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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故事 : 提案工作清单,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深圳经验”(三)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发布时间:2021-08-0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系统总结深圳市、区两级政协提案工作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政协现开设《提案故事》专栏,以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忠实记载市、区政协82项提案工作创新做法,真实再现“一年一小步,年年有进步”的提案工作探索轨迹。


“对账单”催生全新“工作法”

清单式提案工作法

借鉴提案办理结果清单的探索成果,把“清单”理念贯穿提案提出、审查、交办、办理、督办、答复、公开、考核等全流程,形成“清单式提案工作法”,实现“一张清单做到底”。就是紧紧抓住“清单式建议”这个牛鼻子,做到“清单式审查”“清单式交办”“清单式办理”“清单式答复”“清单式督办”“清单式公开”“清单式考核”,使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紧扣提案建议清单,有效破解提案审查难、意见建议落实难、提案工作评价难和考核难。

在六届市政协分管副主席的办公桌上,一直都放着一本32开的淡蓝色小册子,就像一个账本。

这位副主席说:“这个‘账本’的创新之处,是借鉴会计工作中的‘记账’和‘对账’方法,将提案答复中办理的事项摘出来,建立明确清晰的办理结果清单,作为推选优秀提案和考核办理单位绩效的依据。”

他津津乐道的这本小册子,名为《深圳市政协提案工作清单分析报告》。这样的小册子,自2017年起,市政协提案委每年都编印一本。这是委托第三方,在梳理大量清单数据基础上,通过量化分析,得出客观结论,形成中肯建议。

2018年,全国政协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市政协提案委的同志集中学习时,惊喜地发现,他们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的做法,赫然出现在文件里,顿时备受鼓舞。可以说,这是对深圳市政协探索“清单式提案工作法”的最高褒奖。

何为“清单式提案工作法”?这是市政协从2017年开始探索的一种新型提案工作模式。核心就是将“清单”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流程,实现“一张清单做到底”。主要包括:

清单式提出:按照清单格式设定提案撰写模板,对提案撰写提出规范化要求,包括提案选题、意见建议和字数限制等。

清单式审查:对照提案的意见建议进行清单式审查,突出意见建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与办理单位的匹配性。

清单式交办:以清单方式向办理单位交办提案,突出提案的意见建议。办理单位可以清晰地通过意见建议清单判断是否签收提案。

清单式办理:办理单位按照提案的意见建议清单,逐一办理落实,确保事事有跟进。

清单式督办:政协组织会同提案人,对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以清单形式逐一检查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

清单式答复:办理单位按照提案的意见建议清单逐一答复,确保事事有回音。


“指标量化”把软约束变成硬制度

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

2019年初,市政协在编制提案工作清单的基础上,出台《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持续推动关乎深圳改革发展、民生福祉的建议变为现实。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由提案质量指标、提案办理质量指标和提案综合质量指标三大指标构成,并由审查人、提案人、提案办理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组成评价主体,确保指标明晰、评价客观,以对提、办双方的工作绩效实现可追溯、可量化的考核。

“我们的提案办理质量怎么就不好啦?是协商的次数不够多,还是建议落实不到位?”曾经,不少办理单位对提案办理质量的评估提出异议,认为对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评估,都应该有一个更加明晰的指标。

2019年初,一个明确的解决办法——《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出台。这个指标体系由提案质量指标、提案办理质量指标和提案综合质量指标构成,由审查人、提案人、办理单位在不同阶段进行数据填报,经第三方进行数据核实,并通过信息系统自动评分,客观地对提案质量进行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推选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以及办理单位绩效考核的依据。

六届市政协分管副主席表示,以提案工作质量评价为“内核”,通过编制提案工作清单,初步破解了提案工作质量不高、评价难等突出问题,推动提案工作实现评价考核从“定性”向“定量”转变,提案办理从“虚”向“实”转变。

这个更加明晰的质量指标体系,获得委员广泛点赞:“指标体系设得好!”一位委员感慨地说,很多提案人提交的提案,常常与自身工作有关,或者在所处行业的事权范围,而办理单位通常是该行业的主管部门,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评价难免会“网开一面”。现在评价主体不只是提案人和办理单位,还加入了审查人、第三方机构,科学多了、准确多了,再也不是凭印象打分了!

除了委员们的主观感受,这几年的提案工作数据,更是直观展示了设立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的效用。市政协提案委给出了一串数据:2018、2019两年的提案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均超过50%,较2017年前的(38%)有较大幅度增长;2018年平均每件提案完成事项3.14项,没有取得任何成果的提案只有5件,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了93.8%和减少了91%。2019年,平均每件提案完成事项更达4.27项。

以个人提案为例。2019年,胡任重等委员提出的《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推进深圳市各区街道城市道路综合管理整治建设》共8项建议,最后推动各主办、会办单位“当年完成事项”47项、“当年已推动工作”36项。

市政协在丰富的“清单”数据基础上,制定《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探索建立提案工作质量评价机制,对提、办双方的工作绩效实现了可追溯、可量化的考核。这不仅引导政协委员将提案质量放在第一位,重视做好前期调研、优化提案等工作,而且通过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流程和体系,成为提案委职能转变的“助推器”。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