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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委员傅新江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07-17

傅新江,市政协常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经济学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龙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主编《深圳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发表《夫妻共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研究》(《中国审判》第149期)。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