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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北京地下开发经验,促进深圳立法质量提高

来源: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工作处发布时间:2020-11-16

为开好市政协《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立法协商专题协商会,提高我市地下空间立法质量和水平,日前,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建军带队,赴北京市开展相关立法协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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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调研组到北京后即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由建军同志任支部书记,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专职副主任曹秀梅任支部委员,党支部(扩大)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并对调研考察工作做出了安排,强调了调研纪律和要求。为了增强对政协历史知识的了解和政协委员的荣誉感,11月9日,临时党支部组织调研组一行参观了中国政协文史馆“人民政协光辉历程展”,11月11日,参观了北京市政协“北京市政协发展历程展”;11日晚上,临时党支部召开了第二次支部(扩大)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了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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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到北京市政协与人资环建委主任周正宇、社法委专职副主任欧阳彤以及市政府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人防办等部门座谈,听取了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及立法工作情况介绍。当日下午,在北京市政协人资环建委副主任刘志国陪同下,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在建地下工程)以及北京城市副中心综合管廊工程。调研组认为北京市很多经验做法都值得深圳学习,比如:北京市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努力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在使用模式方面加强创新;建立多种投资运营模式,通过适当限制地上功能的手段,使地下利用形成市场良性循环;以智慧互联网手段,解决地下空间利用“人气不足”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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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精神,针对深圳“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认真学习北京等地先进经验,广泛深入调研,开好立法协商专题协商会,为我市制定一部高质量的《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做出政协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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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专职副主任曹秀梅、副主任曹叠云,常委蒋江萍,委员庄桂雄、林振伟、吴鹏程参加了调研。


编辑:李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