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第五十期:市政协委员建议我市查违工作堵疏并举科学施策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2016-01-27

去年10月23日,市委出台了《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决定》、《关于全面疏导从源头遏制违法建设的若干措施》、《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办法》“1+2”文件,被誉为“史上最严”查违控违文件。

“1+2”文件落实得怎么样?效果如何?有什么问题和困难?市委市政府有要求,市政协有作为。

为积极配合全市推进违建查控工作,2015年12月下旬,由市政协主席戴北方任总团长,市政协组织80多名全国、省、市、区政协委员组成视察团,就“依法查处查控违建”开展专题视察。12月17日,四个视察团在主席班子成员带领下,分赴宝安、龙岗、光明和龙华四个区(新区)进行现场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对查违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还委托其他区政协组织委员进行视察;12月24日,组织召开座谈会,参与视察的委员分别报告视察情况,进一步集中为我市查违工作建言献策,希望堵疏并举,科学施策,彻底消除城市违建“痛点”,为深圳新一轮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委员们现场视察违建情况。

视察现场,基层执法人员向委员们介绍情况。

现状和问题

查控有力成效显著问题仍不少

大规模、深入一线的视察、座谈,让委员们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委员们对我市查违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有直观的判断和深入的剖析。

全市违建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全市查控违建的效果前所未有。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短短几个月内,全市违建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通过视察,委员们对我市查违有了一个整体印象。

据了解,“1+2”文件发布以来,多个区的违建呈现“零增量”、“断崖式”下降,有的区虽然有新增违建,但是基本上都在24小时内实施彻底清除。

“多年高速惯性运行的违建‘列车’踩下了急刹车,很不简单,很不容易,这在深圳的查违发展史上具有转折性的意义。”委员们高度评价“1+2”文件发布以来我市对违建控停的成效。

控增量处理存量查违工作面临多重挑战

众所周知,我市违建面积较大、范围较广、时间较长、问题交织,各种矛盾纵横交错,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思想认识参差不齐,查违工作仍存在着复杂性和艰巨性。根据视察,委员们对我市查违工作的困难和障碍进行了剖析。

问题一:成本低收益高“种房子”冲动难遏制

“目前建筑工程的市场价在每平方米2000元至3000元之间,而深圳的平均房价早就破了3万。巨大的价差和高额的收益,刺激着不少人甘冒法律风险‘种房子’。”

“只要违建低成本高收益的状况一天存在,顶风违建的冲动就不会消失。”

委员们认为,利益驱动是违建主体铤而走险的根本原因,建筑工程与房产之间巨大的价差刺激不少人甘冒法律风险建造房屋,深圳土地资源紧缺、房价快速上涨加剧了违建的速度和规模。

问题二:规划政策法规滞后试点进展不理想

多年来,特区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人口高速增长,而城市土地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农村城市化政策、征转地补偿政策等存在时间滞后、标准滞后等情况,造成政策执行不到位,加剧了违建的处理难度。委员们了解到,违建当事人对罚款、地价、拆迁补偿等标准普遍难以接受,加之办理程序复杂,导致历史违建处理试点工作进展不理想。

问题三:长期停控高成本成棘手问题

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二社区统建楼占地面积9166.57平方米,计划建4栋30层塔楼,总投资约1.6亿元。但是投入4500万元后,3年前就因未取得合法用地及报建手续而停工,每年需支付利息等费用500万元。“这给社区居民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压力。”视察时了解到的控违现状让委员们感到十分棘手。

在视察、座谈中,各区、街道普遍反映,在高压态势下,采用“短平快”的方式可以做到新增违建为零,正在建的违建或停或拆,但由于有的违建前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停下来一天的成本非常高,如何打破这种僵局,基层对此普遍关注。

问题四:社区经济来源单一查违陷两难

建厂房、出租房屋成为了原村民发展经济和增加收入的主渠道,往往控停一个违建的经济损失就可能拖垮一个自然村的经济基础!

委员们了解到,虽然我市已经实现全面城市化,但一些社区经济组织转型较慢,经济来源单一,此导致基层查违工作面临进退两难境地。

问题五:既有违建存量巨大综合整治难

“在龙华新区考察时,我们发现有些违建动辄十几层,真是‘高大险’啊!”市政协委员吴先宏感叹。

据介绍,历史违建在建筑质量、消防、电梯、水电等方面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但相关综合整治法规政策仍旧空白。另一方面,委员们发现,相对于拆停新增违建而言,巨大的既有违建存量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面临着巨大的综合治理困难。

问题六:执法不严利益输送仍存在

委员们认为,基层查违中还存在执法不严、回避矛盾等现象,甚至存在一些利益输送、腐败等问题。这也是影响我市查违工作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委员建议

“当前是深圳一揽子解决违建问题的最好窗口期。市委市政府下决心要打好这场‘歼灭战’,全市上下要抓住这个机会,一鼓作气想办法,坚决、彻底、一揽子解决好违建问题,不留后患。”戴北方在带队视察后如是说。

