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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之现状及前瞻
来源:发布时间:2014-01-17
为了科学有效地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本文就十六大以来理论研究的进展、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作点探述,与各位同行们讨论。
一、十六大以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突破性进展
人民政协理论是伴随着人民政协的诞生、发展而产生、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六十年来,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创建和丰富人民政协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一代又一代的无数政协工作者包括社会上关心人民政协事业的人们都为人民政协理论这座大厦挥洒过汗水。我们讲人民政协理论发展历程的时候,首先要肯定这一点,否则就是割断历史,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我们讲十六大以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正是由于十六大之前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指导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不断丰富人民政协理论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才有了今天的突破性进展。
在罗列“重大突破”之前,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七年来中央在推动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方面的几个具有标志性的“重要时段”:
1、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以政协章程修订为契机在全国掀起了人民政协理论讨论、研究和宣传的热潮。
2、2004年8月,全国政协隆重召开“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中央首次正式确认“人民政协理论”的提法。
3、2004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提出明确要求。
4、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政协理论进行了全面科学概括。
5、2006年12月,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暨第一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召开,全面推动人民政协理论的研究。
以上我们全景式地回放几件标志性时段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盛事的时候,千万还要记住这七年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包括十六大、十七大和历次中央全会有关人民政协的论述,每年的元旦茶话会和“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其他中共中央文件中关于人民政协的内容,这些新观点、新概括、新要求,大大丰富和完善了人民政协理论。
那么,十六大以来这七年,人民政协理论有哪些重大突破呢?这里,择其要者说一说。
(一)人民政协理论正式被党中央确认,这是人民政协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长期以来,人们包括一些多年从事统战、政协工作的同志,对人民政协有无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理论做指导这样一个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说“人民政协没有自己独立的理论”、“如果有无非就是统战理论”。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上,贾庆林主席代表中共中央十分鲜明地指出:“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实践证明,人民政协事业的创建和发展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人民政协理论指引下前进的”,同时指出人民政协理论“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思想体系”。这是党中央第一次郑重做出的历史性结论,也可以说是为“人民政协有无理论”的长期争论打上了句号。党中央首次正式确认“人民政协理论”这个政治概念、政治术语,正式确认人民政协理论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指导地位,对于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确实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当然,我也注意到最近一个时期,有的同志对“第一次提出人民政协理论的概念”这样的说法有不同看法,认为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有人提出来了,比如有的会议就叫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有的省研究会就叫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等等。我认为这都是事实,正如我一开头就说过的“一代又一代的无数政协工作者包括社会上关心人民政协事业的人们都为人民政协理论这座大厦挥洒过汗水”。但我们判断一个重大事件的历史地位关键要看它是否对事物本身起到主导作用,这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从这个角度看,我认为在2004年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的理论研讨会上中央首次正式确认“人民政协理论”这个提法,或叫政治概念、政治术语,是至今最权威、最准确的说法,是不容置疑的,也是不言而喻的。
(二)中央历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的重要思想观点有了初步科学概括
什么叫理论?按《辞海》定义,理论“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我们判断理论形成有什么标准呢?一是看是否系统地正确回答了所研究领域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二是看这些回答是否能指导实践。用这两个标准来衡量,人民政协理论够不够得上理论?应当说,六十年来中央历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观点和重要论断,不仅系统地回答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政治基础、主要职能、工作原则、活动方式、自身建设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而且正确指导了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人民政协理论。但实事求是地说,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对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观点的归纳、概括这项工作做得很不够,除了看到一些语录摘编以外,很少看到从理性高度进行的“系统化了的”提炼、归纳,这应当说是个缺憾。直到2004年召开的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贾庆林主席首先对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的重要思想观点分别以“邓八条”和“江八条”进行了科学概括,这为深入研究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思想观点开了先河。在这次研讨会以后,全国政协机关党组结合学习修订后的政协章程,分别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创建和发展人民政协的重大理论观点进行了分别概括并向全国许多地方进行宣讲介绍,也为后来[2006]中央五号文件全面科学阐发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论述做了实际的准备。这件事情,应当说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值得大书一笔的。
