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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两会关注热点速递:合议发展良策 共图美好愿景

来源:人民政协报发布时间:2020-01-10

两会声音 

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期间

市政协委员聚焦热点话题

积极为深圳发展建言献策


印顺委员

以文化建设增进理解、扩大影响

一、在密切深港合作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深港青年间文化交流,以中国传统文化、佛教文化、岭南文化的共同基础为纽带,面向未来,创新合作,共同推动人文湾区建设。青年一代既是“双区”建设的生力军,更是未来希望之所在。大湾区发展须坚守“一国”之本,还要善用“两制”之利。扩大并深化深港青年之间的文化交流,尤其是针对香港年青一代,唤醒他们的国家认同、文化认同,凝聚力量、找回文化自信,意义和作用极为重要。中国传统文化、传统节日、佛教文化、岭南文化等都是彼此的共通语言。以共同的信仰文化、民俗文化作为大湾区文化根基、认同基础,包括佛教众生平等、慈悲为怀等观念,都在潜移默化滋养着中国人的心灵与智慧,这对密切和深化深港青年相互交流,有善加利用的价值,值得深入研究、妥善发挥。

二、加大对公共服务产品中的人文文化投入,开创“建筑景区可阅读项目”,编制城市人文文化手册,举办大湾区特色文化旅游节;创建面向全球的佛教数字博物馆,让文物“活”起来,使“双区”驱动与文化发展相辅相成。作为一座充满魅力、活力、动力和创新力的国际化城市,深圳城市建筑和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等已成为深圳引以为傲的辉煌成就,是深圳40年发展的鲜活符号和名片,理应在“双区”驱动中融合创新、扩大传播。

吴书坤委员

加强深莞应急协作联络机制

深圳市东西长,南北窄,而东莞市凤岗镇在深圳中部的北面,如一个楔子嵌入深圳市内。东莞市凤岗镇西与龙岗区平湖街道接壤,东与龙岗区龙城街道相连,部分深圳户籍龙岗工作的民众在凤岗居住,凤岗镇与龙岗有着密切的关联。东莞市凤岗镇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应急处置时,因交通及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救援力量可能没有龙岗区的充分和及时。当需要龙岗区给予应急上的帮助时需通过东莞市级层面与我市协调,导致应急处置不能及时有效。

一、建立灵活应急联络机制,为充分发挥深圳市先行示范区的优势,在应急协调联动及资源方面,龙岗区与凤岗镇可以共建共享共用,提升应急合作及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深圳市龙岗区与东莞市凤岗镇接壤地区应急协作需求调研,探索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合作;与东莞市凤岗镇建立应急协调联动及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机制,积极开展数据共享、应急演练、应急响应、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应急联动。

三、定期进行灾害防范应急演习,组织编制跨区域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提升跨区域应急协作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庄桂雄委员

致敬深圳城市建设者

作为一座因改革而生的城市,深圳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奇迹背后,是一个个默默无闻的城市建设者奉献青春,挥洒汗水,敢当城市拓荒牛,敢为人先。四十年弹指一挥间,他们在这座城市写下光荣与梦想,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的名字却逐渐消失在岁月中。

一、对于深圳改革开放的建设者以及为城市建设初期做出贡献的普通建设者做一次全面的人员梳理和人口调查,建立城市建设者档案,为特区发展奋斗超过30年的奋斗者授予银质奖章,为奋斗满40年的城市建设者授予金质奖章,对于工程兵等城市建设群体集体表彰,对于在深工作的劳动者每满十年致敬一次。

二、设立城市光荣纪念日,以文字、影像、口述史等形式记录挖掘深圳普通建设者数十年来的奋斗历程和难忘岁月,建立深圳城市光荣主题公园,设立城市光荣纪念碑,按照时间顺序镌刻下深圳早期建设者的名字,记录下这座城市的艰辛创业岁月。

三、设立城市光荣基金,为家庭贫困的深圳早期建设者及工程兵家庭提供专项援助,提供子女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的援助帮扶,充分彰显城市温情。

