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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

来源:深圳政协发布时间:2019-01-14

2019年1月11日,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协机关党委有关部署,机关第一党支部在市政协办公楼后三楼311会议室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议采取支部书记领学,支部党员互动交流、谈认识体会的形式开展学习。

支部党员在前期自学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和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支部党员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从历史、全局、战略的高度,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全面阐述了立足新时代、在民族复兴伟大征程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大政策主张,具有强烈的时代性、思想性、实践性,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对于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简称《条例》)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简称《意见》),与会同志一致认为, 《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建设坚强战斗堡垒的制度保证。该条例既对党支部的工作作了明确规范,又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会议要求支部机关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 《条例》确定的根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 《意见》要求,完善党支部基本制度,规范党支部设置,制定党支部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党支部落到实处。

对于刚刚召开的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是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深圳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明确提出深圳要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大家纷纷表示,要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协商议政,为推动深圳协商民主走在全国前列,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家还认真研读了 《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若干措施》 (简称 《措施》 )和 《榜样的力量》 (8-11期)。与会同志认为, 《措施》从履行职务、营利活动、兼职取酬、辞职后从业、亲属从业、借贷借用、接受馈赠、社会交往、裸官任用、公务回避等十个方面提出防止利益冲突的具体措施,将分散在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中有关防止利益冲突的各项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有利于大家了解和掌握,更自觉的对照检查和遵守。大家一致表示,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标 《榜样的力量》,见贤思齐,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激发自己,努力奋斗,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学习结束后,党支部还开展了2018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活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简称“一会两活动”)。会议宣读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协机关党委关于“一会两活动”的方案和相关要求,就会议召开的主题、会前的准备、会议的议程、会议的要求等方面作了说明。随后党员之间联系思想实际、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作评议。大家不谈他人成绩,只谈他人缺点。会上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学习和工作的主动性不足,思想僵化,部门沟通不够,抓落实不严,‘老好人’思想”五个方面,前四个归根结底是同志们的主观能动性不够,需要更深的总结,要将批评与自我批评日常化、制度化,要正确的对待同志的批评,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一会两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党性修养,坚定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了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明确方向、促进整改的目的,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会议强调,机关第一支部要按照市政协党组、机关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完善“突出当好‘三个表率’,建设特别讲政治的机关”等4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建立支部(处室)和个人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改进方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履职服务的动力,为即将召开的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各项工作抓好落实、做好服务。


信息来源:市政协机关第一党支部


编辑: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