把握好人才的需要,从满足其高端需要着手制订相应的政策。眼下深圳特别要从以往简单的“筑巢引凤”转移到积极打造高效能的人才服务平台和环境,做好服务、完善制度,从而制定出真正有效力、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上来。

    2.扩大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加大人才软环境建设投入创新深圳人才政策,必须结合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进一步调整和强化政府人才服务职能,拓展公共服务领域,扩大对高端人才的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为此首先要建立健全人才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大幅度增加政府乃至全社会在人才工作上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投入。特别是政府必须从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高度,将人才公共服务纳入公共财政并给予充分保障,以实现更优化的人才环境建设目标。

    3.解放思想,敢为人先,不断创新人才政策。从宏观层面看,深圳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创新的辉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必须以“特”的意识、“特”的思考和“特”的举措,敢为人先,大胆创新。这正是市委市政府出台若干意见的基本要求。就人才工作看,要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尤其需要解放思想,冲破传统的人事工作观念束缚,以观念创新推动人才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真正建立起“有利于人才集聚、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增强人才环境的活力和竞争力。为此必须研究制定真正有效的人才新政策,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要不为国家层面有关工作考核指标所限,不囿于“贪大求洋”“见物不见人”的旧政策思路,不搞旨在增加部门利益、强化官员权力企图增加寻租空间的假改革、伪新政,不求短期政绩,而要着眼于长远发展战略制定积极、有效的人才环境政策,力争使深圳人才紧张的局面有根本改观,为深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的新一轮发展跨越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关于加大人才“软环境”建设力度的建议

    (一)积极创造特色突出、鲜明的人才聚集环境。

    人才环境最重要的吸引力应该是人才的相对聚集,也可以说这是高层次人才最关注的环境因素,是人才环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人才相对聚集,往往能为人才干事创业带来诸多益处。比如,人才相对聚集必然形成科研信息的聚集,进而给人才创业兴业带来难以估量的好处;人才相对聚集为发挥人才的团队作用,实现科研人才集体攻关提供了条件,等等。北京、上海乃至香港之所以人才吸引力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们有优秀的机构和载体,形成了良好的人才聚集平台,形成了竞争力极强的人才聚集局面。因此,在创造人才相对聚集这一重要环境因素方面,深圳决不能为自己目前基础性的大学和科研院所相对薄弱的现状所困,相反要积极采取措施扩展本地大学、科研院所的数量和规模,提高层次水平,构筑良好的人才聚集基础平台。筹建南方科技大学应该是深圳在这方面采取的一个重大举措。此外还应该着力建设一批新的高水平的科研院所,特别是面向国际、面向学科前沿的科研院所。大型科技企业固然是可以依靠的聚集人才的基地,也是目前深圳的一个优势,但不能完全依赖企业,因为具有极强扩散效应和聚集人才作用的基础科学研究必须依靠大学、科研院所等公共机构来承载。

    深圳是一个科技先锋城市,在若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有领先优势,有必要也有可能通过努力,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在若干特定的科研领域形成人才相对聚集的局面。但必须说明的是,不能因此而排斥其它领域的人才,要竭力吸引方方面面的人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人才。一个好的人才聚集环境应广纳各类人才,为此必须清理过去以人才结构为借口而提出的种种门槛政策。

    另外,还要努力打好“团队牌”。在人才引进中,通常只关注单人引进,造成星星点点的布局,形成不了人才聚集效应,常常因此使个人作用发挥受限,有时甚至受阻,进而导致人才的再度流失。深圳应该努力创造条件在一些行业和领域采取团队引进模式,注意发挥高端人才的凝聚作用,力争把人才梯队引进来,形成人才聚集效应。深圳曾经在引进个别院士时有过这样的成功范例,以后应加大这方面的努力。

