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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立法协商稿)》立法协商座谈会

来源:深圳政协发布时间:2018-11-23

11月21日,市政协就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立法协商稿)》 (以下简称 《规定(立法协商稿) 》 )召开立法协商工作座谈会,市政协副主席王璞,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专职副主任曹秀梅,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立法协商咨询委员王晓东,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副主任蒋小文,省政协委员聂竹青,市政协常委蒋江萍,市政协委员兼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咨询委员王丽娜、吴鹏程、曹叠云、吴波,市政协委员陈蔼贫、林振伟、杨灵祥、胡任重、孙艳琼、田军、曹国文、孙亚华,市公安局及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立法协商工作座谈会。

会上,李振河主任介绍了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立法协商稿)》立法协商工作方案及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总体情况。社法民宗委将开展广泛深入的市内外调研,聚焦近年来我市出租屋管理工作,广泛征求对 《规定(立法协商稿) 》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立法协商建议报告,并将于12月召开市政协首次以立法协商为内容的专题协商会。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就我市出租屋管理立法及保护工作做情况说明,与会人员认为 《规定(立法协商稿)》总体较完善,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全面深化出租屋管理体制改革、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良的居住环境及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并就 《规定(立法协商稿)》在相邻关系规范行为主体认定、规范出租屋申报制度、完善房屋编码信息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及政府服务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王璞副主席高度肯定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就出租屋管理立法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对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以及省、市政协委员及咨询委员积极参与立法协商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加大出租屋管理工作符合市委市政府今年的战略部署及文件精神,同时也是我市大力加强社会治理共建、共建、共治的重要环节。他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要求,深入调研,找准出租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政协委员、各界别、社会群众的意见,为十二月份召开的立法协商专题研讨会收集更广泛、多元化的意见,为市政府即将出台的规章提供更为科学、务实、专业的立法协商建议;为我市打造城市品牌,打造新时代智慧安全城市范例,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社法民宗委工作处)


编辑: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