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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阳光照耀政府职能转变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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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法治政府建设要提高立法质量,树立法治思维,建立有效考评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行政审批权监控,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建设一流法治政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政协要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职能履行好、作用发挥好,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好地献计出力,发挥界别优势,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一流法治政府、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促进者、建设者、监督者。”近日,深圳市政协主席王穗明在专题协商一流法治政府建设的市政协五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上如是说。

一流法治政府建设是深圳市政协今年建言献策的要点,也是由市长领办重点提案的主题。去年,市政协把调研和协商建言焦点放在“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上,提出了“一号”提案和建议案,由市委书记王荣领办。今年,市政协缩小视角,把切入点放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并多次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和进行调研。

会上,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首先介绍了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来自各界别的政协委员具体围绕法治思维、政府权责清单、完善考评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20多个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委员们还就全民阅读立法、新区执法权配置、生态文明建设立法、投资者保护立法等方面作了会议发言。市法制办、金融办、司法局负责人现场回应了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

在委员发言环节,王海鸿常委认为,一流法治政府建设首先要提高立法质量,树立法治思维,“我们不缺少法律和制度的条文,缺的是认真执行这些条文的集体自觉。当前,政府工作人员有着一些习惯思维,有人认为:文件强调的那些内容并不重要,怎样解读、有多少变通空间才重要。这不能不引起忧虑。”针对提高公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陈少兵委员建议,“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对各级公务人员能力的一项新要求,公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法治素养,才能确保法治的真正落实和发展的正确方向。”

如何建立法治政府有效考评机制,黎军委员提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在绩效考核中的实际权重;恢复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公众评价机制;发挥考评实效,根据考评结果,特别对指标实现度较低领域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督促整改,提高弱项水平;同时,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并举,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部门,要追究部门一把手责任。针对提高法制建设的信息化水平,苏醒委员建议,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控,具体讲,就是加快网上审批、执法反馈、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网上监督等平台建设。以审批运行全过程为监控重点,健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行政审批绩效自动生成,并定期在网上通报。

在一流法治政府的顶层设计方面,谭刚委员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府权责清单”,“把政府权力纳入法治的严格约束下,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法治政府建设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对此,深圳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回应,正在积极组织修订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力争在今年底明年初推出修订后的指标体系。

听了委员发言,深圳市长许勤表示,“重点提案是一个重点抓手,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着重提高立法质量、执法水平、增强法治观念将是深圳市政府未来工作的重点。高标准、高效率回应政协委员提案,是促进政府工作的强大后盾。有的委员提出问题,有的委员提出建议,对于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去了解情况解决,对于建议,政府将其纳入工作统筹考虑。”

编辑:袁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