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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暨咨询委员会议

来源:社法民宗委工作处发布时间:2016-12-19

在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协于12月15日下午召开了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暨咨询委员会议,研究了《市政协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立法协商稿)>的立法协商建议》(讨论稿)。市政协副主席王璞、徐友军、黎军、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以及立法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咨询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同志共二十多人出席了会议。

振河同志简要介绍了市政协对该条例立法协商工作,并对《市政协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立法协商稿)>的立法协商建议》(讨论稿)做了简要说明;与会者进行了热烈讨论,讨论的内容焦点集中在该条例的体例、食品安全监督层级、第三方检测机构责任、对“三小”监督、“职业打假”等问题。黎军副主席表示:政府对食品安全是保底线,不应进行评级;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放开的同时,要严格规范其责任。徐友军副主席表示:要加强对城中村小餐饮的管理;对“职业打假”要加强规范,限制其以牟利为目的的“打假”,鼓励真正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最后,王璞副主席指出:要充分吸收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的体例、严格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加强政府监管责任、区别对待“职业打假”等问题认真研究,进一步充实完善《立法协商建议》,努力向市委提出更有质量、更具前瞻性和操作性的立法建议,促进《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立法协商稿)》的完善。(社法民宗委工作处)

编辑:蔡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