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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故事 | 汇聚众智严把关,推行“联合审查+‘1+N+1’审查”模式

来源: 市政协提案委发布时间:2021-09-09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系统总结深圳市、区两级政协提案工作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政协现开设《提案故事》专栏,以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忠实记载市、区政协82项提案工作创新做法,真实再现“一年一小步,年年有进步”的提案工作探索轨迹。

汇聚众智严把关  “联合审查+‘1+N+1’审查”模式

联合审查,是根据提案的具体内容,邀请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参与提案审查工作。“1+N+1”审查,是指“第一次集中审查+N次即时审查+第二次集中审查”的提案审查方式。“联合审查+‘1+N+1’审查”模式,只适用于大会提案审查。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第一次审查就立案了;完全不符合标准的提案,第一次审查就淘汰掉了。但是,有大量既有价值、又存在不足的“中间”提案,不符合标准;不立案,很可惜。该模式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设计的。它旨在通过多重把关,推进有价值但又存在不足的提案,经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使之在第二次集中审查时能够立案,进入提案办理环节。

2018年以前,每年数百件大会提案,都在全会期间集中审查,一到两天时间完成。不仅工作强度大,而且也无法保证每件提案都能进行细致而全面的审查,这就可能既“误伤”一部分好提案,也可能让一部分质量不高的提案“蒙混过关”。

2018年,市政协提案委探索实行“1+N+1”提案审查模式。即提前印发征集提案的通知,同时把大会提案征集截止时间提前到大会召开前的20天。提案收齐后,便进行第一次集中审查,邀请党政部门有关同志完成提案的初分、初审工作,组织各专委会专职副主任(担任各审查小组组长)和提案委员会委员完成复审、终审任务。这就是“1+N+1”提案审查模式中的第一个“1”。

第一次集中审查,符合立案标准的直接立案,完全不符合立案标准的直接分类处理。对于有价值但存在不足的提案,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根据第一次集中审查的结果,接下来提案委会采取一系列行动:内容相同或相似度高的提案,通知提案人自主协商是否并案;有一定基础但存在短板的提案,通知提案人按修改意见完善后重新提交。

第二次集中审查前,提案委领导和工作人员会经常关注提案系统,及时查看重新提交提案的修改完善情况。仍然存在不足的,退回提案人再修改完善,直到符合立案标准为止。这些工作,属于“1+N+1”提案审查模式中的“N”。

“1+N+1”提案审查模式第二个“1”,是指第二次集中审查。即在全会期间,主要针对经过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的提案进行集中复审。

联合审查提案,就是根据提案的具体内容,邀请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参与提案立案审查。每次大会提案的集中审查,市政协提案委都会邀请近三十个部门的相关同志参与初分、初审。

2019年,有委员提交了《关于推动北环大道综合改造,加快西丽高铁新城周边骨干路网规划建设的建议》的提案,三条建议既涉及区域规划,又涉及路网建设。经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区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加初分初审同志充分协商,并分别征求各单位相关处室领导意见,最终定位为主办、会办类提案,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主办,其他职能部门及南山区政府会办。随后,该委员根据办理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将提案建议细化为15条。经各单位认真办理,当年完成事项或推进的工作有11项,第二年待落实事项有4项,取得了比较好的办理效果。

各单位借调参加提案审查的同志,更多地担当“联络员”角色。他们会把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责的提案,发回机关相关处室研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如此,其实是党政部门都参与了提案审查工作。

六届市政协提案委负责人表示,“联合审查+‘1+N+1’审查”模式的推行,对提高提案质量具有很强的倒逼作用。通过把好提案审查关,确保有价值的提案都能立案,进入办理环节,发挥建言资政作用;质量不高的提案都能挡在门外,减少办理单位办理压力,同时“倒逼”提案人提交高质量提案,从而真正实现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