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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华:落实竞争中性原则 对国企民企混合制企业一视同仁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0-01-08

何为“竞争中性”?张少华在发言中介绍说,竞争中性是今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肯定的新原则,是WTO改革的重点议题,更是中美贸易谈判的关键点之一。竞争中性概念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的《竞争原则协定》,其本意是“国有企业回归企业本性”。目前竞争中性的一般含义,是指非歧视性地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竞争中性原则如何落地?张少华的建议是:妨碍公平的政策,应废尽废! 

当前竞争非中性的情况主要存在于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和金融信贷等方面,围绕这些问题,已有许多具体举措落地,比如设立民企纾困基金,出台《外商投资法》,对外商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等,这些都是体现公平竞争的举措。 

落实竞争中性原则,在市场准入上,要逐步放开更多垄断行业门槛,让不同市场主体进入;在政策上,要让金融贷款等政策同等面向不同市场主体;在法律上,加强对民企保护,确立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 

张少华表示,目前,深圳1.4万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超过99%是民营企业。深圳应率先垂范,创造性地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竞争中性原则、所有制中性原则等政策措施: 

一、率先将市场竞争中性作为新一轮深化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原则,为民营企业发展设计终极路线,从根本上稳定发展预期。   

二、彻底消除所有制歧视,消除歧视民营企业的法治性障碍,使民企和国企获得平等的法律保障。   

三、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统一回归现代企业制度,在同一负面清单下和监管底线之上全面参与市场竞争。   

四、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综合改革,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努力在国企与民企同门槛、同规则、同待遇上下功夫,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上形成乘数效应,大幅提升深圳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

编辑:鹿筱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