(三)人民政协理论作为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思想体系得到及时正确阐述
什么叫科学体系?科学体系就是理论的内在逻辑结构,从实质和根本上说,就是这个理论提出的一系列基本观点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人民政协理论是由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同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创建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和经验的结晶,六十年形成的人民政协理论中的一系列基本观点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相互贯通的,因而这一系列基本观点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内在逻辑关系,把这些逻辑关系进行科学梳理、归纳、概括正是人民政协理论工作的任务。但遗憾的是,过去这项工作几乎是个空白。在中央大力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大背景下,贾庆林主席率先做了这方面的概括。在2006年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暨第一次理论研讨会上,他明确提出“人民政协理论是内容丰富、结构完整、相互贯通的科学思想体系”,并从八个方面初步概括了人民政协理论具有共性的、又属十分重大的主要观点,初步阐述了人民政协理论的基本框架和科学体系。这种概括既有现实针对性,又有前瞻性,同时又留有很大余地,正如他所说的“人民政协理论从来不是封闭、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的。这样一个过程将贯穿于人民政协存在与发展的整个历史进程中。”贾主席对人民政协理论“完整科学体系”的阐述尽管是初步的,但体现了对理论探索的示范作用,当前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诸多领域都需要这种探索精神。
(四)若干重大理论观点实现了新突破
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关怀和推动下,人民政协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都有很大发展,这期间的创新应当首推理论创新的引领作用,具体表现在若干重大理论观点有了新的突破。
比如,关于人民政协的“三大理论基石”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这个科学论断的提出是第一次。其意义在于,深刻阐明了人民政协产生与发展以及确立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换句话说,就是阐明了人民政协产生与发展的理论渊源和科学根据。也可以说,这三大理论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理论基石”。我们深感中央对三大理论的科学论断确实来之不易。因为长期以来,从中央文件到领导人的讲话中只提人民政协与统一战线理论这一关系,即把统战理论作为人民政协的理论基点。在九十年代的一个理论研讨会上曾经提到人民政协的两大理论基点问题,除统战理论外,把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也看作是人民政协的又一理论基点,这当然是一大进步。而全面客观地准确概括人民政协的理论依据,最终是[2006]中央五号文件完成的。这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一大突破,其历史功绩怎么说也不为过。
比如,关于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形式问题。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有一段非常引人注目的话,就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这个科学论断也是第一次出现在党中央的文件中。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两种民主形式”的科学论断,不仅大大提升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地位,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实行协商民主重要载体和形式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同时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预留了广阔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空间,其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比如,关于人民政协的基本性质及科学定位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不仅重申了政协章程对人民政协基本属性的“三句话”的规定,而且结合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任务,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作了更加深入广泛的阐发,对人民政协的定位作了更加科学准确的规定。明确指出“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特别是《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新提法是对人民政协性质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更是对人民政协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框架中的准确定位。应当说,这一系列新提法、新定位,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又一重要贡献。
比如,关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定性问题。中央《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这些新提法,不仅把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的重要作用和实际功能提到了新的高度,而且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比如,关于人民政协“四位一体”的自身建设问题。中央《意见》根据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明确提出了政协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强调“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的机关建设”这样一个“四位一体”的自身建设新格局。应当说,这也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一个新成果。
还比如,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问题。中央《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这七项要求,是党中央在全面总结这些年来各级党委领导人民政协工作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系统提出来的,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指导作用。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各级党委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些规定,可以说是检验党委统领各方、驾驭全局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条重要标准。