    (二)着力形成浓厚、活跃的人才学术交流环境

    对于科研人才,能够经常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属于一种高端需要。这对于他们能够保持与学术前沿同步、信息及时更新、乃至焕发旺盛的科研热情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深圳各种会展活动够多够热闹,但学术味不浓,真正意义上的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少而冷清,尤其是在各种人才之间更缺少具有重要价值的小范围、小规模的学术交流活动,比如各种学术沙龙、讲座、小型讨论会、研讨会、论坛等,缺乏相应的学术氛围,国际化的气氛更差。深圳有关方面对这一情况关注程度明显不够,有关部门在作政绩总结时几乎很少涉及这方面内容。有时即使有一些这类活动,也因为大的学术交流氛围没有形成,支持力度不够,因而作用有限,缺乏活力。例如市社科院的“深圳学术沙龙”就面临这样的困难。因此建议深圳有关方面更多地关注这类学术交流活动,研究如何对各类人才学术交流活动给予有力支持,协助搭建活动平台,大力增加公共财政的投入,争取尽快在深圳形成这种高端人才最需要的、活跃的学术交流环境。

    (三)创建充满生机活力的人才流动环境

    人才能否实现充分自由的流动是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的重要一环,对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意义重大。实际上人才不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沉淀下来,这既是人才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有助于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优化整个人才环境。在深圳,普遍存在人才引进来之后就在一个单位沉淀下来的现象,人才缺乏流动、出口不畅的问题很突出,人才合理流动的障碍也没有完全消除,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政策,以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人才流动环境。

    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涉及的政策和工作很多,首先是要以盘活整个人才队伍、提高人才使用效益为目标,遵循市场规律,放开目前人才单位所有制的限制,简化各种人才流动手续,健全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更好地实现人才价值。

    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要完善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衔接办法,构建公平与效率结合、保障方式多层次、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社会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

    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还要在大力引进紧缺人才的同时,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建立柔性、灵活的用人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通过项目合作、考察讲学、学术休假、聘为顾问、开展咨询、以及兼职、租赁等多种形式,借用外来智力,协助完成重大项目研发和突击性、专项性工作任务。

    要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必须加快人才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积极推进区域人才一体化,实现人才信息互通、人才资源共享。应加快建立全市“急需人才目录”信息系统和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形成动态人才信息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双向对称的供求信息服务,实现社会化、开放式的人才市场信息和人才政策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政府的人事公共服务职能,促进人事公共服务均衡化。

    (四)打造公正、公开、公平的人才竞争环境

    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是科研创新人才所期盼、需要的。对于竞争,是人才都会积极去面对。从根本上说,人才之所以是人才就是因为他具有敢为人先、力争上游的劲头。打造竞争环境也许会给人才造成一定压力,但更多会体现为发展动力,因此深圳应该适应这种需要,努力打造公正、公开、公平的人才竞争环境。建立人才公平竞争机制,要破除优秀人才荣誉及待遇终身制,摒弃形式化的考核机制,建立起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才荣誉称号及待遇制度。

    在人才评价上,要从由政府主导的传统评价机制向以市场、社会为主的评价机制转变。要建立与民间评价机制结合的体现学术民主的人才评价机制,要鼓励发展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要将这些思想具体体现在职称评审和分配制度的深度改革上,建立起能力与学历、资历并重的职称评审机制,建立起业绩贡献与薪酬待遇相配套的人才使用机制,形成鼓励各类人才奋发向上、干事创业、争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五)不遗余力地优化人才的学习、培训环境

    人才就是财富,但人才的使用上不能短视,不能“竭泽而渔”,不能有“榨干最后一滴油”做法,不能津津乐道于不断给人才“加任务、压担子”,满足于让人才经常“加班加点”,相反要积极适应和满足人才终身学习的愿望和需要,不遗余力地为其创造必要的学习、培训环境。作为一个人才,常常十分看重其能否有再学习、再教育、再提高的机会。我们要为人才再学习、“充电”建立充分的保障机制,要在提供学习机会、学习时间、学习经费和保证待遇等方面进一步出台必要的政策。要建立以按需选择为基础的人才培训机制,打破强制型、形式化的培训制度,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努力提高人才培训效益;要加强人才学习、培训方面的公共服务,舍得投入公共资源为人才学习、进修创造机会,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为各类人才提供有用、有效的信息服务。(发言者为市交通局物流处处长)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