通过视察、研讨,委员们也纷纷建言献策。

对违建“零容忍”加强违建没收执行

“政府要以最大的力度来治理违建,绝对不能再有新的违建出现。”全国政协委员陈红天说。

委员们认为,虽然目前违建新增势头得到遏制,但不少违建业主还在等待观望,普遍存在着避风头的幻想。因此,建议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强化各部门对违建“零容忍”的共识,进一步严格执行政策,切断利益链条,形成持续的严厉查处态势,坚决遏制违建增量,努力为查违治本赢得时间和空间。

“我们应探讨如何完善我们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违建入刑,积极研究现行刑法框架下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他人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针对违建当事人获取利润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福田区政协委员徐波建议我市应加大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问题的研究,提高违法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同时,委员们还建议,针对建筑物的没收执行工作予以规范,加快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以有效打击、震慑违建当事人,提升打击的有效性。

反思政策尽快制定管用实用措施

除了严控增量,根治违建难题必须有综合性的办法。委员们建议,市委、市政府组织专门机构人员,加强对查违法律、政策和实践的创新研究,通过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纪检等手段,尽快制定管用、实用、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系统地根治违建难题。

但在视察中,委员们也发现,虽然我市过去针对违建出台了不少疏导政策,但效果并不理想。以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为例,该社区内有建筑1500余栋,历史遗留违建744栋。目前,该社区成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建处理试点,但是由于当地居民对相关政策认可度不高等原因,试点工作的推进十分缓慢。

“要反思为什么出台了这么多政策,效果还是不理想。”委员们认为应该实事求是出台市民群众接受的政策:“政府出台了政策,老百姓为什么不积极、不认可呢?政策在出台前、试行阶段要多听取民意,尤其是相关利益者的诉求是什么,要让政策与诉求匹配,政策才能很好落地。”市政协委员杨浩勃说。

市政协委员吴先宏表示,要查清家底,把历史问题厘清,制定出来的制度才是可行、才是人性化的。

委员们认为,应该总结试点期的经验教训,系统理顺法规制度,消除执法模糊的空白地带,真正做到确权一批、消化一批、拆除一批。

此外,委员们认为,目前在处理违建问题上,存在程序过多、太复杂等问题。建议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程序,让百姓能快速确权处理。

分门别类为历史遗留违建找出路

“要给历史遗留违建找出路!”视察、座谈中,委员们纷纷建议。

我市违建问题情况复杂,因此,“一刀切”处理历史遗留违建显然是不现实的。为此,委员们建议要对现有的违建进行分门别类地研究、给出路。

如目前各区停建了一大批违建,仅宝安区就有200万平方米。这些停建违建给社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委员们认为应尽快研究清晰的解决办法:“对于已经建成使用的违建,如果质量上没有安全隐患,一时又难以拆除,是否可以考虑创新处置机制,研究用置换的方式,把村里其他集体用地置换出来,或者政府收回用作社会保障用房?”市政协委员陈宏生建议。

与此同时,一些未征未转土地长期未得到有效利用,面临“社区用不了、政府拿不走、市场难作为”的尴尬境地。委员们认为,这部分土地是潜在的违建土壤,建议抓紧出台有针对性的举措。

已建成使用违建应加强安全监管

当前,我市不少违建已经建成并正在使用。委员们认为,对已建成使用的违建,在处置前应加强监管,适度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当中,开展质量、消防、电梯、燃气、水电等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服务,尽最大可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政协委员黄险锋也建议,应该通过立法规定所有的建筑,不管是合法建筑还是违建,开发人和土地所有人有消防、排污、电梯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如不负相关责任,政府可强势介入要求整改,拒不整改强制执行,费用由开发人和土地所有人承担。

加强区域规划产业定位推动社区转型发展

“建议要加强规划区域产业定位,让社区摆脱走靠土地谋发展、靠违建谋发展的路子。”市政协委员潘争艳开门见山。潘争艳表示,政府应该通过科学的区域规划和产业定位让老百姓看到通过新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升级带动,社区发展的前景更好,而不是靠违建、分红来发展。这也是从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区转型发展,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从源头上转变社区居民通过抢建私宅或厂房获得出租收益的低端发展模式。

“我是30万的原住民之一,我想为原住民说说话。建议深圳每年有序、有计划、有条件地逐步让原住民的农民房以及一些集体土地合法化。”市政协委员陈昳茹说。

严厉打击贪腐失职渎职不作为

“要严格执法责任,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但针对包庇违建的贪腐行为,也要追究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追究不作为行为。”“要规范公正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全过程执法记录,防止克服选择性执法,惩治执法腐败。”

针对我市查违工作中,仍存在执法不严、利益输送等问题,委员们建议,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政策,深入调查和严厉惩处查违工作中的腐败行为,细化量化查违职能部门责任人、查违属地管辖主体等责任,做到查人查事相结合,最大限度消除查违阻力。

同时,委员们建议,要加强信息透明建设,鼓励有奖举报、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深圳特区报记者周元春/文刘羽洁/图)

编辑:蔡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