十六大以来,类似这些方面的新提法、新概括、新要求还有不少,充分显示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蓬勃生机和实际效果。
(五)人民政协理论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十六大以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开始改变长期的自我封闭的状况,走出了政协系统,不仅扩大了视野,拓展了研究空间,而且为我们党理论建设的全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不少政协理论工作者立足中国国情,运用政治学一般原理,着力研究和阐释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作为实行中国式的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形式的特点和优势,着力研究和阐释中国人民创造和选择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大制度与政协制度所呈现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交相辉映、相辅相成的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特别是着力研究和阐释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们坚持的国家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治发展道路不仅符合中国国情,而且正在为世界的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一种模式和借鉴。对此,胡锦涛总书记鼓励和要求我们的政协理论工作者,“要继续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为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积极贡献。”
(六)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正向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发展
十六大以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无论是涉及的领域、课题乃至具体的研究手段、方法,都是过去无法相比的。以全国政协研究室和研究会近几年编印的3套论文集(2004年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理论研讨会、2006年全国研究会成立暨第一次理论研讨会、2008年全国和各地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研讨会各1套2本,大体上2年1套)为例,这三套论文集的一个突出特点和趋势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领域日益拓宽、程度不断加深、研究方法不断创新、参与范围不断扩大,这充分反映了我们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第一套论文集的内容主要是对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论述的梳理和阐释,涉及到人民政协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等问题,反映了人民政协理论确立初期理论研究的成果,研究的领域和视角仅限于政协自身,基本上就政协论政协,论文作者也主要限于政协系统内部。第二套论文集在研究内容、领域和思想理论观点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拓展,内容涉及到人民政协产生的理论依据,人民政协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主题、职能、自身建设,以及与国外的比较研究等诸多方面,论文作者出现了一批社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其中不乏有新的理论观点和见解。第三套论文集的突出特点是参与人民政协理论的人员范围更广,尤其是有相当多的政协系统外的专家学者参与进来,多角度、多形式、跨学科研究人民政协理论,论文学术味更浓,在研究领域和成果方面又有许多新的拓展和进步。这里举一例说明,关于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问题,虽然中央五号文件作了明确规定,但长期以来在学界争议不小,有人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不包括人民政协。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的论文提出,与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构架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理所当然地包括党的系统、政权系统和政协系统三个系统。因此,谈论中国的政治体制不能照搬西方只包括政权系统这样的政治模式,因为这不仅会把人民政协排除在政治体制之外,而且会把在我国政治生活中起领导核心作用的中国共产党也排除在政治体制之外。这是多么过硬的论据!我们还高兴地发现,在研究上有了不少新视角和新方法,如有的同志引入“软法”这种新视角来看待和研究人民政协的重大问题,如有的从生态学视角分析政党关系、从和谐社会视野分析人民政协制度等等,还有一些研究人员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数量分析的方法论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的一些重要课题,这无疑都是近年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中呈现的新气象。
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仍然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中一个非常薄弱的领域,仍然是政协工作中亟待加强的一个重要环节
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对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状况同党和人民的要求,同政协工作、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人民政协理论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处于十分微弱的位置,难以发挥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应有的作用
人民政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社会学、哲学等多门知识的交叉学科或叫综合学科,照理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应有它的一席之地。但由于人民政协理论作为一门科学而被中央确认只有几年时间,可以说刚刚起步,研究成果不多,力作更少,每当我们涉猎图书市场、书店时发现与此有关的书籍几乎是“凤毛麟角”。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划、研究课题中几乎找不到我们的位子,可以说难登哲学社会科学的“大雅之堂”。更让人焦虑的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无法回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这里仅举两点为例:比如,十七大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十七届二中全会又提出“必须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人民政协原本就是人民民主的产物,如何永葆人民政协的生机与活力,为推动国家的人民民主事业做贡献,这理应是人民政协理论工作者要交上的一份答卷。又比如,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是具体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信号。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是我国公民以界别形式表达群众诉求的主渠道,完全有理由也完全能够成为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最重要平台。我们的政协理论工作者理应抓住这个时机跟进,就人民政协如何搭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平台,如何给这个平台定位,如何赋予平台的工作内容、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完善有效的反馈机制等等,及时向党中央提出我们的意见建议,以响应十七大的战略部署。可惜我们这方面的“灵感”不够,回应的工作做得不多。类似的事例可以举出很多,说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要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居于应有位置,要切实跟上中央的重要部署,跟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前进步伐,的确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
