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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社法民宗委:立法协商为“协商于决策之前” 找到了好切入点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2021-12-23

近年来,深圳市政协依托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用生动的协商民主实践和深入的理论研究来回答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命题,在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5月,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向市政协各专委会、市各民主党派、各区政协、研究会理事等共征集论文40余篇,并选出17篇论文入选论文集。

12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出,深圳要紧跟时代步伐、紧扣深圳实际,瞄准先行示范打造人民政协理论高地。会上,来自市、区政协的5名优秀论文代表就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专题研讨。


市政协社法民宗委 :立法协商为“协商于决策之前” 找到了好切入点

“5年多来,市政协召开各类立法协商座谈会120余场,征求意见上万人次,报送深圳市委立法协商建议报告16份,提出建议211条,采纳率达80%以上……立法协商工作已成为深圳市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靓丽品牌。”来自市政协社法民宗委的政协委员张斌说。

在中共深圳市委的领导下,深圳市政协2016年开始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张斌表示,5年多来,市政协就我市立法计划和食品安全、养老、地下空间管理等事关深圳改革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了协商。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市政协致力于立法协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创新性地制定出台《政协深圳市委员会立法协商工作规则》、编制深圳地方标准《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其中《规则》是全国及地方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最系统、最完整的规定之一;“地方标准”12月13日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在全国属首创。

张斌称,立法协商凸显了协商民主的界别特色,为提高我市立法质量、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出积极贡献,为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如何在“协商于决策之前”找到了很好的切入点,丰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

在张斌看来,5年多来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坚持了5个“结合”:即坚持廓清认识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努力增强自信、统一思想;坚持强化党的领导和履行政协职能相结合,确保立法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顶层设计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力争立法协商工作规范化;坚持发挥政协优势和深圳特点相结合,打造立法协商深圳政协特色;坚持发扬传统和注重创新相结合,助力深圳法治建设先行示范。

编辑:赵文硕