陈志洪委员

建立健全公共托育服务体系

一、建立公共托育服务体系。深圳作为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议由市教育局牵头,积极协调政府、社会资源,制订深圳市覆盖0-3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和托育公共服务标准,建立覆盖人群广、服务层次丰富、供给渠道多样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目前关于学前教育,全国及各地仍没有较系统的法律规定,尤其是针对0-3岁婴幼儿的相关法律法规几乎空白,深圳应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以立法的形式确定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特别是要完善针对0-3岁儿童的托育公共服务,帮助有托育服务需求的家庭解除后顾之忧。

三、根据需要定制服务,公共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应当丰富多样,既包括全日制的托幼机构和学校照管,又应当根据家庭需求,提供临时托管、课后托管、寒暑期托管,以及针对家长、监护人的育儿指导和亲子活动等服务内容。

四、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相结合,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根据人口趋势,合理布局公共托育资源,满足家庭托育服务需求,让家庭可以就近享有便捷、优质的托育公共服务。建议在民办幼儿园先行先试,政府提出准入标准和服务规范,市场定价,有序竞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公共服务,满足各类家庭的不同层次需求。

许宜群委员

扛起“法治城市示范”的历史担当

发挥“先行”“先试”“助推”作用,强化“示范”效应。在公共法律服务研究、价值实效、引领作用上下功夫,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以“网格+需求”方式系统构建以家庭、企事业单位两大基本服务对象体系,借助“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计划”全面设置居民法律顾问,实时动态一体化呈现公共法律服务办理。

培育“市场化”采购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法律服务购买标准与机制,优化与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创新购买方式,打造PPP模式为主、外包公益为辅的模式示范;激活“多元化”供给模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以需求为导向科学构建供给机制和服务内容研发机制,形成示范模式;建立“场景化”评价标准,创新建立并完善基于应用场景的公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实现标准突破,从而驱动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迭代能力的突破,形成示范标准;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监管体系,探索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标准和运作机制,实现绩效评估标准的突破,创新构建真实有效的与体验反馈相结合的质量呈现平台和价值评估体系。

李水生委员

治理噪声污染

提高宜居质量

建议加强统筹协调,理清治理思路。建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领导;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治理目标及措施,组织环保、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及噪声治理专家对本辖区内噪声污染类型、噪声源、影响范围和影响人群等进行跟踪调研和分析研判,制定噪声地图并对公众发布。建议强化源头控制,缓解交通噪声。

一、合理规划功能区域及交通干线走向,通过红线退线和留出规划控制距离减缓交通噪声。治理现有交通噪声,分类制定治理计划,缓解交通噪声影响,并探索建立交通噪声补贴机制。

二、建议严格监管执法,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防治方案,严控高噪声连续施工作业时间。提高噪音管理信息化水平,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加大监管执法,对投诉多的建筑工地,综合各类措施,依法严惩重罚。

三、建议鼓励多方参与,社会共治共享。加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形成有利于噪声预防和控制的日常行为准则。鼓励社区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规约,通过群众自治减少邻里噪声纠纷。大力发展相关环保产业,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工程、技术、材料方面的支持。

黄基昌委员

助力“城中村”股份合作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政府主导型模式,分区整合城中村土地资源,带动股份公司共同可持续发展。区别以往的大拆大建,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弹性,政府统筹把所有股份公司的土地资源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各股份公司按占股比例进行利益分成,这样可以消除当初城市建设股份公司贡献土地不等的不公平性,道出原住民的心声,也可带动所有股份公司发展。

二、在土地规划中保留城中村,合理有序开展深圳市城中村各项设施更新工作,老化建筑允许重建,可由政府代建,或由股份公司统一代建,产权归原住民,一楼商铺可由股份公司代理出租或承租,进行产业规划。此举有助于逐步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城市肌理、传承历史文脉、保障低成本空间、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环境品质,实现城中村传承和发展。

三、通过深化改革,激活存量资本,解决城中村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的短板,为集体经济注入活力。增强公司中层干部及员工对投资的认识,以实现资本增值发展。鼓励股份公司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跨区域拓展,加强经营转型,发展优质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迈向更高发展形态。

编辑:鹿筱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