(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滞后于政协实践,未能适应政协实践创新和整个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
我们在从事人民政协事业的过程中有大量的实际问题需要从理论上进行研究和回答。大体有两大类问题:一类是已有定论,但需要从具体制度、程序上细化的问题;另一类是尚无定论,需要通过总结实践经验进行理论创新的问题。对第一类问题,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老早就有定论的,比如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从一成立就有了,但六十年来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协商的内容、范围比过去丰富广泛多了,如何把政治协商的内容、途径和形式等搞得更加完善、规范?这首先是理论上要回答的,当然最终有个领导机关的决策问题。另一种是这几年中央有新定论的,但比较原则,需要从具体的措施、程序和方法上进行细化,比如《意见》作出的许多新论断都有个如何理解、细化、落实的问题。这首先又是理论工作的任务,当然也有个领导机关的进一步决策的问题。对第二类问题,可以说是大量的、几乎是天天都会碰到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政协工作搞得比较活跃的地方,开展了不少“无章可循”的开创性的实践探索,我们作为理论工作者应当满腔热忱地学习、总结、研究这些“新鲜事物”,把那些行之有效的、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做法提炼为经验,或上升为理论,进而通过领导机关决策变成政协工作的必要制度或规范。应当说,我们的政协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特别是基层的同志这些年为此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从总体上说,这项工作是整个政协工作的弱项,正如贾庆林主席最近批示所指出的“政协理论研究起步晚,至今仍滞后于丰富的社会实践。”
(三)人民政协理论体系建设刚刚“破题”,急需不断加以丰富、完善和发展
从人民政协理论被确认到这个理论体系的初步概括,前后只有短短几年时间,应当说这个成绩是很了不起的,但必须看到,这项工作带有起步的性质,犹如一篇文章仅仅开了个头,往后要抓紧把文章做下去,才能写出一篇好文章来。比如,人民政协理论被确立以后,需要回答的问题跟着就来了,什么叫人民政协理论?它的定义、渊源、特点、内涵是什么?又比如,“三大理论”被确认为人民政协理论的“三大理论基石”以后,需要回答的问题也跟着来了,马列主义的老祖宗对“三大理论”的基本原理是怎么概括的?中国共产党人是如何把“三大理论”的基本原理同我国实际紧密结合而演进成中国式的“三大理论”的。“三大理论”同人民政协理论又是怎么一个关系?等等。特别是提出人民政协理论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以后,需要回答的问题就更多了,这个科学体系的“基本框架、主要构件或叫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说这个科学体系是“内容丰富、结构完整、相互贯通”的?等等。上述这类重大问题,我们有的文章做了点试探性的回答,这当然难能可贵,但也只能说是初步的,离我们对认识事物的“必然王国”还相差甚远。人民政协理论是个开放而非封闭的系统,我们既要立足于当前的生动实践,又要随着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对这个科学体系进行不断的修正、补充、丰富和完善。我们只有把这个理论的科学体系建设搞好了,才真正称得上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四)人民政协理论队伍比较薄弱,难以适应理论研究要求
我们高兴地看到,近几年随着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热的升温,一支由政协系统同社会上紧密结合的研究队伍正在形成,特别是一批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加入后,把其他学科研究的思维方式和手段方法运用到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之中,给我们的研究注入了新的元素,提升了研究水平,扩大了研究领域,共创了许多新成果。但实事求是地讲,目前这支队伍还难以适应实际工作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总的来说,这支队伍偏小,人员偏少,政协工作者多,专家学者少,特别是缺乏引领理论研究的领军团队和领军人物。研究队伍的这么一个现状,很难形成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大气候”,很难拿出像样的重大成果来。这是一个十分令人忧虑的问题。
(五)最根本的问题还在于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认识不到位,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十六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协系统到全党全社会,对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地位作用的认识有很大提高,因而对人民政协工作包括人民政协理论建设也有一定重视,这种局面是令人高兴的。但我们不能不说,不少地方的重视程度是有差别的,特别是有的地方对落实中央五号文件的措施是大打折扣的,例如,《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积极组织并大力推动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把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文件颁发三年多了,除社会主义学院外,落实者甚少,真正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的更少。从这件具体事情中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对政协工作的重视程度,更说不上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关注与支持了。再以政协系统自身来说,贾庆林主席多次强调:“要把加强理论研究作为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作为提高政协工作水平、提高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扪心自问,我们有多少政协组织做到了这一点?不客气地说,我们一些同志天天忙于事务早把理论研究这样的基础性工作淡漠或遗忘了。我们暂且不说社会上的认同度,如果不少地方的党政领导机关和政协组织自身都处于这种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这怎么可能把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这样的事情很好地推动起来呢?总之,认识问题不解决,理论研究要上水平就是空话。
以上仅仅列举了当前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的实际状况恐怕比这些方面还严重得多、普遍得多。对此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关注!
三、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前景看好但任重而道远
这几年,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确实成绩很大,但也确实存在着不少令人忧虑和不安的地方。今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怎样发展?前景如何?这是广大政协理论工作者十分关心的问题。我的分析与结论是:前景看好但任重而道远。
我们对前景看好,信心首先来自于党中央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这几年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这件事,2004年9月,他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的讲话中指出“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为人民政协事业更好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2007年3月他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提出:“要加强人民政协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既要深化对人民政协基本理论的研究,又要注重对现实问题进行理论思考,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政协理论,正确回答人民政协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工作规律的能力。”2008年3月他又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明确要求:“要继续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为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出积极贡献。”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总书记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贾庆林主席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也反复强调这个问题,这无非是要表明这样的观点: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既是适应人民政协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迫切需要。党中央的指示是继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我们对前景看好,信心还来自于各级政协组织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我们对前景看好,信心也来自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自身具备了诸多的条件和继续前进的基础。因此,我们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前景充满希望。前景确实看好,但任务确实繁重艰巨,我们如何去实现它呢?从研究工作的角度考虑,想到了以下几项比较具体而又十分重要的工作,有的可能是超前的想法,供大家一起讨论。
(一)要编制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规划
实践证明,做任何事情都要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否则,现实的行动就缺乏明确的方向。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我们的老主席李瑞环同志在天津当市长时是比较早重视城市规划的,这里引用他的几句话也许对我们搞理论研究规划会有点帮助,他说:“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是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说的是规划的重要性。他在说到规划与计划的关系时说:“规划离开计划,就会‘规划规划,墙上挂挂’;计划脱离规划,就会‘计划计划,经常变卦’”。因此,“强调规划与计划结合、统一,这是实现规划的关键所在”。他的这些讲法对于我们编制理论研究规划很有启发。我个人认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是个系统工程,在这项工作刚刚起步的时候,我们就首先考虑编制规划问题,这是很有必要的。否则,不明方向目标,不分轻重缓急,胡子眉毛一把抓,必定事倍功半,迟缓理论研究的进程甚至会走弯路。我们在制订规划的时候,有几条杠杠是要把住的:一是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个大的原则;二是要同整个国家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相适应;三是要同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相配套。在规划中要有长期的、中期的、近期的目标设想,还要有年度研究计划安排。在规划中,要有与长、中、近期目标相配套的课题设计,应有宏观、中观、微观的题目。过去我们多次讲过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比较研究以及功能研究、特色研究等内容,都可以考虑到规划里去。总之,编制规划这件事非抓不可,现在就着手抓还不晚,应当组织专门人员特别是组织一些有研究、有经验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有了一部好规划,实际上可以把全国研究人民政协理论的队伍动员起来、组织起来。
(二)要推动人民政协理论学科体系建设
从根本上说,人民政协理论能不能成其为真正的理论,还取决于学科体系建设。因为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把人民政协理论自身的内在规律揭示出来,就是学科体系建设的全部任务。我们尊敬的钱学森老(八十年代的全国政协副主席)早就倡议过建立“政协学”。这些年大家一直没有忘记钱老的这个创议,也做了一些探索,但总的说进展不大。我们知道,要建立一个新学科不简单,因为学科体系和学科分类是按照人类认识自然、认识世界的基本规则确定的。人民政协理论,从学科上说,基本属于政治学的范畴,在政治学这个一级学科下面设一个二级或三级学科是否可行可以研究。问题是我们的“政协学”也好,或叫“人民政协学”也好,首先要研究的是它的学科体系应当包含哪些方面?我看至少应包括研究对象、理论基础、主要内容、活动方式、基本规律等“要件”。以理论基础为例,就有个人民政协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三大理论”的关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关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关系,与一般的政治学、哲学、社会学等的关系,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与国外政治的比较关系,等等,内容极其丰富繁杂,需要一一进行梳理、归纳、升华,这说明学科体系建设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人民政协理论学科体系建设就是要通过对上述基本“要件”进行深入研究,从而进一步揭示人民政协之所以在中国土地上产生和长期存在发展的内在规律,这不仅可以为推进人民政协事业提供理论指导,而且可以为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治发展道路提供理论依据,同时还可以为人类的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提供参考借鉴。
(三)要形成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良性机制
如果这样几种研究机制形成了,我们的理论研究工作就有条件上轨道并逐步出成果了。一是建立通过大协作集聚高端人才机制。要以各级理论研究组织为依托,把有志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组织起来,形成研究的基本队伍,特别是要注意整合社会资源,借用高校、科研院所的力量,委托开展重大课题开展大协作,在课题协作和攻关中发现高端人才,使之逐步成为课题研究的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课题运行机制。以课题为纽带,通过招投标、委托研究、联合研究等形式,确保理论研究高效有序运转和规划、计划的完成。还要及时搭建相应的科研成果鉴定、评审与激励平台。三是建立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机制。要制订激励研究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为成果转化和应用创造条件,不断拓宽成果转化渠道,使理论研究成果尽快运用到政协实践中去。四是建立发挥理论研究基地作用的机制。全国研究会将首个研究基地设在深圳,并把它定位为“人民政协的理论探索基地、实践试验基地、人才培养基地、资料汇聚基地”,去年底刚挂牌,基地的各种机制比如资料共享、人才培训、先行先试等机制都要逐步发挥作用。五是建立与研究配套的宣传机制。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成果要及时宣传、大力宣传。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基地开设人民政协理论课,在互联网设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网站,不断扩大理论研究的积极影响。
(四)要培养和磨炼一支过硬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队伍
我们的理论研究能否有大的起色,关键还取决于这支队伍在政治把握上、业务水平上、精神状态上是不是过硬。因此,按照中央的一贯要求,我们要在以下方面要求这支队伍。一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确保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发展的首要前提。要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形式的否定和偏离指导思想的错误倾向,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同时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二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这是搞好理论研究的内在动力。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做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理论研究迈出新的步伐。三是必须坚持面向实际。这是理论工作能够有所成就的基本经验。理论研究应以实际问题为中心,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始终立足于人民政协实践,关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理论分析,对人民政协实际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及时的探索和正确的回答。四是必须坚持科学的研究方法。这是理论研究取得成效的必由之路。要自觉把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作为我们观察、研究问题的根本方法。要注重总结经验,对于多年来政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总结,进行提炼、概括,上升到理论高度,运用到实践中去并接受实践的检验。五是必须营造一个研究理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这是搞好理论研究的重要条件。各级政协组织不仅要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包括机构、人员、经费、用房等等,更重要的是要给研究机构出题目、交任务,切实给以实际工作的指导。对研究人员要提倡开动机器、勤于思考,敢讲真话、不打棍子,真正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研究工作环境和氛围,争取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五)要有一套推动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必要组织领导保障体系
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到党政和社会上多个部门。根据中央的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政府和政协及社会有关方面应密切配合,把这项工作放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大局中来统一部署安排。特别是各地在制订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在布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学科设置、在党校及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基地开设理论课、在下达重大课题调研计划、在各种政治类重要学术研讨会的参考选题、在科研经费的分配、在优秀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及舆论宣传等方面,都应该包括人民政协理论,在具体工作环节中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纳入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全局之中。各级政协组织和理论研究机构要在这套组织领导保障体系中,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李昌鉴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